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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 214 / 518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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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先是趙鼎言:「臣蒙恩召還經帷,方再辭,而復遣使宣押,臣感深且泣。至西興,又奉宸翰促行,且諭以圖治之意,臣無地措足。然進退人才,乃其職分,今之清議所與,如劉大中、胡寅、呂本中、常同、林季仲之徒,陛下能用之乎?妨賢黨惡,如趙霈、胡世將、周秘、陳公輔,陛下能去之乎?陛下于此或難,則臣何敢措其手也!昔姚崇以十事獻之明皇,終致開元之盛,臣何敢望崇,而中心所懷,不敢自隱,惟陛下擇之。」疏入,上為徙世將,於是公輔等相繼補外。

是日,酈瓊至汴,劉豫禦文德殿見之,偽授瓊靖難軍節度使、知拱州;合門祗候劉光時為大名府副總管,統制官趙實臣為歸德府副總管,統制王世忠為皇子府前軍統制,靳賽為左軍統制;以次諸將為諸州副鈐轄,餘授準備、使喚之類。正軍稟給,皆不及朝廷之數,人人悔恨。獨瓊以為得策,具言南師必欲北征,且告以諸軍虛實。豫入其言,復遣偽戶部侍郎馮長寧乞師于金。


  

癸酉,詔:「三省事權從參知政事輪日當筆,俟除相日如舊,更不分治常程事。」

湖北、京西宣撫使岳飛言:「伏睹陛下移蹕建康,將遂恢圖之計。近忽傳淮西軍馬潰叛,酈瓊等迫脅軍民,事出倉卒,實非士眾本心,亦聞半道逃歸人數不少,于國計未有所損,不足上軫淵衷。然度今日事勢,恐未能便有舉動。襄陽上流,即日未有戎馬侵攻,臣願提全軍進屯淮甸。萬一番、偽窺伺,臣當竭力奮擊,期于破滅。」詔獎之。

罷諸路軍事,都督府合行事並撥隷三省,其錢物令三省、樞密院同共樁管,遂併入激賞庫。

甲戌,張浚落觀文殿大學士,依舊宮觀。

丙子,觀文殿大學士、左正奉大夫、萬壽觀使兼侍讀趙鼎為左金紫光祿大夫、守尚書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鼎再相,進四官,異禮也。

前一日,鼎至行在,帝召對於內殿,首論淮西事,鼎曰:「方得報時,臣在遠,不得效所見,少補萬分,今固無及。然臣愚慮不在淮西,恐諸將浸議,謂因罷劉光世不當,遂有斯變,自此驕縱,益難號令。朝廷不可自沮,為人所窺。」帝以為然。

特進張浚言:「臣荷陛下知遇,出入總兵,將近十年,其所施為,不無仇怨。臣今奉親偕行,去家萬里,泛然舟寄,未有定居,望許臣于都督府借差使臣四員,存留親兵五十人,以備緩急。如蒙俞允,令所在州于上供錢米內應副。」許之。

自趙鼎召歸,浚每以迴鑾為念,洎罷政登舟,諸人往餞,猶以此言之。秦檜起曰:「檜當身任,果有此議,即以死爭之。」其後浚卒為異論。

戊寅,帝致齋于射殿。

左朝散郎魏良臣知漳州。

詔:「廬州、壽春府居民遭酈瓊擄掠者,皆蠲其稅一年。」

己卯,帝酌獻聖祖于常朝殿,特詔尚書左仆射趙鼎侍祠。

庚辰,朝饗太廟,上顯恭皇后改謚冊寶。

辛巳,合祀天地于明堂,太祖、太宗並配,受胙用樂。赦天下。

故事,當喪無饗廟之禮,而近歲景靈宮神禦在溫州,率遣官分詣,至是禮官吳表臣奏行之。

召少師、萬壽觀使、榮國公劉光世、感德軍節度使、萬壽觀使高世則赴行在。

甲申,故武德郎、行營左護軍中軍準備差使薛拚,特贈二官,祿其家二人,以都統制王德言其不從叛而死也。

乙酉,靜海軍節度使、安南都護交趾郡王李陽煥薨,子天祚立。陽煥在位九年。


  
丁亥,徽猷閣待制、樞密都承旨張宗元落職,提舉江州太平觀。

殿中侍御史石公揆言:「宗元本一富人,初無才能;張浚喜其便佞,獎借提挈,亟躋從班。今當深引不能贊佐之咎,自為去計可也,而乃隨眾詬罵,力詆其非。」故絀之。

中書言:「川陝宣撫使吳玠,于梁、洋勸誘軍民營田,今夏二麥並約秋成所收,近二十萬石,可省饋餉。」詔獎之。

戊子,開州團練使、權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兼淮西制置副使劉錡知廬州,主管淮南西路安撫司公事,仍兼制置副使。

張俊既還行在,朝議復遣之,俊欲毋往。台諫交章以為淮西無備可憂,趙鼎獨顯言于眾曰:「今行朝握精兵十餘萬,使敵騎直臨江岸,吾無所懼。淮是安靜不動,使人罔測,渠未必輒敢窺伺,何至自擾擾如此!倘有它虞,吾當身任其責。俊軍久在泗上,勞役良苦,還未閲月,居處種種未定,乃遽使之復出,不保其無潰亂也。」於是議者即欲還臨安。起居舍人勾濤直前奏事,言:「今江、淮列戍,猶十餘萬,若委任得人,尚可用力。當此危疑,詎宜輕退示弱,以生敵心?」因薦錡以所部守合肥,帝從之。時主管殿前司公事、淮西制置使楊沂中亦已還行在,在淮西者,錡一軍而已。帝以馬步二帥並闕,乃命沂中兼之。

是月,偽齊戶部侍郎馮長寧,以劉豫之命乞兵于金主,且言酈瓊過江自效,請用為鄉導,併力南下。金主慮其兵多難制,陽許之,遣使馳傳詣汴京,以防瓊詐降為名,立散其眾。

先是徽猷閣待制王倫,奉使至歸德府,豫授館鴻慶官,遲之不遣,檄取國書及問所使何命,倫答以國書非大金皇帝不授,而所命則祈請梓宮。留彌旬,金迓使至,倫始渡河,見金帥完顏昌、宗弼于涿州,具言劉齊營私民怨之狀,且其忍負本朝厚恩,若得志,寧不負上國?時金人已定議廢豫,頗納其言。

冬,十月,庚寅朔,詔:「依舊間一日開講筵。」

丁酉,徽猷閣待制、新知永州胡安國提舉江州太平觀,從所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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