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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下 - 225 /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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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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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實代統任,愍帝拜為使持節、都督涼州諸軍事、西中郎將、涼州刺史、領護羌校尉、西平公。劉曜陷長安,實自稱侍中、司空、大都督、涼州牧,承製行事。于時天下喪亂,秦雍之民死者十八九,唯涼州獨全。實自恃眾強,轉為驕恣。平文皇帝四年,實為左右閻沙等所殺。先是謡曰:「蛇利砲,蛇利砲,公頭墜地而不覺。」

實所住室梁間有人象而無頭,久之乃滅。實惡之,未幾見殺。實弟茂統任。


  

茂字成遜,私署使持節、都督涼州諸軍事、平西將軍、護羌校尉、晾州牧、西平公。誅閻沙等百餘人。遣使朝貢。茂妻弟賈模兄弟謀害茂,茂殺之。

劉曜上隴,茂懼而降,曜以為太師、涼王。茂卒,無子,實子駿統任。

駿,字公庭,自稱使持節、大將軍、護羌校尉、涼州牧、西平公。遣使朝貢。煬帝時,隴西人辛晏以枹罕降之,駿遂有河南之地,至于狄道,與石勒分境。

駿築南城,起謙光殿于其中,窮珍極巧,又四面各起一殿,東曰宜陽青殿,南曰朱陽赤殿,西曰正德白殿,北曰玄武黑殿,服章器物皆依色隨四時居之,其旁有直省寺署,一依方色。其奢僭如此,民以勞怨,駿議治石田,參軍索孚諫曰;「凡為治者,動不逆天機,作不破地德。昔后稷之播百谷,不墾磐石;禹決江河,不逆流勢。今欲徙石為田,運土殖谷,計所損用,畝盈百石,所收不過三石而已,竊所未安。」

駿怒,出孚為伊吾都尉。有石隕于破胡,焦而碎,聲如擊鼓,聞七百里。其處氣上黑如煙,煙首如赤飆。駿少而淫佚,常夜出微行,奸亂邑裡,少年皆化之。

性又貪惏。有圖秦隴意。以谷帛付民,歲收倍利,利不充者,簿賣田宅。

分武威、武興、西平、張掖、酒泉、建康、西海、西郡、湟河、晉興、廣武十一郡為涼州,以長子重華為刺史;金興、晉城、武始、南安、永晉、大夏、武城、漢中八郡為河州,以其寧戎校尉張瓘為刺史;敦煌、晉昌、高昌,西域都護、戊己校尉、玉門大護軍,三郡三營為沙州,以西胡校尉楊宣為刺史。駿私署大都督、大將軍、假涼王、督攝三州。始置諸祭酒、郎中、大夫、舍人、謁者之官,官號皆擬天朝,而微辨其名。舞六佾,建豹尾,車服旌旗一如王者。軌保涼州,陰澹之力,駿以陰氏門宗強盛,忌之,乃逼澹弟鑒令自殺,由是大失人情。駿既病,見鑒為崇,遂死。時建國九年也。子重華統任。

重華,字太林。私署使持節、大都督、太尉公、護羌校尉、涼州牧、西平公、假涼王。石虎遣麻秋率眾渡河,城于長最,涼州震動。司馬張耽薦主簿謝艾于重華,重華任之。

艾擊斬秋將綦母安等。俘斬萬五千人。重華遣使朝貢,自署丞相、涼王、領秦雍涼三州牧。重華死。子曜靈統任。

曜靈,年十歲。自稱大司馬、涼州牧,以重華兄祚為撫軍將軍輔政。祚先蒸重華母馬氏,密說馬氏以曜靈幼弱,須立長君,馬從之,遂廢曜靈而立祚。曜靈尋為祚所殺。

祚,字太伯。既統任,自稱大將軍、涼州牧、涼公。專為奸虐,駿及垂華子女未嫁者皆淫之,涼州人士咸賦《牆茨》。初,重華末年,有螽斯蟲集安昌門外,緣壁逆行。都尉常據諫曰:「螽斯是祚小字,今乃逆行,災之大者,願出之。」

重華曰:「子孫繁昌之征,何為災也?吾昨夢祚攝位,方委以周公之事,輔翼世子,而祚終殺曜靈焉。」

自署涼王,立宗廟,置百官,號和平元年。遣使朝貢。又追加軌以下王號。濫殺謝艾于酒泉。郎中了琪諫祚僭竊,祚斬琪于闕下。廢諸神祀,山川枯竭。置五都尉,司人奸過。禁四品以下不得衣繒帛,庶人不得畜奴婢、乘車馬。百姓怨憤。有光狀如車蓋,聲如雷,震動城邑。仲夏降霜。有神降,自稱「玄冥」,與人交語,祚日夜祈之,神言與其福利,祚信焉。

眾知祚必敗,而祚暴虐彌甚。

明年,祚河州刺史張瓘起兵討祚,驍騎將軍宋混率眾應瓘。混進攻姑臧,祚遣侍中索孚伐瓘。有王鸞者,雲「師出必敗」,並陳祚三不道。祚以妖言惑眾,斬之,鸞臨刑曰:「我死之後,軍敗於外,王死於內。」

祚族之。

宋混至姑臧,領軍趙長等開宮門應之。

入殿稱萬歲,祚以長等破混也,出勞之。


  

長以槊刺祚中額,祚奔入,為廚士徐黑所殺,暴屍道左。城內咸稱萬歲。瓘等立重華少子玄靖統任。

玄靖,字元安。自署使持節、大都督、大將軍、涼王。以瓘為尚書令、涼州牧秉政,宋混為尚書仆射。

瓘性猜惡,賞罰皆以愛憎,無復網紀,郎中殷郇陳損益,諫瓘,曰:「虎生三日能食肉,不須人教。」

由是莫有言者。瓘與玄靖參乘出城,城北大橋三梁俱折。瓘惡之,乃日日散錢帛,樹私惠,而都街殺人,朝朝不絶。思為亂者十室而九。東苑大塚上忽有池水;城東大澤,地忽火燃,廣數里。乃殺宿嫌牛旋等以應水火之變。瓘謀誅諸宋,廢玄靖自立。先是,太白守輿鬼,占者以為州分,當有暴兵,故瓘欲厭之。

於是宋混率眾誅瓘,瓘先殺妻子三十口,乃自殺。

玄靖以混為驃騎大將軍、尚書令。混病死,弟玄安代輔政。以旱祈帶石山,玄安欲登之,弟名犯世宗諱曰:「世人云登此山者破家身亡。」

玄安曰:「安有此也!」策馬登之,馬倒傷足。御史房屋柱自烯焦折,或曰:「柱之為字也,左木右主;『宋』字含木,木焦,宋破而主存,災之大也,宜防之。」

又所乘馬五匹,一夜中髭尾禿,人曰:「尾之為字也,屍下毛,毛去屍,絶滅之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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