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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 257 / 518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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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7頁

朗讀:

甲申,金初立太廟、社稷。

六月,戊戌,吏部員外郎周執羔請戒諸監司巡按檢視簿書,凡財用之出入無簿書押者,必按以不職之罪,又乞命帥臣區別條目,下諸路州軍廣行搜訪徽宗御製,皆從之。


  

己酉,金初置驍毅軍。

庚戌,金人遣通問使徽猷閣待制洪晧、直龍圖閣張邵、修武郎朱弁還行在。

先是金主大赦,始許晧等南歸。渡江後,奉使幾三十人,生還者三人而已。

秋,七月,甲子,詔求遺書。

癸未,奉安至聖文宣王于國子監大成殿,命太師秦檜行禮。時學初成,帝自題賜書閣榜曰首善。

八月,丙戌,遣權吏部侍郎江邈奉迎景靈宮萬壽觀神宗神禦于溫州,自海道至行在。

辛卯,敷文閣直學士、知臨安府王奐守尚書工部侍郎。

金主詔給天水郡王孫及天水郡公婿俸祿。

丁酉,尚書兵部侍郎兼侍讀、資善堂翊善程瑀試兵部尚書。

戊戌,徽猷閣待制洪晧至自金,即日引見內殿。帝諭晧曰:「卿不忘君,雖蘇武不能過。」賜內庫金幣、鞍馬、黃金三百兩,帛五百匹,象齒、香綿、酒茗甚眾。翌日,見于慈寧殿,帟人設簾,太后曰:「吾故識尚書矣。」命撤之。退,見秦檜,語連日不止,曰:「張和公敵人所憚,乃不得用。錢塘暫居,而景靈宮、太廟皆極土木之華,豈非示無中原意乎?」檜不悅,謂其子秘書省正字適曰:「尊公信有忠節,得上眷。但官職如讀書,速則易終而無味,須如黃鐘、大呂乃可。」

起居郎鄭樸權尚書兵部侍郎,尚書左司郎中王師心權工部侍郎。己亥,以樸為賀金正旦使,左武大夫、保順軍承宣使、知合門事何彥良副之;師心為賀金生辰使,武功大夫、解州防禦使、幹辦皇城司康益副之。時出疆必遣近臣,故並遷二人,自是以為例。

庚子,直龍圖閣張邵自金還。入見,言:「靖康以來迄于建炎,使金而不反者凡數人,若陳過庭、聶昌、司馬樸、滕茂實、崔縱、魏行可,皆執于北荒,歿于王事,而司馬樸之節尤為可觀。劉豫既廢,金人取河南地,金帥達蘭使樸為尚書左丞,欲以收南人之心,樸辭以病,堅臥不起,達蘭不能奪。陳過庭且死,其卒自割其肋,取肝為羹以獻。既死,以北俗焚之,其卒又自剔股肉,投之於火,曰:『此肉與相公同焚。』其感人如此。聶昌割河東,絳州人殺之。滕茂實將死,自為祭文,人憐其忠。崔縱中風,坐廢三年,將死,以後事屬臣。魏行可之死,臣亦見之。去冬,臣請于金尚書省,乞挈縱、行可之櫬以歸,朝命下所屬發遣。而行可之櫬,挈之往中京,乃不果發。縱之櫬,金人差丁役輿致,令臣護之以來,臣謹置之臨安府城外妙行寺。而臣之隨行使臣有呂達者,本婺州人,亦病死於北界。慾望聖慈,以死事之臣如過庭輩七八人,其間恐未有經褒贈者,令有司檢舉,特推恤典,使縱之親戚迎護其櫬,而官助之葬,下以慰忠義之魂于九原,上以副陛下不忘臣下之心,庶可激勵天下仗節死難之義。」

乙巳,修武郎朱弁自金國還行在。

弁奏朱邵、史抗、張忠輔、高景平、孫谷、傅偉文、朱積、李舟、僧寶真、婦人丁氏、晏氏、卒閻進節義于朝,乞優恤。邵,府谷人,靖康初,以秉義郎知震威城,其死節甚偉。抗,濟源人,為代州沿邊安撫副使;忠輔為將領。守崞縣;景平,崞縣人,為隆德府部將;谷,朔寧人,為益府屬;皆以宣、靖間死事。寶真,五台山僧,靖康中嘗召對,俾聚兵謀敵。金人生執,欲降之,寶真曰:「我既許宋皇帝以死矣,豈妄言邪!」臨刑,色不變,北人嗟異。丁氏,度五世孫,嘗適人,後為敵所掠,欲妻之,丁氏罵敵不從,絶于梃下。至是弁裒其事上之,疏入,不報。

壬子,禮部言今歲南效應罷孟冬朝獻景靈宮之禮,從之,自是以為例。

九月,戊午,復寧遠、萬寧、宜倫三縣為吉陽、萬安、昌化軍,並免隷瓊州,仍以軍使兼知倚郭縣事。


  

甲子,徽猷閣直學士、提舉萬壽觀、權直學士院洪晧出知饒州。

時金人來取趙彬輩三十人家屬,詔歸之。晧曰:「昔韓起謁環于鄭,鄭小國也,能引誼不與。金既限淮,官屬皆吳人,留不遣,蓋慮知其虛實也。彼方困于蒙古,姑恃強以嘗中國,若遽從之,彼將謂秦無人而輕我矣。若恐以不與之故致渝盟誓,宜謂之曰:『俟淵聖皇帝及皇旅歸乃遣。』。秦檜大怒。晧又言:“王倫輩以身徇國,棄之不取,緩急何以使人?」初,檜在完顏昌軍中,昌圍楚州久不下,欲檜草檄諭降,有實訥者,在軍知狀。晧與檜語及金事,因曰:「憶實訥否?別時托寄聲。」檜色變而罷。

翌日,侍御史李文會即奏:「晧頃事未勔之婿,夤緣改官,以該討論,乃求奉使。比其歸也,非能自脫,特以和議既定,例得放歸。而貪戀顯列,不求省母。若久在朝,必生事端,望與外任。」檜進呈,因及宇文虛中事。帝曰:「人臣之事君,不可以有二心。為人臣而二心,在《春秋》皆所不赦。」乃命黜晧。

丁卯,御史中丞兼侍講羅汝楫試吏部尚書。

左司諫詹大方論:「秘閣修撰、主管佑神觀張邵,奉使無成,嘗與其副不協,持刃戕之,其辱命為甚。若置而不問,恐遠人聞之,必謂中國無賞罰,望改授外祠。」乃以邵主管台州崇道觀。

已而邵又遺秦檜書,言金有歸淵聖及宗室諸王意,勸其遣使迎請,於是秦檜益怒之。

庚午,詔:「故兵部侍郎司馬樸,忠跡顯着,特贈兵部尚書,賜其家銀帛三百匹兩。」以洪晧言其死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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