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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太學補弟子員,每三歲科舉後,差官鎖院,凡四方舉人皆得就試,取合格者補入之,謂之混補。淳熙後,朝義以就試者多,欲為之限制,乃立待補之法。諸路漕司及州軍皆以解試終場人數為準,每百人取六人,許赴補試,率以開院後十日揭榜。然遠方士人多不就試,則為它人取其公據代之,冒濫茲甚;慶元中,罷之。至是復行混補,就試者至三萬七千餘人,分六場十八日引試雲。
五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戊申,金主如泰和宮。
辛亥,金初薦薪于太廟。
壬戌,金諭有司曰:「金井納巴,不過二三日留,朕之所止,一涼廈足矣,若加修治,徒費人力。其籓籬不急之處,用圍幕可也。」
甲子,金更泰和宮曰慶寧,長樂川曰雲龍。
己巳,賜禮部進士傅行簡以下四百九十七人及第、出身。
金敕御史台:「京師拜廟及巡幸所過州縣,止令灑掃,不得以黃土覆道,違者糾之。」
六月,己卯,行都火。
壬午,浚逝西運河。
辛卯,禁都民以火說相驚者。
金諭尚書省:「諸路禾稼及雨多寡,令州郡以聞。」
秋,七月,乙卯,金朝獻於衍慶宮。
癸亥,以旱釋諸路杖以下囚。
己巳,命有司舉行寬恤之政;庚午,復推廣之。
八月,丙子,以吏部尚書袁說友同知樞密院事。
癸未,建寶謨閣,以藏《光宗禦集》。
己丑,作壽慈宮,請太皇太后還內。
丙申,金有司奏鳳凰見于磁州武安縣鼓山石聖台。
甲午,謝深甫等上《慶元條法事類》。
丁酉,金主還宮。皇上特哩生,李元妃所生也。群臣上表賀。金主宴群臣于神龍殿,遣官報謝太廟、山陵、太清宮、北嶽、長白山。
九月,己酉,帝朝于壽慈宮。
甲寅,金遣拱衛直都指揮使完顏瑭、侍講學士張行簡來使。金主戒瑭曰:「卿過界勿飲酒,每事聽於行簡。」謂行簡曰:「宋人行禮,好事末節,苟有非是,不可不正。舊例所有,不可不知。」又曰:「頗聞前奉使者過淮,每至中流,即以分界爭渡船,此殊非禮,卿自戒舟人,且語宋使曰:『兩國和好久矣,不宜爭細故,傷大體。』丁寧諭之,使悉此意也。」
壬戌,奉安光宗皇帝、慈懿皇后神禦于景靈宮、萬壽觀。
丙寅,嗣秀王伯圭薨;追封崇王,謚憲靖。
金皇子特哩彌月,金主將加封三等國號,無愜意者。金主念世宗在位最久,年最高,初封葛王,庚午,封特哩為葛五。
是秋,詔監司、帥臣就送還人之官,以省將迎之費也。時黃人傑自隆州守除夔州路提刑,已解官矣,得此旨,遂檄隆州再索送還人,而夔之迓使已至,遂兩用之。其奉行失指如此。
冬,十月,壬申,詔諸州起兵總領所財賦,以通判為主管官。
乙亥,上太皇太后尊號曰壽成惠聖慈佑太皇太后。
是月,追復朱熹煥章閣待制,致仕。
十一月,甲辰,金更定國運為土,臘用辰。
金以西京留守崇洗為樞密使。
乙巳,重修吏部七司法。
庚戌,以陳自強知樞密院事,前同知樞密院事許及之參知政事。
庚午,命臓吏毋便予祠。時言者論臣僚臓累巨萬,具載章疏,投閒數月,便得祠祿,請自今皆須三年,故有是命。
十二月,癸酉,金以皇子特哩晬日,放僧、道度牒三千,設醮于元真觀,為特哩祈福。丁丑,金主禦慶和殿浴皇子,詔百官用元旦禮儀,進酒稱賀,五品以上進禮物。
金翰林修撰王庭筠卒。金主知其貧,詔有司賻錢給喪事。制詩賜其家,其引云:「王遵古,朕之故人也。乃子庭筠,又以才選,直禁林者首尾十年,今茲雲亡,玉堂、東觀,無復斯人矣。」
甲申,立貴妃楊氏為皇后。
自恭淑皇后崩,貴妃與曹美人俱有寵,韓侂冑以後頗涉書史知古今,性警敏,任權術,而曹美人柔順,勸帝立曹氏。帝不從,竟立後,後由是怨侂冑。
加韓侂冑太師。
侂冑漸收羅知名之士,又意在開邊,士大夫之好言恢復者,亦多見擢用。然政府、樞密、台諫、侍從多其私人,而蘇師旦、周筠以吏胥廝役預聞國政,權勢熏灼,不為正論所與。
庚寅,大閲。
閏月,丁未,詔:「講官陳經義有當開釋者,許依讀官例,隨事開陳。」
金司空襄,以報謝祀嵩岳,庚戌,還次芝田之府,以疾薨,謚武昭。襄明每,才武過人,金主待之厚,故所至有功。其駐軍臨潢也,有以偽書遺西京留守圖克坦鎰,欲構以罪;書聞,金主還畀襄,其相信如此,既而果獲為偽書者。在政府,練習故事,簡重能決,器局寬大,人多稱之。
癸丑,金初命監察御史,非特旨不許舉官。
己卯,以福建觀察使嚴為威武軍節度使,封衛國公。
復周必大少傅、觀文殿大學士。
金主以交鈔事,令戶部尚書孫鐸、侍郎張復亨議于內殿。復亨以三合同鈔可行。鐸言:「民間銷多,宜收斂。院務課程及諸窠名錢,須要全收交鈔。秋夏稅本色外,盡令折鈔,不拘舊例。農民知之,迤漸重鈔。比來州縣抑配行市買鈔,無益,徒擾之耳。請罷諸處鈔局,惟省庫仍舊。小鈔無限路分,可令通行。」金主令速行之。自是而後,國虛民貧,經用不足,專以交鈔愚百姓,而法又不常,世宗之業衰焉。
是歲,蒙古部長郤特特穆津擊奈曼,敗之。
特穆津之十世祖勃端察爾,生有異征,數傳之後,遂長諸部;金人置東北招討使以統轄之。至伊蘇克依,併吞諸部落,勢益盛大,後追諡烈祖神元皇帝。
初,伊蘇克依之妻諤楞生子,手握凝血如赤石,伊蘇克依異之,將卜名,特璊者至其地,遂以特穆津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