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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瓘自合浦放還,居四明。而其子正匯干至餘杭,適聞蔡崇盛詫蔡京有動搖東宮之語,正匯即日自陳于杭帥蔡薿。薿方結京為死黨,遂執正匯送京師,而飛書告京,俾預為計。事下開封府制獄,知開封李孝稱,酷吏也,乃並下明州捕瓘。士民哭送之,瓘不為動,既就獄,顧其子笑曰:「不肖子煩吾一行。」孝稱脅瓘使證正匯之妄,瓘曰:「正匯聞京將不利於社稷,傳于道路,遽自陳告,瓘所不知。忘父子之恩而指其為妄,則情所不忍;挾私情以符合其說,又義所不為。況不欺不二,平昔所以事君教子,豈于利害之際有所貪畏,自違其言乎!蔡京奸邪,必為國禍,瓘固嘗論于諫省,亦不待今日語言間也。」時內侍黃經臣監勘,聞所對,失聲嘆息,謂瓘曰:「主上正欲知實狀,右司第依此置對。」獄具,竟坐正匯以所言過實,流竄海島,而瓘亦有通州安置之命。至此方許其自便。
十二月,己酉,遼詔明年改元天慶。
庚戌,改謚靖和皇后為惠恭。
以呂惠卿為觀文殿學士、知大名府。
罷內藏東北出剩鹽鈔及六路上供錢鈔。
是歲,夔州江水溢。海水清。
出宮女四百八十六人。
南丹州內附。
遼境內大饑,惟保靜軍馬人望所治,粒食不闕,路不鳴桴。遙授人望為彰義軍節度使。時谷價翔踴,宿衛士多不給,蕭托斯和出私廩周之;旋召知南院樞密使事。
續資治通鑒●卷第九十一
●卷第九十一
【宋紀九十一】 起重光單閼正月,盡閼逢敦牂十二月,凡四年。
○徽宗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政和元年
遼天慶元年
春,正月,己巳,以賢妃王氏為德妃。
辛未,詔:「諸路州、軍學生不及八十人處,不置教授;若熙、豐曾置教授者,雖人少,自合存留。」
壬申,毀京師淫祠一千三十八區。
丙戌,廢白、龔二州。
壬辰,詔百官厲名節。
陳瓘嘗謂紹聖史官專據王安石《日錄》改修神宗史,變亂是非,不可傳信,乃作《尊堯集》,深明誣妄,以正君臣之義。張商英奉請下明州取其書,送編修政典局。
是月,遼主釣魚于鴨子河。
二月,壬寅,冊皇后。
乙巳,詔陝西、河東復鑄夾錫錢。
丙午,以太子少師鄭紳為開府儀同三司。
遼主如春州。
三月,癸亥朔,御製書《政和新修五禮序》,議禮局請刻石于太常寺,許之。
以新知大名府呂惠卿為醴泉觀使。
己巳,詔監司督州縣長吏,勸民增植桑柘,課其多寡為賞罰。
癸酉,以吏部尚書王襄同知樞密院事。
乙亥,五國部長貢于遼。
夏,四月,乙卯,罷陝西、河東鑄夾錫錢。
丙辰,慮囚。
立守令勸農黜陟法。
五月,癸亥,詔:「四川羡餘錢物歸左藏庫。」
戊辰,詔:「見在當十錢並作當三行使,以為定製。」
己卯,東南有星晝隕。
丁亥,解池生紅鹽。
是月,再下通州取陳瓘《尊堯集》送編修政典局。
遼主清暑于散水原。
六月,甲寅,復蔡京為太子少師。
秋,七月,癸未,廢平、從二州為砦。
戊子,醴泉觀使呂惠卿,守本官,致仕。
八月,乙未,復蔡京為太子太師。
丁巳,尚書右仆射張商英罷,中丞張克公論給事中劉嗣明以繳駁事降官,商英理屈故也。
商英為政持平,謂蔡京雖明紹述,但藉以劫制人主,禁錮士大夫耳。於是大革弊事,改京所鑄當十大錢為當三以平泉貨,復轉般倉以罷直達,行鹽鈔法以通商旅,蠲橫斂以寬民力,勸帝節華侈,息土木,抑僥倖,帝頗嚴憚之。嘗葺昇平樓,戒主者遇丞相導騎至,必匿匠樓下,過則如初,時稱商英忠直。然意廣才疏,凡所當為,先於公座誦言,故不便者得預為計。初,何執中與蔡京同相,凡營立皆預議,至是惡商英出己上,與居中日夜醖織其短,先使言者論其門下客唐庚,竄之惠州。又,帝在潛邸,方伎郭天信言當履天位,及踐阼,頗眷寵之,商英因與往來,事覺,帝不悅,居中乃諷克公以嗣明事論之,遂罷政,出知河南府。
戊午,詔:「監司,部內官吏,一歲中有犯罪至三人以上,雖不及三人而或有嘗薦舉者,罪及監司。」
九月,辛酉朔,詔張商英落觀文殿大學士,改知鄧州;壬申,復降授大中大夫,仍知鄧州。校書郎李士觀、闢雍博士尹天民,並送吏部,與合入差遣。以劉嗣明奏商英擅便降敕,令天民、士觀編類禦前文字也。
戊寅,同知樞密院事王襄罷,知亳州。
辛巳,詔:「陳瓘自撰《尊堯集》,語言無緒,並系詆誣,合行毀棄;仍勒停,送台州覊管,令本州當職官常切覺察,不得放出州城,月具存在申尚書省。」於是行移峻急,所過州縣,皆以兵甲防送,不得稽留。至台久之,人莫敢以居屋借賃者,暫館僧舍。而郡守以十月之法,每令廂巡起遣,十日輒移一寺。數月後,朝廷起遷人石悈知州事,且令赴闕之官。悈既視事,遣兵官約束,毋得出入,又置邏卒前後巡察,鈔錄賓客書問之往還者。尋令兵官突入所居,搜檢行李,攝瓘至州庭,大陳獄具,將脅以死。瓘揣知其意,大呼曰:「今日之事,豈被旨邪!」悈失措曰:「朝旨欲取《尊堯集》耳。」瓘曰:「君知《尊堯》所以立名乎?蓋以神考為堯,而以主上為舜也。助舜尊堯,何謂詆誣!時相學術淺短,為人所愚;君所得幾何,乃亦不畏公議,干犯名分乎!」悈慚,屢揖瓘退,終不能害瓘。何執中怒,遂罷悈,瓘由是得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