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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 281 / 518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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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先是公晟自宣和以來,屢為邊患,歲調官軍防守。至是直秘閣、知靖江府兼主管廣西經略司公事呂願中言:「公晟獻馬三十匹,且遣其部落七百餘人至靖江府,與經略司屬官歃血而盟,諸蠻願以二十七州、一百三十五縣為本路覊縻,實為熙朝盛事。」丙子,帝謂大臣曰:「得丹州,非以廣地,但徭人不作過,百姓安業可喜。」乃詔公晟以南丹州防禦使致仕,其子延沈為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太子賓客、使持節南丹州諸軍事、南丹州刺史、知南丹州公事、武騎尉、其餘首領並推恩。願中又畫圖進呈,帝曰:「且喜一方寧靜。」秦檜曰:「陛下兼懷南北,定計休兵,小寇豈敢不服!」帝曰:「若非休兵,安能致此!」於是鑄覊縻州縣印一百六十二,給之。

先是賀金國正旦使施鉅將歸,金主使左宣徽使敬嗣暉問之曰:「宋國幾科取士?」對曰:「詩賦、經義、策論兼行。」又曰:「秦檜作何官?年幾何?」對曰:「檜為尚書左仆射、中書門下平章事,年六十五矣。」金主復使人謂之曰:「我聞秦檜賢,故問之。」檜陰挾金人為重,帝墮其術中,終不悟。


  

丙子,金參知政事耶律恕罷。

戊寅,帝幸張俊第臨奠。詔:「俊侄右宣教郎子安第五人,各進一官,諸婿直徽猷閣韓彥樸、直秘閣劉堯勛、楊亻與,併進一官,升一職。」

八月,丙午,禮部擬定故太師、清河郡王張俊贈典,乞依韓世忠例。

先是帝諭秦檜曰:「武臣中無如張俊者,比韓世忠相去萬萬,贈典宜令有司檢討祖宗故事,務從優厚。」及是進呈,帝曰:「俊在明受間有兵八千,屯吳江,朱勝非降授指揮,與秦州差遣,俊不受。進兵破賊,實為有功,可與贈小國一字王。」於是封循王。自淳化以後,異姓不封真王,其追封自俊始。俊葬無錫縣,比葬,自行朝至無錫,將相、州郡祭之者接跡,江左以為榮。後謚忠烈。

戊申,金以御史大夫高楨為司空,御史大夫如故。

九月,己未,金主擊鞠于常武殿,令百姓縱觀。

辛酉,金以吏部尚書蕭賾為參知政事。

癸亥,金主獵于近郊。

乙丑,大理寺丞環周言:「臨安、平江、湖、秀四州,低下之田多為積水浸灌。蓋緣溪山諸水,接連並歸太湖,自太湖水分為二派,由松江入海,東北由諸浦注之江。其松江泄水,諸浦中惟白茅一浦最大,今為泥沙淤塞,每歲遇暑雨稍多,則東北一派,水必壅溢,遂至積浸,有傷農田。請令有司相視,于農隙開決白茅浦水道,俾水勢分派流暢,實四州無窮之利。」詔轉運司措置。

丁卯,金太師、領三省事圖克坦恭卒。

乙亥,詔建天章等六閣。

冬,十月,庚辰朔,金廣寧尹韓王亨見殺。

亨之赴廣寧也,金主使羅卜藏為同知,使伺動靜,且構成其罪。亨待之厚,羅卜藏不忍發,金主使人促之,羅卜藏乃誘亨之家奴言亨怨望,且欲刺金主,鞫之,不服。羅卜藏夜至囚所,使人蹴其陰,殺之。

亨材武似其父宗弼,擊鞠為天下第一,馬無良惡皆如意,持鐵鎚擊野獸,洞中其腹,積為金主所忌,故不免。

國子司業沈虛中為賀金國正旦使,敦武郎張掄副之;尚書左司郎中張士襄為賀生辰使,合門宣贊舍人張說副之。

庚子,金左丞相致仁溫都思忠起為太傅,領三省事。

十一月,甲寅,權尚書刑部侍郎韓仲通權刑部尚書,權戶部侍郎徐宗說試兵部侍郎,左正言兼崇政殿說書鄭仲熊權吏部侍郎,直顯謨閣、知臨安府曹泳權戶部侍郎兼權知臨安府。時徐宗說久病,故以泳代之。

乙丑,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魏師遜仍舊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殿中侍御史董德元劾師遜嗜利懷奸,不恤國事,師遜乃抗章求去,遂罷之。

丁卯,權尚書吏部侍郎施鉅參知政事,權尚書吏部侍郎鄭仲熊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自秦檜專國,士大夫之有名望者,悉屏之遠方。凡齷齪委靡不振之徒,一言契合,率由庶僚一二年即登政府,仍止除一廳,謂之伴拜。稍出一語,斥而去之,不異奴隷,皆褫其職名,閣其恩數,猶庶官雲。故万俟禼罷至此十年,參預政事之臣才四人而已。

戊辰,少保、觀文殿大學士、充萬壽觀使兼侍讀、提舉秘書省秦熺,加恩遷少傅,封嘉國公。

辛未,敷文閣待制、提舉佑神觀兼實錄院修撰秦塤試尚書工部侍郎。

是月,金初置惠民局。

十二月,己卯朔,清遠軍節度使、侍衛親軍馬軍都虞候、荊湖北路馬步軍副都總管王德薨于荊南府,贈檢校少保。後謚威定。

乙酉,金以太傅溫都思忠為太師,領三省事如故;平章政事張通古為司徒,平章政事如故。

丁亥,降授右朝奉郎勒停人王趯,追三官,依舊勒停,特除名,送辰州編管,以趯前知雷州與李光通書及差兵級應副使喚也。

鄭仲熊之為諫官也,論光海外罪人,擅離受責之地,逃匿趯家。時趯坐與光通書,停官未敘。乃詔湖南、廣西憲臣親往捕光,押還地分,仍逮趯赴大理獄。既而究治,事皆虛,特有是命。

乙巳,金主使驃騎上將軍、簽書樞密院事白彥恭、中散大夫、守右諫議大夫、充翰林待制、同知制誥胡勵,來賀來年正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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