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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 222 / 518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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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翰林學士兼侍讀兼資善堂翊善朱震疾亟,上奏乞致仕,且薦尹焞代為翊善。夜,震卒,年六十七。中夕奏至,帝達旦不寐。戊寅,輔臣奏事,帝慘然曰:「楊時既物故,胡安國與震又亡,同學之人,今無存者,朕痛惜之!」趙鼎曰:「尹焞學問淵源,可以繼震。」帝指奏牘曰:「震亦薦焞代資善之職,但焞微聵,恐教兒童費力,俟國公稍長則用之。」乃詔國公往奠,賜其家銀、帛二百匹、兩,例外官子孫一人,又命戶部侍郎向子諲治其喪事。

癸未,給事中兼侍講吳表臣試尚書兵部侍郎。


  

是夏,金左監軍完顏杲自長安歸去中。

元帥府下令:「諸公私債負無可償者,沒身及妻女為奴婢以償之。」先是諸帥回易貸緡,遍于諸路,歲久不能償;會改元詔下,凡債負皆釋去。諸帥怒,故違赦;復下此令。百姓怨憤,往往殺債主,嘯聚山谷焉。

秋,七月,乙酉朔,詔徽猷閣直學士、提舉萬壽觀王倫假端明殿學士,為奉迎梓宮使;大理寺丞陳括為尚書金部員外郎,假徽猷閣待制,副之。

殿中侍御史張戒覆上疏,請外則姑示通和之名,內則不忘決戰之意,而實則嚴兵據險以守。又曰:「自古能守而能和者有矣,未有不能戰、不能守而能和者也。使真宗無達蘭之捷,仁宗非慶歷之盛,雖有百曹利用,百富弼,豈能和哉!」又曰:「苟不能戰,不能守,區區信誓,豈足恃也!」

詔以司馬光族曾孫亻及為右承務郎,嗣光後。

戊子,樞密副使王庶留身言:「臣前日在都堂,與趙鼎等同見金使再詢,訪得烏陵阿思謀在宣、政間嘗來東京,金人任以腹心,二聖北狩,盡出此人。今日天其或者遣使送死,雖齏醢之,不足以快陛下無窮之冤。今陛下反加禮意,大臣溫顏承順,臣於是日心酸氣噎,如醉如痴,口未嘗交一談,目未嘗少覘其面。君辱臣死,臣之不死,豈有所愛惜也!臣又竊聽其說,詭秘譎詐,無一可信。問其來則曰王倫懇之,論其事則曰地不可求。且金人不遣使已數年矣,王倫何者能邀其來乎?『地不可求,聽我與汝』,若無金主之意,思謀敢擅出此語乎?臣曉夜尋繹此語,彼必以用兵之久,人馬消耗,又老師宿將,死亡略盡,敵人互有觀望,故設此策以休我兵,俟稍平定,必尋干戈。今欲苟且目前以從其請,後來禍患,有不可勝言者!設如金人未有動作,損陛下威武,離天下人心,蠹耗財賦,怠惰兵將,歲月易失,凶豐不常,所壞者國家之事力,所憂者陛下之宗祏。臣下無所不可,今走道路、號奉使者,朝在泥塗,暮升侍從;居廟堂、任經綸者,竊弄威柄,專任私昵,豈止可為流涕、慟哭而已哉!臣忠憤所激,肆口所言,冒瀆天聽,請賜誅責,臣不勝願幸。」

己丑,故貴州刺史狄流,特贈貴州防禦使,官其家五人。流,青孫也,靖康間為並、代、雲中等路廉訪使,太原之破,死焉。其家訴于朝,乃有是命。

王倫言兵部侍郎司馬樸,見在軍前,守節不屈,請優恤其家以為忠義之勸,許之。偽豫之廢也,金人欲以樸為汴京行台尚書右丞,樸力辭而免,金人重其節。

右正言李誼試右諫議大夫。

辛卯,金左副元帥昌朝于京師,議以廢齊舊地與宋,金主命群臣議。會東京留守宗雋入朝,議與昌合,太傅宗乾等爭之不能得。宗雋曰:「我以地與宋,宋必德我。」宗憲折之曰:「我俘宋人父兄,怨非一日。若復資以土地,是助仇也,何德之有!勿與便。」宗憲,宗干之弟也。昌之弟勖亦以為不可,既退,昌責勖曰:「它人尚有從我者,汝乃異議乎?」勖曰:「苟利國家,豈敢私耶!」時太師宗磐位在宗幹上,昌及宗雋附之,竟定議,以地與宋。

丁酉,金使烏陵阿思謀以北還入辭。帝每及梓宮必掩泣,群臣莫不感動。

王倫偕金使行,趙鼎告以「上登極既久,四見上帝,君臣之分已定,豈可更議!」倫問議割地遠近,鼎答以大河為界,乃淵聖舊約,非出今日,宜以舊河為大河,若近者新河,即清河,非大河也。倫受之而去。

金安春河溢,壞廬舍,民多溺死。


  
壬寅,金左丞相希尹罷。

丁未,右武大夫、開州團練使劉錡充樞密院都統制,依舊鎮江府駐答刂。

辛亥,詔:「殿前司選鋒軍統制吳錫還行在,令本司別遣一軍往廬州,權聽帥臣張宗顏節制。」

先是宗顏請令錫更戍,帝曰:「錫有膽勇心計,然不可獨用,可趣歸,令楊沂中別遣軍代之。」趙鼎曰:「沂中已嘗有此請矣。」鼎等退而語,咸服帝知人。

近制,三衙管軍更日內宿,至是殿前都虞候楊沂中已免直,惟權馬軍司公事解潛與殿步二司統制官互輪。潛又言今來無事,請依東京舊例。乃詔潛權免,只分輪統制官。癸丑,右諫議大夫李誼引晉、唐故事奏言:「今萬騎時巡,宮闕非曩之壯大,禁衛非曩之眾多,內外之患,可備非一;而管軍夜居于外,是潛等之寢則安,為社稷之慮則未安也。宜令沂中與潛依舊輪宿。」從之。尋命帶禦器械韓世良權主管侍衛步軍司公事。

是月,四川制置使胡世將至遂寧府,遂會川陝宣撫副使吳玠于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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