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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 208 / 518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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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8頁

朗讀:

先是董B070免官,震乃白張浚求去。徽猷閣待制胡安國聞之,以書遺其子徽猷閣待制寅曰:「子發求去,未免晚矣。當公輔之說才上,若據正論力爭,則進退之義明。今不發一言,默然而去,平生讀《易》何為也!」於是安國自上奏曰:「士以孔、孟為師,不易之至論。然孔、孟子道不傳久矣,自程頤始發明之,而後其道可學而至。今使學者師孔、孟,而禁不得從頤之學,是入室而不由戶也。夫頤之文,于諸經、《語》、《孟》則發其微旨,而知求仁之方,入德之序;鄙言怪語,豈其文哉!頤之行,則孝弟顯于家,忠誠動于鄉,非其道義,一介不以取予;高視闊步,豈其行哉!自嘉佑以來,頤與兄顥及邵雍、張載,皆以道德名世,如司馬光、呂大防,莫不薦之。頤有《易》、《春秋傳》,雍有《經世》書,載有《正蒙》書,惟顥未及着書。望下禮官,討論故事,加此四人封爵,載在祀典,比于荀、揚之列。仍詔館閣裒其遺書以羽翼《六經》,使邪說不得作而道術定矣。」

戊寅,吏部尚書孫近兼史館修撰,尋又兼侍讀。


  

開州團練使、帶禦器械、權提舉宿衛親兵劉錡權主管馬軍司並殿前、步軍司公事。

辛巳,韓世忠奏已還軍楚州。

帝因諭:「淮陽取之不難,但未易守。」張守曰:「必淮陽未可進,故世忠退師。」張浚曰:「昔西伯戡黎,祖伊恐,奔告于受,以要害之地不可失也。淮陽,今劉豫要害之地,故守之必堅。」帝曰:「取天下須論形勢,若先據形勢,則餘不勞力而自定矣。正如弈棋,佈置大勢既當,自有必勝之理。」

癸未,翰林學士兼侍講陳與義參知政事,資政殿學士、新除提舉醴泉觀兼侍讀沈與求同知樞密院事。

乙酉,詔:「宥密本兵之地,事權宜重,可依祖宗故事,置樞密使、副,宰相仍兼樞密使,其知院以下如舊。」自元豐改官制,而密院不置使名。宣、政間,鄧洵武以少保知樞密院,其後童貫以太師,蔡攸以太保,鄭居中以少師,皆領院事,中興因之。至是張浚將引秦檜共政,以其舊弼,不可復除執政官,於是浚自兼知樞密院事改兼樞密使。

丙戌,詔以知州軍、諸郡通判各六十一闕歸吏部,用左右司奏也。於是堂除郡守之闕一百九,通判之闕八十。

丁亥,合門祗候充問安使何蘚,承節郎、都督行府帳前準備差使范寧之至自金,得右副元帥宗弼書,報道君皇帝、寧德皇后繼逝。張浚等入見于內殿之後廡,帝號慟擗踴,終日不食。浚奏:「天子之孝與士庶不同,必也仰思所以承宗廟奉社稷者。今梓宮未返,天下塗炭,至仇深恥,亙古所無,陛下揮涕而起,斂發而趨,一怒以安天下之民,臣猶以為晚也!」帝猶不聽。浚伏地固請,乃進少粥。是日,百官詣行宮西廊發喪。故事,沿邊不舉哀,特詔宣撫使至副將以上即軍中成服,將校哭于本營,三日止。時事出非常,禮部長貳俱闕,而新除太常少卿吳表臣未至,一時禮儀皆秘書省正字、權禮部郎官孫道夫草定。

觀文殿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秦檜為樞密使,一應恩數,並依見任宰相條例施行。

命內侍梁邦彥提舉欽奉幾筵。

戊子,為太上皇帝、寧德皇后立重。

己丑,帝成服于幾筵殿,仿景靈宮分前後設幄,宗室各以其服服之,三日除。

詔:「降諸路流以下囚一等,內鬥殺情輕者降配,釋杖以下。」

辛卯,詔百官禁樂二十七日,庶人三日,行在七日,宗室三日,外間禁嫁娶,用太常請也。

二月,癸已朔,百官上表請遵易月之制。詔:「外朝勉從所請,其三年之喪,人子所以自盡者,朕悉于宮中行之。」

丙申夜,太平州火。丁酉,鎮江府火。

先是偽齊劉豫遣奸細縱火於淮甸及沿江諸州,於是山陽、儀真、廣陵、京口、當涂皆被其害。淮西宣撫使劉光世軍于當涂郡治,其府被焚,軍需帑藏,一夕而盡。太平州錄事參軍呂應中,當涂丞李致虛,悉以燔死。致虛時攝縣事,後求得其屍,尚握縣印。事聞,詔鎮江府、太平州各給米二千石,賑民之貧乏者。應中、致虛,皆官其家一人。


  
己亥,小祥,百官五拜表請聽政,許之。

庚子,帝始禦幾筵殿西廡之素幄,召輔臣奏事。張浚見帝,深陳國家禍難,涕泣不能興,因乞降詔諭中外。詔曰:「朕以不敏不明,托于士民之上,勉求治道,思濟多艱。而上帝降罰,禍延於我有家,天地崩裂,諱問遠至。朕負終身不戚,懷無窮之恨,凡我臣庶,尚忍聞之乎!今朕所賴以宏濟大業,在兵與民,惟爾大小文武之臣,早夜孜孜,思所以治。」

詔幸建康,令有司擇日進發。

右文殿修撰、主管亳州崇道觀王倫為徽猷閣待制,充奉使大金國迎奉梓宮使,武節郎、合門宣贊舍人高公繪為武經大夫、達州刺史,副之。賜裝錢如前數,仍加賜銀帛各二百兩匹。

起複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岳飛,以親兵赴行在。翼日,內殿引對,飛密奏請正建國公皇子之位,人無知者。及對,帝諭曰:「卿言雖忠,然握重兵于外,此事非卿所當預也。」飛退,參謀官薛弼繼進,帝語之故,且曰:「飛意似不悅,卿自以意開諭之。」

辛丑,詔以太陽有異,氛氣四合,令中外侍從各舉能直言極諫之士一人。自復賢良方正科,久未有應者,至是張浚乞因災異降詔,上從之。

賜修武郎朱弁家湖州田五頃。弁初副王倫北使,十年未歸,倫為之請。

於是詔諸郡存恤奉使未還魏行可、郭元邁、洪晧、龔璹、崔縱、郭元、杜時亮、宋汝為、張邵、楊憲、孫悟、卜世臣家屬,各賜錢三百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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