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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 215 / 518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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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趙鼎進呈,因言:「安國昨進《春秋解》,必嘗經聖覽。」帝曰:「安國所解,朕置之座右,雖間用傳注,能明經旨。朕喜《春秋》之學,率二十四日讀一過。居禁中亦自有日課,早朝退,省閲臣僚上殿章疏,食後,讀《春秋》、《史記》;晚食後閲內外章奏,夜讀《尚書》,率以二鼓。」鼎曰:「今寒素之士,豈能窮日力以觀書?陛下聖學如此,非異代帝王所及!」帝曰:「頃陳公輔嘗諫朕學書,謂字畫不必甚留意。朕以謂人之常情,必有所好,或喜田獵,或嗜酒色,以至它玩好,皆足以蠱惑性情,廢時亂政。朕自以學書賢于它好,然亦不至廢事也。」

戊戌,特進、提舉江州太平觀張浚,責授秘書少監、分司南京,永州居住。


  

先是帝謂趙鼎曰:「浚誤朕極多,理宜遠竄。」鼎曰:「浚母老,且有勤王大功。」帝曰:「勤王,固已賞之為相也,功過自不相掩。」鼎又曰:「浚之罪不過失策耳。凡人計謀欲施之際,豈不思慮,亦安能保其萬全!儻因其一失,便置之死地,後雖有奇謀妙算,誰敢獻之!此事利害自關朝廷,非獨私浚也。」帝意解,翼曰,乃有是命。

趙鼎之初相也,帝謂曰:「卿既還相位,見任執政,去留惟卿。」鼎曰:「秦檜不可令去。」張守、陳與義乞罷,帝許之。檜亦留身求解機務,帝曰:「趙與卿相知,可以必安。」檜至殿廬,起身向鼎,謂曰:「檜得相公如此,更不敢言去。」

戶部員外郎霍蠡自鄂州赴行在,詔引對。

是日,偽齊遣兵侵泗州,守臣、起複合門宣贊舍人劉綱率官軍拒退之。尋詔綱領文州刺史。

庚子,都官員外郎馮康國乞補外。

趙鼎奏:「自張浚罷黜,蜀中士大夫皆不自安。今留行在所幾十餘人,往往一時遴選。臣恐台諫以浚裡黨,或有論列,望陛下垂察。」帝曰:「朝廷用人,止當論才不才。頃台諫好以朋黨罪士大夫,如罷一宰相,則凡所薦引,不問才否,一時罷黜。此乃朝廷使之為朋黨,非所以愛惜人才而厚風俗也。」鼎等頓首謝。

文州團練使、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司右軍第一將高傑,除名勒停,本軍自效。傑醉擊隊官,統制巨振笞之,傑怒,自斷其指,韓世忠以聞,故有是命。

是日,有星殞于偽齊平康鎮,壕寨官賁百祥見之,謂之曰:「禍在百日之內。」劉豫問:「可禳否?」曰:「惟在修德。」豫怒,以為誑,斬于市。

辛亥,權管殿前司公事楊沂中,請以諸路所起禁軍弓弩手揀刺上四軍。趙鼎等因論及南兵可數,張守曰:「止是格尺不及耳。」帝曰:「人,猶馬也。人之有力,馬之能行,皆不在軀幹之大小。故兵無南北,顧所以用之如何耳。自春秋之時,申公巫臣通吳于上國,遂霸諸侯,項羽以江東子弟八千,橫行天下,以至周瑜之敗曹操,謝玄之破苻堅,皆南兵也。」

正議大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汪伯彥復資政殿大學士,用中書檢舉也。

甲寅,武翼郎、行營左護軍部將張世安為酈瓊所殺,特贈武節郎,官其家二人。

乙卯,金以左監軍昌為左副元帥,封魯王:以宗弼為右副元帥,封沈王。

先是知樞密院事時立愛屢以年老請解職,至是致仕。

丁巳,以中書舍人傅崧卿松尚書禮部侍郎,常同試禮部侍郎。

閏月,癸亥,趙鼎奏張俊措置河道事。帝曰:「俊每事必親臨,所以有濟。」帝因言:「朕每論將帥,須責其輓弓騎馬,人未知朕意,必謂古有文能附眾,武能威敵,不在弓馬之間。抑不知不能弓馬,何以親臨行陳而率三軍使之赴難?況今時艱,將帥宜先士卒,此朕之深意也。」

時俊以全軍還行在,帝欲令俊盡以舟師分佈控扼,然後引兵渡江。鼎曰:「淮西寂然無驚,似不必爾。外間便謂朝廷棄淮西矣。當一向勿問,不發一兵,彼未必敢動。」帝以為然。

甲戌,戶部尚書章誼等請用禮官議,為徽宗皇帝作主祔廟,詔恭依。

己卯,龍圖閣待制、知處州劉大中試禮部尚書,徽猷閣直學士、知荊南府王庶試兵部侍郎。


  

辛巳,觀文殿大學士、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洪州李綱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時趙鼎、秦檜已葉議回蹕臨安,綱聞知,上疏,三省乃檢會綱累乞宮觀奏章行下。時未有代者,綱懲靖康之謗,乃具以本司積蓄財谷之數聞于朝廷,自是不復出矣。

壬午,詔:「臨安太廟,且令留存。」

初以行在建康,故以太廟為本府聖祖殿,是時將回蹕,宗廟祀典不可久曠,遂依明德皇后故事,行埋重虞祭、祔廟之禮。

癸未,復漢陽縣為軍,用湖北、京西宣撫使岳飛奏也。尋以右奉議郎、通判鄂州孔戊知軍事。

乙酉,趙鼎言:「比得旨,復置茶馬官,舊有主管至提舉官,凡三等。」帝曰:「俟擇得人,當考其資歷命之。」尋以左中奉大夫、直秘閣張深主管成都等路茶馬監牧公事。

自趙開後,茶馬無專官者近十年,先是知熙州吳璘常取茶至軍前博馬,因以易珠玉諸無用之物,帝聞之,數加戒飭,故復置官領其事。

戊子,詔:「應淮西脫歸使臣,不候整會去失,並先次支破本等請給,如有冒濫,即坐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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