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從兒子那裡感受到了恐懼,因為兒子變得越來越任性,並且對她也越來越不信任了;她又誤聽到一個消息說貝多芬要將卡爾帶到一個距離相當遠的學校去讀書。她便到法庭裡抗議貝多芬要將卡爾完全與自己隔絶。眾人卻以為僅有一個辦法,就是彼此互相和平地相處在一起,才能輓救卡爾。然而,這並不是兩個保護人的意見,雙方都希望能夠獨自保護這個小孩。
有關團體都被召集到市政法庭中討論此事件,並聽取了雙方的意見。這個法庭顯然不受貝多芬的名聲和崇高的地位所影響,在察看他身為保護人的條件時,貝多芬表示對此孩子是如何的深愛,唯恐他落入外界不良的影響之中。但是貝多芬在請願書中大肆攻擊這個寡婦。而她的保護人霍次契伐反駁說:「貝多芬作為副保護人,完全是要將卡爾與他的母親隔離,將這個
11歲的兒童交給一個耳聾、暴躁、溺愛和半瘋的人去管理。」
經過了數月,仍不能調解。判決書在
1819年
11月
17日發了下來。
卡爾母親的一方似乎比較有利一些,她在
1811年的罪錯被判為不成立;貝多芬要將這孩子送到遠地的學校讀書,是想使他的母親痛苦而心碎。
地方長官也不知道她最近有了一個私生子。法庭決議讓卡爾的母親與市政府的長官利奧波特·紐司波克共同管理這個孩子。
貝多芬失敗了。
貝多芬試圖開始用全部的力量來奪回他所失去的。他請了約翰·巴哈博士為辯護律師,再度起訴。經過一冬一春的努力,無論是巴哈律師還是法官都感到精疲力盡了。這段時間中,貝多芬的《彌撒祭曲》也在創作。
最後,貝多芬勝訴。
1820年
7月
24日,上訴法庭裁定:貝多芬和他的朋友彼得也享有對卡爾的保護權。
貝多芬在他的困難解決後自然十分高興。
第二十章 《彌撒祭曲》之軼事對於卡爾的顧慮現在可以放到另一邊去了。貝多芬正在創作《彌撒祭曲》。侄子的官司使他完全忘卻了音樂,而現在,音樂的思維重新充滿了他的腦海。
1819年夏季,凡是朋友們到謬特林去拜訪貝多芬的話,結局都不會很妙。訪客說不定會發現貝多芬的舉止非常的狂野,常吼叫着,書寫着他最偉大的《彌撒祭曲》。他從來沒有像這回一樣,如此集中精力和如此長久地維持着一種如醉如痴的熱情。
此曲的題目是無限的,其過程十分痛苦而又有諸多障礙。辛德勒在描寫那年的情形時說:「貝多芬真是一個喧嘩如天空的雷雨似的偉大人物,特別是在秋季的時候。」
辛德勒還花了不少的筆墨描寫自己在
8月間與維也納音樂家約翰·霍薩爾加同去拜訪貝多芬時所經歷的情形:「那是下午
4點鐘的時候,當我們進入屋內以後,我們馬上就知道了,就是在那天的早晨,所有的傭人都被辭退掉了。因為在先天晚上,他們之間有過一次爭論並驚擾了鄰居。我們只得自己準備床鋪和膳食;當然,這一頓飯萊並不可口。在起居室裡,我們聽到大師正在唱着、吼着……當我們聽了許久想要離開的時候,室門開了,站在我們面前的是外觀不雅的貝多芬。
看上去,他在精神上是永無休止地在和他的敵人鬥爭着。」
一交談,這兩位朋友才知道,貝多芬已有一天多沒有吃東西了。
另有一件有關貝多芬的趣事,是由霍凡爾教授記錄下來的。他記得此事發生在離維也納不遠的一家酒店裡,一個警官向正在進餐的警察局長報告說:「局長先生,我們抓到了一個人,他使我們不能安靜,他不斷地咆哮着說自己是貝多芬,但是,他卻是一個流浪者,穿了一件舊外衣,沒有戴帽子,沒有一點像貝多芬的地方,無法證明他就是貝多芬。」
局長命令將此人關到明天再說。於是,我們要求看看這個流浪漢到底是誰,但沒有被應允。第二天早晨,我的朋友很焦急,欲知道事態將如何變化了。原來,局長在晚上
11點鐘時被一個警察推醒,他說這個犯人一點也不安靜,並且要音樂會的指導韓曹格來證明他的身份。
所以局長起了身,穿了衣服去叫韓曹格,並在半夜時趕到了監牢。韓曹格只看了一眼就說:「此人就是貝多芬,」並將他帶回了家,讓他睡最好的房間。
次日,刑事官親自登門作了深深的道歉。事實也就澄清了:那天貝多芬起得非常早,穿了件寒磣的外衣,沒有戴帽子,外出散步。他沿著運河筆直走着,好像迷了路一般,什麼東西也沒有吃,一直走到了運河的盡頭才止步。他不知道自己在什麼地方,卻靠在牆邊從窗戶看室內的情形,宛如一個乞丐。
眾人就叫來了警察抓他。他卻說:「我是貝多芬。」而警察說,「當然囉,為什麼不這樣說呢?你是一個流浪漢,貝多芬一定不是你這個樣子。」這就是事實的真象。
韓曹格給了他一些衣服,而刑事官也將他送回到巴登去,讓他住在客廳裡。《彌撒祭曲》在貝多芬的心中醞釀了五年的時間。在作曲的時候,他忘記了魯道夫大主教的就職日是在
1820年
3月
20日。但樂譜卻離完成之時相差尚遠。
它並不是為任何教堂或宗教性質的集團而寫的。從響亮的全體合唱開始而結束在悠揚的獨唱聲中。這種音樂還從未有人嘗試過。
貝多芬寫道:「它出自內心,也可能重入內心。」這是題寫在原稿上的。當這首《彌撒祭曲》產生了戲劇效果時,貝多芬也認為理應如此,因為它的題目是戲劇性的;貝多芬不只是向民眾宣傳宗教的福音,《彌撒祭曲》更是偉大的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