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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建三公官,定卿大夫之任,分職授政,以考功效。”其後上以問師安昌侯張禹,禹以為然。時曲陽侯王根為大司馬票騎將軍,而何武為御史大夫。於是上賜曲陽侯根大司馬印綬,置官屬,罷票騎將軍官,以御史大夫何武為大司空,封列侯,皆增奉如丞相,以備三公官焉。議者多以為古今異制,漢自天下之號下至佐史皆不同於古,而獨改三公,職事難分明,無益於治亂。是時,御史府吏舍百餘區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樹,常有野烏數千棲宿其上,晨去暮來,號日「朝夕烏」,烏去不來者數月,長老異之。後二歲余,朱博為大司空,奏言:“帝王之道不必相襲,各由時務。高皇帝以聖德受命,建立鴻業,置御史大夫,位次丞相,典正法度,以職相參,總領百官,上下相監臨,歷載二百年,天下安寧。今更為大司空,與丞相同位,未獲嘉。故事,選郡國守相高第為中二千石,選中二千石為御史大夫,任職者為丞相,位次有序,所以尊聖德,重國相也。
今中二千石未更御史大夫而為丞相,權輕,非所以重國政也。
臣愚以為大司空官可罷,復置御史大夫,遵奉舊制。臣願儘力,以御史大夫為百僚率。”哀帝從之,乃更拜博為御史大夫。會大司馬喜免,以陽安侯丁明為大司馬衛將軍,置官屬,大司馬冠號如故事。後四歲,哀帝遂改丞相為大司徒,復置大司空、大司馬焉。
初,何武為大司空,又與丞相方進共奏言:“古選諸侯賢者以為州伯,《書》曰『咨十有二牧』,所以廣聰明,燭優隱也。
今部刺史居牧伯之位,秉一州之統,選第大吏,所薦位高至九卿,所惡立退,任重職大。《春秋》之義,用貴治賤,不以卑臨尊。刺史位下大夫,而臨二千石,輕重不相準,失位次之序。臣請罷刺史,更置州牧,以應古制。”奏可。及博奏復御史大夫官,又奏言:「漢家至德溥大,宇內萬里,立置郡縣。部刺史奉使典州,督察郡國,吏民安寧。故事,居部九歲舉為守相,其有異材功效著者輒登擢,秩卑而賞厚,咸勸功樂進。前丞相方進奏罷刺史,更置州牧,秩真二千石,位次九卿。九卿缺,以高第補,其中材則苟自守而已,恐功效陵夷,堅軌不禁。臣請罷州牧,置刺史如故。」奏可。
博為人廉儉,不好酒色游宴。自微賤至富貴,食不重味,案上不過三懷,夜寢早起,妻希見其面。有一女,無男。然好樂士大夫,為郡守九卿,賓客滿門,欲仕宦者薦舉之,欲報仇怨者解劍以帶之。其趨事待士如是,博以此自立,然終用敗。
初,哀帝祖母定陶太后欲求稱尊號,太后從弟高武侯傅喜為大司馬,與丞相孔光、大司空師丹共持正議。孔鄉侯傅晏亦太后從弟,諂諛欲順指,會博新徵用為京兆尹,與交結,謀成尊號,以廣孝道。由是師丹先免,博代為大司空,數燕見奏封事,言:「丞相光志在自守,不能憂國;大司馬喜至尊至親,阿黨大臣,無益政治。」上遂罷喜遣就國,免光為庶人,以博代光為丞相,封陽鄉侯,食邑二千戶。博上書讓曰:「故事封丞相不滿千戶,而獨臣過制,誠慚懼,願還千戶。」上許焉。傅太后怨傅喜不已,使孔鄉侯晏風丞相,令奏免喜侯。博受詔,與御史大夫趙玄議,玄言:「事已前決,得無不宜?」博曰:「已許孔鄉侯有指。匹夫相要,尚相得死,何況至尊?博唯有死耳!」玄即許可。博惡獨斥奏喜,以故大司空汜鄉侯何武前亦坐過免就國,事與喜相似,即並奏:“喜、武前在位,皆無益於治,雖已退免,爵士之封非所當得也。
請皆免為庶人。”上知傅太后素常怨喜,疑博、玄承指,即召玄詣尚書問狀。玄辭服,有詔左將軍彭宣與中朝者雜問。宣等劾奏:「博宰相,玄上卿,晏以外親封位特進,股肱大臣,上所信任,不思竭誠奉公,務廣恩化,為百寮先,皆知喜、武前已蒙恩詔決,事更三赦,博執正道,虧損上恩,以結信貴戚,背君鄉臣,傾亂政治,堅人之雄,附下罔上,為臣不忠不道;玄知博所言非法,枉義附從,大不敬;晏與博議免喜,失禮不敬。臣請詔謁者召博、玄、晏詣廷尉詔獄。」
制曰:「將軍、中二千石、二千石、諸大夫、博士、議郎議。」右將軍-望等四十四人以為:「如宣等言,可許。」諫大夫龔勝等十四人以為:「《春秋》之義,堅以事君,常刑不捨。魯大夫叔孫僑如欲顓公室,譖其族兄季孫行父于晉,晉執囚行父以亂魯國,《春秋》重而書之。今晏放命圯族,干亂朝政,要大臣以罔上,本造計謀,職為亂階,宜與博、玄同罪,罪皆不道。」上減玄死罪三等,削晏戶四分之一,假謁者節召丞相詣廷尉詔獄。博自殺,國除。
初,博以御史為丞相,封陽鄉侯,玄以少府為御史大夫,並拜于前殿,廷登受策,有音如鐘聲。語在《五行志》。
贊曰:薛宣、朱博皆起佐史,歷位以登宰相。宣所在而治,為世吏師,及居大位,以苛察失名,器誠有極也。
博馳聘進取,不思道德,已亡可言,又見孝成之世委任大臣,假借用權。世主已更,好惡異前,復附丁、傅稱順孔鄉。事發見詰,遂陷誣罔,辭窮情得,仰藥飲鳩。孔子曰:「久矣哉,由之行詐也!」博亦然哉!
卷八十四 翟方進傳第五十四
翟方進字子威,汝南上蔡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