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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道君皇帝次燕山府,館于延壽寺。上皇以烏凌噶色呼美有迎奉勞,遺以後宮曹氏,曹武穆王彬之裔,寧德後近侍也。
時司馬樸在燕,有傳建炎登極赦書至者,樸私遣持詣上皇,為人所告。金主憐其忠,釋之。
庚戌,宗澤充龍圖閣學士、知襄陽府,權邦彥充天章閣待制、知荊南府,直秘閣、知深州姚鵬升直龍圖閣、知洪州。時黃潛善等不欲澤居中,故與河北勤王守臣並命。
辛亥,太師、鎮南軍節度使、中太一宮使樂平郡王鄭紳,謁告往江浙改葬。紳,道君皇后父也。未幾。薨,謚熹靖。
壬子,張邦昌以覃恩遷太傅。
丙辰,張所為尚書兵部員外郎。
所案視陵寢還,上疏,略云:「恭聞行在留南京,軍民俱怨,不知誰為此謀者?京師重城八十里之廣,宗社、宮闕、省闥、百司皆在,居之足以控制河東、河北根本之地。以臣計之,實有五利:奉宗廟,保陵寢,一也;慰安人心,二也;系四海之望,三也;釋河北割地之疑,四也;早有定處而急於邊防,五也。一舉而五利,而陛下不為。臣知此時遷延,別無長策,不過緩急之際,便于南渡。不知國家安危,在乎兵之強弱,將相之賢不肖,而不在乎都之遷與不遷也。誠使兵弱而將相不肖,雖雲渡江,安能自保?大河不足恃,大江亦不足恃,徒使人心先離,中原先亂耳。為今之計,允宜圖任將相,協謀其力,經營朔方,鼓勵河北忠憤之人,使人自為戰,則強敵可摧,土宇可保,京師可以奠枕而都矣。」所復言黃潛善兄弟奸邪,恐害新政,潛善引去,帝諭留之,乃罷所言職。潛善意未已,尋責鳳州團練副使,江州安置。
李孝忠破襄陽府,守臣直徽猷閣黃叔敖棄城去。孝忠入城肆焚掠,盡驅強壯為軍。
丁巳,范致虛為觀文殿大學士。
兩浙路提點刑獄季質試太常少卿。質,邦昌子婿,聞僭位,自系越州獄,提舉茶鹽司以聞,至是擢用之。
戊午,太常少卿周望,假給事中,充大金通問使;趙哲領達州刺史,副之。
邵興據解州神稷山,屢與金人戰。時金將鶻眼屯安邑,執其弟招之。興不顧,飲泣死戰,大破金軍。
是月,管幹龍德,宣贊舍人曹勛,自燕中間道南還。
先是上皇至邢、趙間,燕王俁以絶食歿于慶源,斂以馬槽,猶露雙足。至真定,過河,士餘日,上皇密語勛曰:「我夢四日並出,此中原爭立之象,不知臣民肯推戴康王否?」翼日,出禦衣三襯,自書領中曰:「可便即真,來救父母。」復諭:「如見康王,第奏:有清中原之策,悉舉行之,毋以我為念。」並持韋賢妃信,令勛間行南還。邢夫人亦脫金環,使內侍付勛曰:「為我白大王,願如此環,早得相見。」瀕行,復諭王:「藝祖有誓約,藏之太廟,誓不殺大臣及言事者,違者不祥。」
六月,己未朔,李綱至行在。
先是范宗尹主議和,乃言綱名浮于實而有震主之威,不可以相。章三上,不報。會詔勤王之師還本道,綱遂留升、潭兵于泗,自詣南都。途次,顏岐遣人持劾副遺綱。帝聞綱至,趣召入,見于內殿。綱涕泣,並辭新命,且言:「臣愚蠢,但知有趙氏,不知有金人。言者謂臣才不足以任宰相則可,謂金人所惡不當為相則不可。若為趙氏之臣而金人喜之,反可為相,則賣國以與人者,皆為忠臣矣。願乞身以歸田裡。」帝曰:「朕知卿忠義,靖康時嘗欲言于淵聖,使遠人畏服,非相卿不可。」綱頓首謝,然猶未受命也。
奉國軍節度使王宗濋責授定國軍節度副使,邵州安置,坐首引衛兵逃遁,致都城失守也。
宗澤自衛南分兵屯河上,以數百騎赴南都,入對。帝將留澤,而黃潛善、汪伯彥惡之,乃令之襄陽。
庚申,詔李綱立新班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