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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 101 / 518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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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庚申,殿中侍御史馬伸言:「黃潛善、汪伯彥為相以來,措置天下事,未能愜當物情,遂使敵國日強,盜賊日熾,國步日蹙,威權日削。且如二聖北狩,社稷不絶如綫者,系陛下一人。三鎮未復,不當都汴,以處至危之地。然前日下還都之詔以謫許景衡,至如今日,當如之何?其不慎詔令有如此者!草茅對策,誤不加式,考官罰金可矣,而一日黜三舍人,乃取沈晦、孫覿、黃哲輩以掌絲綸。其黜陟不公有如此者!又如吳給、張誾以言事被逐,邵成章緣上言遠竄,今是何時,尚以言為諱?其壅塞言路有如此者!又如祖宗舊制,諫官、御史有闕,御史中丞、翰林學干具名取旨,三省不與,潛善近來自除台諫,仍多親舊,李處遁、張浚之徒是也。觀其用意,不過欲為己助。其毀法自恣有如此者!又如張慤、宗澤、許景衡,公忠有才,皆可重任,潛善、伯彥忌之,沮抑至死。其妨功害能有如此者!又如有人問潛善、伯彥救焚拯溺之事,則二人每曰難言,其意蓋謂陛下制之不得施設。或問陳東事,則曰外廷不知,蓋謂事在陛下也。其過則稱君善則稱己有如此者!又如呂源狂橫,陛下逐去數月,由郡守而升發運。其強很自專有如此者!又如禦營使雖主兵權,凡行在諸軍皆禦營使所統,潛善、伯彥別置親兵一千人,請給居處,優於眾兵。其收軍情有如此者!陛下隱忍不肯斥逐,塗炭蒼生,人心絶望,則二聖還期,在何時邪?臣每念及此,不如無生。歲月如流,機會易失,不早改圖,大事去矣。」疏留中不出。

承議郎趙子砥自燕山遁歸,至行在,帝命輔臣召問于都堂,且取子砥所得上皇禦書以進。子砥奏此事甚悉,大略言:「金人講和以用兵,我國斂兵以待和。邇來遣使數輩,皆不得達。劉彥宗曰:『金國只納楚使,焉知復有宋也!』是則我國之與金國,勢不兩立,其不可講和明矣。往者契丹主和議,女直主用兵,十餘年間,竟滅契丹,今復蹈其轍。譬如畏虎,以肉喂之,食盡終必噬人。若設陷阱以待之,然後可以制虎矣。」後半月,復以子砥為鴻臚寺丞。已而賜對,嘉獎,遂以子砥知台州。


  

癸亥,兵部尚書盧益言:「近世以田括丁,號為民兵,有古鄉兵之遺意。請命提刑檢察。」從之。

己巳,詔:「試學官並用詩賦,自來年始。」

辛未,徽猷閣待制、江南等路制置發運使、提領措置東南茶鹽梁揚祖遷徽猷閣直學士,以措置就緒也。

茶法自政和以來,許商人赴官買引,即園戶市茶,赴合同場秤發。淮、浙鹽則官給亭戶本錢,諸州置倉,令商人買鈔算請,每三百斤為袋,輸鈔錢十八斤。閩、廣鹽則隷本路漕司,官般官賣,以助歲計,公私便之。自揚祖即真州置司,歲入錢六百萬緡。其後歷三十年,東南歲榷茶,以斤計者,浙東七州八萬,漸西五州四十八萬,江東八州三百七十五萬,江西十一州四百四十五萬,湖南八州一百一十三萬,湖北十州九十萬,福建五州九十八萬,淮西四州一萬,廣東二州二千,廣西五州八萬,皆有奇。合東南產茶之州六十五,總為一千五百九十餘萬斤,通收茶引錢二百七十餘萬緡。鹽以石計者,浙西三州一百十三萬,浙東四州八十四萬,淮東三州二百六十八萬,廣東三州三十三萬,廣西五州三十三萬,率以五十斤為一石,皆有奇。以斤計者,福建四州二千六百五十六萬。合東南產鹽之州二十二,總為二萬七千八百一十六萬餘斤,通收鹽息錢一千七百三十餘萬緡,後增至二千四百萬緡。而四川三十州,歲產鹽約六千四百餘萬斤,隷總領財賦所贍軍;成都府路九州,利路二州,歲產茶二千一百二萬斤,隷提舉茶馬,皆不繫版曹之經費焉。

丁丑,金主命以宋二庶人素服見太祖廟,遂入見金主于乾元殿,封趙佶為昏德公,趙桓為重昏侯。

庚辰,詔:「東京所屬官司,般發祭器、大樂、朝祭服、儀仗、法物赴行在。」時帝將祀天南郊,命有司築壇于揚州南門內江都縣之東南,而從行無器仗,故取之舊都焉。

辛巳,右武大夫、忠州防禦使、河北、京東都大捉殺使李成引兵入宿州。

初,成既不能渡河,朝廷恐其眾太盛,命成分所部三千人往應天府及宿州就糧,餘赴行在。有道士陶子思者,謂成有割據之相,戲之西取蜀,成遂有叛意。乃分軍為二,一侵泗州,別將主之,一侵宿州,成自將之,皆約八月晦日。至是成陳仗入城,宿人初不之備,軍入未半,即有登城者。俄頃,縱火焚掠,盡驅強壯為軍。別將犯泗州者不及期,乃焚虹縣而還,復與成會。成知事不集,妄以前軍史亮反、己即時撫定告于朝,朝廷待以不疑,乃就賜鎧甲。成遂屯符離,軍勢甚盛。


  
工部員外郎滕茂實,既為金所拘,憂憤成疾,是月,卒於雲中。

九月,甲申,京城外巡檢使丁進叛,率眾犯淮西。

進初受宗澤招,澤卒,乃去。時韓世忠軍中有進餘黨百餘人,世忠盡斬于揚州竹西亭。斬至王權,有武臣段思者,勸世忠釋而用之。尋命禦營右軍副統制劉正彥以所部收進。

庚寅,帝禦集英殿,賜諸路類省試正奏名進士李易等四百五十一人及第、出身、同出身,而川、陝、河北、京東正奏名進士一百四人,以道梗不能赴,皆即家賜第。特奏名張鴻舉已下至五等皆許調官,鴻舉以龍飛恩特附第二甲。易,江都人;鴻舉,邵武人也。故事,殿試上十名,例先納捲子禦前定高下。及提禦藥院以例奏,帝不許,曰:「取士當務至公,既有初復考、詳定宮,豈宜以朕意更自升降!自今勿先進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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