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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 263 / 518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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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丁酉,太學博士王之望,請仿端拱、咸平故事,悉取近郡所開《經典釋文》,令國子監印千百帙,俾郡縣各市一本,置之於學,帝曰:「古人讀書,須親師友,雖未必盡得聖經妙旨,然亦自有淵源。今士大夫未有自得處,便為注說,以為人師,此何理也?」

寧國軍節度使、權主奉益王祭祀安時薨。輟朝一日,贈少師,追封清化郡王。


  

十二月,戊申,金增謚始祖以下十帝,增太宗謚曰體元應運世德昭功哲惠仁聖文烈皇帝。

丁卯,金驃騎上將軍、殿前右副都點檢蒲察說,正議大夫、尚書刑部侍郎吳磐福,來賀來年正旦。

是月,郭仲荀卒於台州。

初,建康府禦前都統制王德,以清河郡王張俊之侄子蓋及俊親將馬立、顧暉併為統制官。至是俊解兵柄已久,德浸不禮子蓋等而罷之。俊怒,每訴諸朝,左仆射秦檜亦忌其勇,詔乃罷德為浙東總管,以統制官王權代之。

時福建土寇未平,本路鈐轄李貴,領兵討管天下失利,為賊所執。轉運司申樞密院,言閩人勇于私鬥,怯于公戰,莫將所招游手,易聚難散,於事不便,詔下安撫司共議。薛弼以為廣東總管韓京,每出必捷,正以所部多土人,故所向克捷。今本部素無士兵,故連年受弊。弼又謂前守贛上,有武翼郎周虎臣、成忠郎陳敏,各有家丁數百人,皆能戰,比之官軍,一可當十,遂闢虎臣為本路將官,敏為汀、漳巡檢。又請揀取二人家丁,日給錢米,責以捕賊,期于必滅,與漕司合奏,號奇兵。自此歲費三萬六千緡,米九千石,而土寇遂平。虎臣,開封人;敏,石城人也。

時監司、郡守多獻羡餘以希進。袁州帑廩充溢,或謂知州事王師心,盍獻諸朝。師心不聽,以諸縣民有逋租,悉為代輸之。

福建措置盜賊張淵所部統領官邵宏淵,性質直而喜功,淵惡不用,且銜其嘗對眾相折,杖之百,斥入卒伍。宏淵之客鐘鼎,走行在上書,為辨曲直,左仆射秦檜怒,始創聽讀之名,覊鼎于福之郡學。鼎求于帥臣薛弼,乞依所親于永福,弼許之。鼎復詣闕上書,弼自劾,降一秩。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十六年金皇統六年

春,正月,壬申,金主封太祖諸孫為王;以褒為葛王,尋授兵部尚書。

乙亥,金主畋于磨棱。甲申,金主還京師。

戊子,太學外捨生以千人為額。

庚寅,金以邊地與夏國。

辛卯,帝致齋于內殿。壬辰,親饗先農于東郊,牲用少牢,配以后稷。帝禦通天冠,絳紗袍,詣親耕位親耕,九推乃止。遂登觀耕壇,命宰執、使相、侍從、兩省、台諫行五推之禮,庶人終千畝焉。

金主如春水,出獵,誤入大澤中,金主馬陷,因步出,亦不罪導騎。

二月,壬寅,詔:「諸路淫祠非在祀典者,並日下毀去。」以左司郎中李檉請也。

丙寅,金右丞相濮王韓企先薨。

企先為相,每欲為官擇人,專以培植獎勵後進為己任,推轂士類,甄別人物。一時台省多君子,彌縫闕失,議論必歸於正,時稱賢相。後謚簡懿。

三月,庚子朔,詔有司建武學。先是士人上書者多以為言,帝數諭大臣以文武之道不可偏廢,祖宗自有故事,至是乃考卜焉。

壬申,金以譚國公阿里布為行台右丞相。

阿里布,宗室子也,屢從征伐有功,嘗以左監軍隨宗弼復河南,故有是擢。

壬午,復桂陽監臨武洞為縣。

乙未,增建太廟。


  
時新祭器將成,而太廟殿室狹,至不能陳列。給事中段拂請正殿從西增六間,通舊為十三間,其中十有一間為十一室,東西二間為夾室,又作西神門,冊寶殿,祭器庫。

己亥,工部奏立淮東、江東、兩浙、湖北諸縣歲較營田賞罰格。其法以紹興七年至十三年所收課利最多,酌中者為額。每縣令以十分為率,取二分賞之。歲收增三分至一分以上,並減磨勘年;仍以最虧一縣為罰。

金主以上京宮室太狹,是月,始役五路工匠撤而新之。規模雖仿汴京,然僅得十之一二而已。

夏,四月,庚子朔,金主至自春水。以同判大宗正事宗固為太保、右丞相兼中書令。

戊午,兵部上武士弓馬及選試去留格。初補入學,步射弓一石。若公私試步騎射不中,即不許試程文。其射格,自一石五斗以下至九斗,凡五等。帝可其奏,因諭輔臣曰:「國家武選,所繫非輕,今諸將子弟皆恥習弓馬,求換文資,數年之後,將無人習武矣,豈可不勸誘之!」

金行台右丞相阿里布薨。

五月,辛巳,命權吏部王循友、權戶部侍郎。李朝正編類諸路監司郡守條上裕民事件。

丙戍,詔作景鐘。鐘高九尺,天子親祠上帝則用之,以皇佑黍尺為準。既成,命秦檜銘之。

丁亥,金主使金吾衛上將軍、彰德軍節度使烏古論海、昭武大將軍、同知宣徽院事趙興祥來賀天申節。

辛卯,金以左宣徽使劉筈為行台右丞相。

筈以能得皇后意,故擢為相,仍兼判左宣徽使。留京師時,河南官吏濫雜,或請厘革之,筈曰:「廢齊用兵江表,求一切近效,其所用人不必皆以章程,故有不由科目而為大吏,不試弓馬而握兵柄者。今撫定未久,姑收人心,奈何為是紛更也?」遂仍其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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