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省,置令,左、右仆射各一人。又置吏部、祠部、度支、左戶、都官、五兵等六尚書。左右丞各一人。吏部、刪定、三公、比部、祠部、儀曹、虞曹、主客、度支、殿中、金部、倉部、左戶、駕部、起部、屯田、都官、水部、庫部、功論、中兵、外兵、騎兵等郎二十三人。令史百二十人,書令史百三十人。
尚書掌出納王命,敷奏萬機。令總統之。仆射副令,又與尚書分領諸曹。令闕,則左仆射為主。其祠部尚書多不置,以右仆射主之。若左、右仆射並闕,則置尚書仆射以掌左事,置祠部尚書以掌右事。然則尚書仆射、祠部尚書不恆置矣。又有起部尚書,營宗廟宮室則權置之。事畢則省,以其事分屬都官、左戶二尚書。左、右丞各一人,佐令、仆射知省事。左掌台內分職儀、禁令、報人章,督錄近道文書章表奏事,糾諸不法。右掌台內藏及廬舍、凡諸器用之物,督錄遠道文書章表奏事。凡諸尚書文書,詣中書省者,密事皆以挈囊盛之,封以左丞印。自晉以後,八座及郎中多不奏事。天監元年詔曰:「自禮闈陵替,歷茲永久,郎署備員,無取職事。糠粃文案,貴尚虛閒,空有趨墀之名,了無握蘭之實。曹郎可依昔奏事。」自是始奏事矣。三年,置侍郎,視通直郎。其郎中在職勤能,滿二歲者,轉之。又有五都令史,與左、右丞共知所司。舊用人常輕,九年詔曰:「尚書五都,職參政要,非但總領眾局,亦乃方軌二丞。頃雖求才,未臻妙簡,可革用士流,每盡時彥,庶同持領,秉此群目。」於是以都令史視奉朝請。其年,以太學博士劉納兼殿中都,司空法曹參軍劉顯兼吏部都,太學博士孔虔孫兼金部都,司空法曹參軍蕭軌兼左戶都,宣毅墨曹參軍王顒兼中兵都。五人並以才地兼美,首膺茲選矣。駕部又別領車府署,庫部領南、北武庫二署令丞。
門下省置侍中、給事黃門侍郎各四人,掌侍從左右,擯相威儀,盡規獻納,糾正違闕。監令嘗禦藥,封璽書。侍中高功者,在職一年,詔加侍中祭酒,與侍郎高功者一人,對掌禁令,公車、太官、太醫等令,驊騮廄丞。
集書省置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各四人。員外散騎常侍無員。散騎侍郎、通直郎各四人。又有員外散騎侍郎、給事中、奉朝請、常侍侍郎,掌侍從左右,獻納得失,省諸奏聞文書。意異者,隨事為駁。集錄比詔比璽,為諸優文策文,平處諸文章詩頌。常侍高功者一人為祭酒,與侍郎高功者一人,對掌禁令,糾諸逋違。
駙馬、奉車、車騎三都尉,並無員。駙馬以加尚公主者,無班秩。
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員外散騎常侍,舊併為顯職,與侍中通官。宋代以來,或輕或雜,其官漸替。天監六年革選,詔曰:「在昔晉初,仰惟盛化,常侍、侍中,並奏帷幄,員外常侍,特為清顯。陸始名公之胤,位居納言,曲蒙優禮,方有斯授。可分門下二局,委散騎常侍尚書案奏,分曹入集書。通直常侍,本為顯爵,員外之選,宜參舊準人數,依正員格。」自是散騎視侍中,通直視中丞,員外視黃門郎。
中書省置監、令各一人,掌出內帝命。侍郎四人,功高者一人,主省內事。又有通事舍人、主事令史等員,及置令史,以承其事。通事舍人,舊入直閤內。梁用人殊重,簡以才能,不限資地,多以他官兼領。其後除通事,直曰中書舍人。
秘書省置監、丞各一人,郎四人,掌國之典籍圖書。著作郎一人,佐郎八人,掌國史,集注起居。著作郎謂之大著作,梁初周舍、裴子野,皆以他官領之。又有撰史學士,亦知史書。佐郎為起家之選。
御史台,梁國初建,置大夫,天監元年,復曰中丞。置一人,掌督司百僚。皇太子已下,其在宮門行馬內違法者,皆糾彈之。雖在行馬外,而監司不糾,亦得奏之。專道而行,逢尚書丞郎,亦得停駐。其尚書令、仆、御史中丞,各給威儀十人。其八人武冠絳韝,執青儀囊在前。囊題雲「宜官吉」以受辭訴。一人緗衣,執鞭杖,依列行,七人唱呼入殿,引喤至階。一人執儀囊,不喤。屬官治書侍御史二人,掌舉劾官品第六已下,分統侍御史。侍御史九人,居曹,掌知其事,糾察不法。殿中御史四人,掌殿中禁衛內。又有符節令史員。
謁者台,仆射一人,掌朝覲賓饗之事。屬官謁者十人,掌奉詔出使拜假,朝會擯贊。高功者一人為假史,掌差次謁者。
諸卿,梁初猶依宋、齊,皆無卿名。天監七年,以太常為太常卿,加置宗正卿,以大司農為司農卿,三卿是為春卿。加置太府卿,以少府為少府卿,加置太仆卿,三卿是為夏卿。以衛尉為衛尉卿,廷尉為廷尉卿,將作大匠為大匠卿。三卿是為秋卿。以光祿勛為光祿卿,大鴻臚為鴻臚卿,都水使者為太舟卿,三卿是為冬卿。凡十二卿,皆置丞及功曹、主簿。而太常視金紫光祿大夫,統明堂、二廟、太史、太祝、廩犧、太樂、鼓吹、乘黃、北館、典客館等令丞,及陵監、國學等。又置協律校尉、總章校尉監、掌故、樂正之屬,以掌樂事。太樂又有清商署丞,太史別有靈台丞。詔以為陵監之名,不出前誥,且宗廟憲章,既備典禮,園寢職司,理不容異,諸正陵先立監者改為令。於是陵置令矣。
國學,有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太學博士八人。又有限外博士員。天監四年,置五經博士各一人。舊國子學生,限以貴賤,帝欲招來後進,五館生皆引寒門俊才,不限人數。大同七年,國子祭酒到溉等,又表立正言博士一人,位視國子博士。置助教二人。
宗正卿,位視列曹尚書,主皇室外戚之籍。以宗室為之。
司農卿,位視散騎常侍,主農功倉廩。統太倉、導官、籍田、上林令,又管樂游、北苑丞,左右中部三倉丞,莢庫、荻庫、箬庫丞,湖西諸屯主。天監九年,又置勸農謁者,視殿中御史。
太府卿,位視宗正,掌金帛府帑。統左右藏令、上庫丞,掌太倉、南北市令。關津亦皆屬焉。
少府卿,位視尚書左丞,置材官將軍、左中右尚方、甄官、平水署、南塘邸稅庫、東西冶、中黃、細作、炭庫、紙官、柴署等令丞。
衛仆卿,位視黃門侍郎,統南馬牧、左右牧、龍廄、內外廄丞。又有弘訓太仆,亦置屬官。
衛尉卿,位視侍中,掌宮門屯兵。卿每月、丞每旬行宮徼,糾察不法。統武庫令、公車司馬令。又有弘訓衛尉,亦置屬官。
廷尉卿,梁國初建,曰大理,天監元年,復改為廷尉。有正、監、平三人。元會,廷尉三官與建康三官,皆法冠玄衣朝服,以監東、西、中華門。手執方木,長三尺,方一寸,謂之執方。四年,置冑子律博士,位視員外郎。
大匠卿,位視太仆,掌土木之工。統左、右校諸署。
光祿卿,位視太子中庶子,掌宮殿門戶。統守宮、黃門、華林園、暴室等令。又有左右光祿、金紫光祿、太中、中散等大夫,並無員,以養老疾。
鴻臚卿,位視尚書左丞,掌導護贊拜。
太舟卿,梁初為都水台,使者一人,參軍事二人,河堤謁者八人。七年,改焉。位視中書郎,列卿之最末者也。主舟航堤渠。
大長秋,主諸宦者,以司宮闈之職。統黃門、中署、奚官、暴室、華林等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