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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經制使翁彥國,被旨修江寧城池、宮室,兩浙轉運判官吳昉助之。有擊登聞鼓者,訴其橫斂,黃潛善、汪伯彥以彥國女為綱弟維婦,因密啟之。會彥國卒,因落昉職,與宮觀;並撫慰東南,仍起複直龍圖閣趙明誠知江寧府兼江東經制副使。
傅雱等至鞏縣,檄河陽具舟,金守臣張巨不納。雱曉諭之,巨馳使雲中,請命于左副元帥宗翰,九日而還,雱乃得濟。
金左副元帥宗翰奏:「河北、河東府鎮州縣,請擇前資官良能者任之,以安新民。」金主遣耶律暉等從宗翰行,詔黃龍府路、南京路、東京路于所部各選如耶律暉者遣之。
是日,賜故淄州團練使、廣南西路兵馬都監、知融州李拱家銀帛,以拱領兵入援京城,死於敵也。
賊史斌據興州,僭號稱帝;守臣向子寵棄城遁。斌遂自武興謀入蜀,成都府、利路兵馬鈐轄盧法原與本路提點刑獄邵伯溫共謀遣兵扼劍門,斌乃去。法原,秉之子;伯溫,雍之子也。
八月,戊午朔,洪芻等流竄有差。
初,芻等坐圍城中事屬吏,帝命馬伸劾之。獄具,芻坐納景王寵姬曹氏,降授朝散郎;陳沖坐括金銀自盜,與宮人摘花飲酒,朝請郎金大均坐盜禁中麝臍,私綱喬貴妃侍兒喬氏,朝散大夫周懿文,朝議大夫張卿材,朝奉郎李彞,皆坐與宮人飲酒,朝請郎王及之,坐苦辱寧德皇后女弟,皆辭服。議者以芻、沖、大均當死,帝以新政,重於殺士大夫,乃詔芻、沖、大均長流沙門島,責懿文、卿材、彞、及之為隴、文、茂、隨四州別駕,懿文英州、卿材雷州、彞新州、及之南恩州安置。
徙宗室于江淮以避敵,願留京師者聽之,於是南班至江寧者三十餘人。又移南外宗正司于鎮江府,西外于揚州。
杭州軍亂。
帝初立,遣勤王兵還諸道,杭兵才三百,其將得童貫殘兵與俱,軍校陳通等謀為變。至是軍士縱火,殺士曹參軍及副將白均等十二人。翼日,執守臣龍圖閣直學士葉夢得,詣金紫光祿大夫致仕薛昂家,殺兩浙轉運判官吳昉。轉運判官顧彥成聞亂,亟奔湖州。眾乃推通等七人為首,囚夢得,逼昂權領州事。浙東安撫翟汝文聞變,自將七千人屯西興,且奏請浙西兵受其節制。
己未,元佑太后發京師。
庚申,劉光世為奉國軍節度使,韓世忠為定國軍承宣使,張俊落階官,並賞平賊功也。
辛酉,洺州防禦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李庠為東京副留守,以郭仲荀將所部扈元佑太后至南京故也。
禦營司都統制范瓊將至襄陽,李孝忠聞之,率兵犯荊南府,人其郛,置酒高會。瓊敗之,孝忠率眾趨景陵。
以李綱守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黃潛善守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
先是綱奏以秋末幸南陽,帝已許之。既而潛善與汪伯彥力請幸東南,綱謂人曰:「天下大計,在此一舉,國之存亡,於是焉分,吾當以去就爭之。」一日,留身奏事,言:「臣近都屢蒙宸翰,改正已行事件,又所進機務,多未降出,此必有間臣者。」因極論君子、小人不可並立,且言疑則當勿用,用則當勿疑,帝但勉慰之。後數日,遂有並相之命。
張慤兼禦營副使。癸亥,命禦營使大閲五軍人馬。自是執政皆有親兵。
丁卯,張慤言:河朔之民,憤于兵亂,自結巡社。請依唐人澤潞步兵、三河子弟遺意,聯以什伍而寓兵于農,使合力抗敵,且從靖康詔旨,以人數借補官資,仍仿義勇增修條畫,下之諸路。”乃以忠義巡社為名。其法:五人為甲,五甲為隊,五隊為部,五部為社,皆有長;五社為一都社,有正副;二都社有都副總首。甲長以上免身役;所結及五百人已上,借補官有差。都總首滿二年無過者,並補正。犯階級者杖之。歲十月,案試于縣,仍聽守令節制。歲中,巡社增耗者,守貳、令尉黜陟皆有差。
己巳,詔:「諸路兵非專被旨者,毋得會行在。」
是日,傅雱等至河陽,金遣接伴使王景彞來迓,止許雱以五百人自隨,日行百八十里。
初,尊元佑皇后為元佑太后,尚書省謂元學犯後祖諱,請以居宮為稱。至是,庚午,更稱隆佑太后,所居名隆佑宮。
壬申,先是河北宣撫使張所,招徠豪傑,以忠翊郎王彥為都統制,效用人岳飛為準備將。飛初補承信郎,以戰功遷秉義郎。帝初立,上書論黃潛善、汪伯彥不圖恢復,以越職奪官。至是歸所,所問曰:「汝能敵幾何?」飛曰:「勇不足恃,用兵在先定謀。欒枝曳柴以敗荊,莫敖採樵以致絞,皆謀定也。」所矍然曰:「君殆非行伍中人!」借補修武郎、合門宣贊舍人,充中軍統領。飛因進說曰:「國家都汴,恃河北以為固,苟馮據要衝,峙列重鎮,則京師根本之地固矣。招撫能提兵壓境,飛唯命是聽。」所壯之,借補武經郎。
趙子崧言杭州軍變,遣京畿第二次劉俊往捕,又命禦營統制辛道宗將西兵二千討之。
癸酉,耿南仲責授單州團練副使,南雄州安置。
乙亥,李綱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