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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 292 / 518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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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賀金正旦使孫道夫將還,金主使左宣徽使敬嗣暉諭之曰:「歸白爾主,事我上國,多有不誠。今略舉二事:爾民有逃入我境者,邊吏皆即發還;我民有逃叛于爾境者,有司索之,往往託詞不發,一也。爾于沿邊盜買鞍馬,以備戰陳,二也。且馬得人而後可用,如無其人,得馬百萬,亦奚以為?我亦豈能無備!且我不敢爾國則已,如欲取之,固非難事。我聞接納叛亡,盜買鞍馬,皆爾國楊太尉所為,常因俘獲問知,其人無能為者也。」又曰:「聞秦檜已死,果否?」道夫對曰:「檜實死矣,陪臣亦檜所薦者。」又曰:「爾國比來行事,殊不如秦檜時,何也?」道夫曰:「容陪臣還國,一一具聞宋帝。」時金主日謀南伐,故設詞以為兵端,而雜以它辭亂之。

金主嘗召諫議大夫張仲軻,補闕馬欽,校書郎田與信,直長迪實,入便殿侍坐。金主與仲軻論《漢書》,謂仲軻曰:「漢之封疆,不過七八千里,今我國幅員萬里,可謂大矣。」仲軻曰:「本朝疆土雖大,而天下有四主:南有宋,東有高麗,西有夏。若能一之,乃為大耳。」金主曰:「宋人且何罪而伐之?」仲軻曰:「臣聞宋人買馬、修器械,招納山東叛亡,豈得為無罪!」金主曰:「向者梁珫嘗為朕言,宋有劉貴妃者,姿質艷美,蜀之花蕊,吳之西施,所不及也。今一舉而兩得之,俗所謂因行掉手也。江南聞我舉兵,必遠竄耳。」欽、與信俱對曰:「海島蠻越,臣等皆知道路,彼將安往!」欽又曰:「臣在宋時,嘗帥軍征蠻,所以知也。」金主謂迪實曰:「汝敢戰乎?」對曰:「受恩日久,死亦何避!」金主曰:「汝料彼敢出兵否?彼若出兵,汝果能死敵乎?」迪實良久曰:「臣雖懦弱,亦將與之為敵耳。」金主曰:「彼將出兵何地?」曰:「不過淮上耳。」金主曰:「然則天讚我也。」既而曰:「朕舉兵滅宋,不過二三年,然後討平高麗、夏國,一統之後,論功遷秩,分賞將士,彼必忘勞矣。」


  

二月,丙申,同知樞密院事陳誠之知樞密院事。

先是誠之奏事,帝曰:「卿文人讀書,乃知兵務如此之熟!」遂進用之。

乙巳,尚書工部侍郎兼侍講兼直學士院王綸同知樞密事。

丙午,太常少卿孫道夫權尚書禮部侍郎,因道夫使金還,具奏金主所言也。

三月,辛酉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宰相遂率百僚稱賀。詔以日月薄蝕,乃上穹垂戒,而有司以陰雲不見,欲集班拜表稱賀,殊非朕寅畏天威之意,令毋得稱賀。翼日,宰執共贊所降詔語,帝曰:「朕德薄,不足以格天,陰雲蔽日,蓋偶然耳。至于時雨滂霈,此乃可喜也。」

壬戌,起居郎劉章權尚書工部侍郎。

丁丑,太尉、定江軍節度使、鄂州駐答刂禦前諸軍都統制兼提領營田田師中開府儀同三司,以三省言師中除太尉已及八年,有捕猺賊功,當遷也。

戊寅,詔曰:「設官分職,民事為先。古者二千石位次九卿,公卿闕則選所表而用之。祖宗以來,郡守闕多選諸台省,至分遣朝行以治劇邑,非曾歷親民不得為清望官,重民事也。朕式稽古訓,為官擇人,今後侍從有闕,通選帥臣及第二任提刑資序曾任郎官以上者;卿、監郎官闕,選監司、郡守之有政績者,並須治狀昭着及有譽望之人。卿、監、郎官未歷監司、郡守者,令更迭補外任;內官除詞臣、台諫系朕親擢,徐並須在職二年,方許遷除。庶內外適均,無輕重之偏,職業修舉,有久任之效,以副朕重民事之意。」

戊子,追復故敷文閣直學士洪晧再復徽猷閣直學士,以其子起居舍人遵言復職未盡也;尋賜謚曰忠宣。

夏,四月,乙未,大理寺少卿楊揆權刑部侍郎,司農卿湯允恭權尚書兵部侍郎。

五月,辛未,改光州為蔣州,光化軍為通化軍,光山縣為期思縣,避金太子名也。

金太子光瑛,年十二,善騎射,嘗射麞,獲之,金主以薦太廟。

戊寅,金國使驃騎上將軍、殿前司副都點檢蕭恭,副使中大夫、尚書工部侍郎魏子平,見于紫宸殿。

丙戌,金使蕭恭、魏子平入辭,置酒紫宸殿,以雨故,復就垂拱殿。


  

時金主決意南下,子平還,入謁,首問以南方事,且曰:「汝謂蘇州與大名孰優?」子平曰:「不可比。」曰:「何謂也?」子平曰:「宮室、車馬、衣服、飲食,人之所美也。江湖地卑濕,舟船以為居,魚蝦以為釀,夏服焦葛,猶不堪其熱。以此言之,殆不侔矣。」金主不悅。

是月,金主召使部尚書李通、翰林院學士承旨翟永固、左宣徽使敬嗣暉、翰林直學士韓汝嘉四人謀,欲再修汴京而徙居之,為南侵之計。通、嗣暉皆言此正合天時,金主喜。永固、汝嘉曰:「燕京甫成,帑藏已乏,民力未蘇,豈可再營汴邑?江南通好,歲帑無闕,遽興征伐,亦恐出師無名。」金主怒曰:「非汝所知!」麾之使去。既而召翰林應奉文字綦戩講《漢書》,金主怒稍解。翼日,擢通尚書右丞,嗣暉參知政事。永固因請老,許之。

六月,癸巳,名眉州青神縣中岩山龍潭慈姥神祠曰慈濟。

是日,流星晝隕。

甲辰,樞密院都承旨陳正同,言諸路奏讞死囚,例多降配,非是,帝曰:「刑罰非務刻深,欲當其罪。若專姑息,廢法用例,則人不知畏,非所以禁暴戢奸。可諭刑官,常令遵守成憲。」

秋,七月,己未,詔築皇城東南之外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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