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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主詔:「內地諸路,每耕牛一具,賦粟五斗,以備歉歲。」
戊申,李孝義、張世引步騎數萬襲德安府,詐稱來受招。守臣陳規登城,視其營壘,曰:「此詐也。」中夜,孝義引兵圍城,規已為之備,大敗之,孝義遁走。
河北招撫司都統制王彥,率裨將岳飛等所部七千人渡河。金兵盛,彥不敢進,飛獨引所部鏖戰,奪其纛而舞,諸軍爭奮,遂拔新鄉。
己酉,募兵入貲授官,自迪功郎以下凡六等。尋命每路以監司一員董其事。
軍賊高勝等入常州。
先是勝等過平江,奉直大夫趙研乘城,誘勝使入,臠之。眾懼而退,推其徒趙萬為首,至無錫,李綱時方寓居,出家財散賊,乃去。至常州,守臣何袞恬不為備,賊入城,大掠三日,執通判曾緯而去。
庚戌,始通當三大錢于淮、浙、荊湖諸路,用張慤請也。
政和舊法,當三大錢止行于京畿東、西及河東、北,由是東南小平錢甚重而物輕,西北反是。慤言:「大錢始不行于東南,慮私鑄耳。其後改當十為當三,自無私鑄之利,何為而不可行?」況財貨皆出於東南,常慮錢寶不足於交易。望詔三省參論,以革因循之弊。”從之。
時更軍旅之後,諸道財賦,亡於兵火,委于川途,乾沒于胥吏者,不可勝計。慤在河朔時,以心計為帝所知,自長地官至于執政,帝獨委以理財。嚴明通敏,文移所至,東南諸路惕息承命,國用賴以毋乏。然慤在中書,至于自作酒肆,議者以為苛碎焉。
辛亥,金主賜元帥右監軍完顏希尹、萬戶尼楚赫券書,除赦所不原,餘悉不問。
壬子,詔賜張邦昌死。
始,李綱議誅邦昌,黃潛善、汪伯彥皆持不可。及是聞金以廢邦昌為詞,復用兵。帝將南遷,而邦昌在長沙,乃詔湖南撫諭官馬伸曰:「張邦昌初聞以權宜攝國事,嘉其用心,寵以高位。雖知建號肆赦,度越常格,優支賞錢數百萬緡,猶以迫于金人之勢。比因鞫治它獄,始知在內衣赭衣,履黃裀,宿福寧殿,使宮人侍寢,心跡如此,甚負國家。尚加惻隱,不忍顯肆朝市,只令自裁;全其家屬,令潭州日給口糧,常切拘管。」伸至潭,邦昌讀詔已。徘徊退避,不忍自盡。執事共迫之,乃登平楚樓而縊。於是高州流人王時雍亦伏誅。
甲寅,詔:「行在及東京百司官,如擅離任所,並停官根捕,就本處付獄根勘。」
乙卯,詔:「成都、京兆、襄陽、荊南、江寧府、鄧、潭州,皆備巡幸。」
宗澤覆上疏,略謂:「本朝提封萬里,京師號為腹心,宗廟社稷所在,民人依之。今兩河雖未敉寧,猶一手臂之不伸;乃欲並腹心而棄之,豈祖宗付託之意,與睽睽萬目所以仰望之心!昔景德間,契丹侵澶淵,警報一聞,中外震恐。是時王欽若江南人,勸幸金陵,陳堯佐蜀人,勸幸蜀都,惟寇準請帝親征,卒用成功。臣何敢望準,然不敢不以章聖望陛下也。且臣奉迎鑾輿還都而後,即當身率諸道之兵,直趨兩河之外,親迎二聖,雪靖康一再之恥,然後奉觴玉殿,以為億萬斯年之賀,臣之志願始畢。」上疏後,澤復營繕宗廟、宮室、台省,又以樂門乃迴鑾奉迎之地,特增修之。
王彥及金人戰于新鄉縣,敗績。兵潰,顏奔太行山。岳飛以單騎持丈八鐵槍刺殺金帥于陳,金人為退卻。
初,彥既得新鄉,傳檄諸郡。金人以為大軍之至,率眾數萬薄彥壘,圍之,彥兵寡,且器甲疏略,乃決圍出。敵盡鋭追擊,彥與麾下數十人馳赴之,所向披靡,轉戰十數里,弓矢且盡,會日暮,得免。彥收散亡,得七百餘人,保共城縣西山。部曲感其義,皆面刺「赤心報國」字,。未幾,兩河響應,忠義民兵首領傅選、孟德、劉澤、焦文通等皆附之,綿亙數百里,金人患之。
是日,賊趙萬人鎮江府境,守臣趙子崧遣將逆擊于丹徒,調鄉兵乘城為備。府兵敗歸,鄉兵驚潰,子崧率親兵保集焦山寺。賊逾城人,遂據鎮江。
初,傅雱既見金完顏希尹于雲中,留彌月。會制置使張渙、招撫使張所遣兵渡河,皆失利,渙為亂軍所殺。金以用兵責使者,雱遜謝。希尹乃以國書授雱等還,書中索河北人之在南者及為夏人請熙寧以來侵地,又欲于河陽置榷場以通南貨,雱受書以歸。金人無聘幣,伴使李侗自以乳香、白金等贐之。
金人遣直史館王樞持冊使高麗。
冬,十月,丁巳朔,帝登舟如淮甸。
戊午,隆佑太后至揚州,駐于州治。
庚申,詔:「諸路官司及寄居待次官,或非王命備補之人,以勤王為名,擅募民兵潰卒者,並令散遣;有擅募者,帥、憲司案劾以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