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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詔:「自今被受中使傳宣者,當時密縣所得旨,實封以聞;如事有未便者,許奏執。」又詔:「凡宣旨及官司奏請事,元無條貫者,並中書、樞密院取旨;非經三省、樞密院者,官司無得受。」複舊制也。
丙午,張慤守中書侍郎,兼知如故。
丁未,黃潛厚請許淮、浙鹽入京東,每袋納借路錢二千。東京,舊東北鹽地分也,時濱海道不通,故許之。
戊申,顏岐守尚書左丞,兼權門下侍郎。
許景衡守尚書右丞。
先是景衡陳十事,謂方今人才未備而政事不立,法度未修而宿弊尚存,浮費不節而國用空虛,賦役煩重而民力困弊,命令不行而事多壅滯,賞罰未明而人無懲勸,盜賊繼作而吏民被害,邊境危急而武備弗嚴,奸臓未逐而貪暴滋多,公議未申而親黨害政。帝嘆息曰:「真今日之急務!」未幾,擢為執政。
刑部尚書郭三益同知樞密院事。
右諫議大夫王賓試御史中丞。
初,責授安化軍節度副使趙野,行至密州,眾推野領州事。時山東群盜縱橫,劇寇宮儀據即墨不退,野患之,棄城去。杜彥時據密州,乃與軍士李逵、吳順謀自稱權知州事,追執野于張蒼鎮,數其棄城之罪,臠之,惟一子學老得脫。彥盡刺城中人以益其軍。
辛亥,金人破河間府。
趙叔近言杭卒今已就招,請授以官,許多。劉珏言:「今盜賊數殘州縣,以招安之說誘之也。金陵黥徒,既被厚賞,錢塘之兵,建安之卒,道宗之師,又襲是跡而動,今湖又見告矣。其視殺漕憲守倅,若刈草菅,非徒無罪,且有子女金帛之獲。紫袍象簡之榮。觀今叔近所乞,乃群盜逼作此奏,非實情也。」許景衡亦言:「官吏無罪,而被誅戮,軍吏有罪,反受爵命,其為賞罰,不亦倒置乎!」帝用二人言,乙卯,寢其命。
初,壽春賊丁進,自號丁一箭,聚眾至數萬,遂圍壽春府,守臣康允之募人出城見進,許以金幣犒師。進殺使者,圍城二十五日,不能拔,乃引去。
劉光世討張遇于池州,至近郊南門,賊望之曰:「官軍少,且不整,可破也。」時湖水涸,賊出城,越湖占長堤,繞出官軍背,官軍敗績,遇率眾循江而上,光世亦整兵追之。
十二月,丙辰朔,詔以侍從四員充講讀官。
命諸路轉運司類省試以待親策。
先是諸州發解進士當以今春試禮部,會圍城,不果。上以道梗難赴,乃命諸路提刑選官,即轉運司所在州類省試,每路選官六員,臨期實封;移牒漕臣一員監試,不得干預考校;仍用省額,統計十有四人而取一人。省試有額自此。
丁巳,詔:「朕罔好游畋,有以鷹犬輒稱禦前者,流海島。」
辛酉,禦營使司都統制王淵入杭州。
初,淵至秀州,下令治兵,十日乃行,杭賊陳通等聞之,緩為之備。乃是淵與統制官張俊馳至城下,傳呼「秀州趙龍圖來」,通出不意,出迎。淵諭以朝廷遣賜告身,通等皆喜。淵、俊入州治,命軍士分守諸門,淵召其首三十人至庭下,遽執之。通呼曰:「已受招安,何為乃爾!」淵曰:「我受詔討賊,不知其它!」並執其餘黨,悉腰斬之,凡百八十餘人。百姓相賀。
壬戌,資政殿學士、京東東路制置使、知青州曾孝序為亂兵所殺。
先是臨朐土兵趙晟,聚眾為亂,奪門而入。孝序度力不能制,因出據廳事,瞋目罵賊,與其子宣教郎訏皆遇害,時年七十九。詔贈光祿大夫,謚曰威。
癸亥,金人攻汜水關。
初,宗翰聞帝如維揚,乃約諸軍分道南侵。宗維自河陽渡河,攻河南;右副元帥宗輔與其弟宗弼自滄州渡河,攻山東;陝西諸路都統洛索與副都統薩裡罕自同州渡河,攻陝西。時西京統制官翟進扼清河白磊,而帶禦器械鄭建雄守河陽,敵不得濟。宗翰乃屯重兵于河陽北城以疑建雄,而陰遣萬戶尼楚赫自力鼎渡河,背攻南城,破之,建雄遂潰。
西京留守孫昭遠,既罷西道都總管,所調西師,以非所隷,悉引去。昭遠數以洛陽無城池而強敵對境侵軼之狀聞于朝,且遺其子書曰:「今日扞禦,甚難為功。四男二女,無可置念,要為忠義死耳。」乃遣驍將姚慶拒之於偃師縣,軍敗,慶死之。昭遠知城危,即命其將王仔奉啟運宮神禦間道赴行在。既而金人大入,昭遠引餘兵南去,翟進率軍民上山保險。
宗翰據汜水,引軍而東,命尼楚赫分兵攻京西。先是知階州董庠以勤王兵入援,潰散無所歸,宗澤以庠知鄭州。澤聞金兵入境,遣將劉達援之,未至,庠棄城走。是日,尼楚赫至鄭州,不入城而去,徑如京西,中原大震。
甲子,諫議大夫衛膚敏上疏,謂:「本朝後族、戚裡,祖宗以來例不得任文資。乃者除邢煥徽猷閣待制,孟忠厚顯謨閣直學士,比又降中旨,王羲叔與郡,與羲叟除太府寺丞。物議太暄,頗為聖政之累。」疏入,改煥光州觀察使。
乙丑,詔:「自今除授及行遣有罪之人,並須經由三省及宰執進呈,方得施行;或有干求請託,乞禦寶以行下者,重置於法。」
丙寅,張遇寇江州,守臣陳彥文視事始十日,固守不下。遇引去,江淮制置使劉光世截其後軍,破之。
丁卯,詔:「諸路都總管司走馬承受公事使臣,使舊法隷屬帥司。」先是政和中,改走馬承受為廉訪使者,其權與監司均敵;朝廷每有所為,輒為廉訪所議,樞密院藉以搖宰相,因複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