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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 298 / 597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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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8頁

朗讀:

春,正月,丙申,帝北巡,辛丑,耕于;二月,乙丑,敕侍御史、司空曰:「方春所過,無得有所伐殺,車可以引避,引避之:騑馬可輟解,輟解之。」戊辰,進幸中山,出長城;癸酉,還,幸元氏;三月,己卯,進幸趙;辛卯,還宮。太尉鄭弘數陳侍中竇憲權勢太盛,言甚苦切,憲疾之。會弘奏憲黨尚書張林、雒陽令楊光在官貪殘。書奏,吏與光故舊,因以告之,光報憲。憲奏弘大臣,漏泄密事,帝詰讓弘。夏,四月,丙寅,收弘印緩。弘自詣延尉,詔敕出之,因乞骸骨歸,未許。病篤,上書陳謝曰:「竇憲奸惡,貫天達地,海內疑惑,賢愚疾惡,謂『憲何術以迷主上!近日王氏之禍,昞然可見。』陛下處天子之尊,保萬世之祚,而信讒佞之臣,不計存亡之機;臣雖命在晷刻,死不忘忠,願陛下誅四凶之罪,以厭人鬼憤結之望!」帝省章,遣醫視弘病,比至,已薨。

以大司農宋由為太尉。


  

司空第五倫以老病乞身,五月,丙子,賜策罷,以二千石俸終其身。倫奉公盡節,言事無所依違。性質慤,少文采,在位以貞白稱。或問倫曰:「公有私乎?」對曰:「昔人有與吾千里馬者,吾雖不受,每三公有所選舉,心不能忘,而亦終不用也。若是者,豈可謂無私乎!」

以太仆袁安為司空。

秋,八月,乙丑,帝幸安邑,觀鹽池。九月,還宮。

燒當羌迷吾復與弟號吾及諸種反。號吾先輕入,寇隴西界,督烽掾李章追之,生得號吾,將詣郡。號吾曰:「獨殺我,無損于羌;誠得生歸,必悉罷兵,不復犯塞。」隴西太守張紆放遣之,羌即為解散,各歸故地。迷吾退居河北歸義城。

疏勒王忠從康居王借兵,還據損中,遣使詐降于班超,超知其奸而偽許之。忠從輕騎詣超,超斬之,因擊破其眾,南道遂通。

楚許太后薨。詔改葬楚王英,追爵謚曰楚厲侯。

帝以潁川郭躬為廷尉。決獄斷刑,多依矜恕,條諸重文可從輕者四十一,奏之,事皆施行。

博士魯國曹褒上疏,以為「宜定文制,著成漢禮」,太常巢堪以為「一世大典,非褒所定,不可許。」帝知諸儒拘攣,難與圖始,朝廷禮憲,宜以時立,乃拜褒侍中。玄武司馬班固以為「宜廣集諸儒,共議得失。」帝曰:「諺言:『作舍道邊,三年不成。』會禮之家,名為聚訟,互生疑異,筆不得下,昔堯作《大章》,一夔足矣。」

肅宗孝章皇帝下章和元年(丁亥,公元八七年)

春,正月,帝召褒,授以叔孫通《漢儀》十二篇曰:「此制散略,多不合經,今宜依禮條正,使可施行。」

護羌校尉傅育欲伐燒當羌,為其新降,不欲出兵,乃募人鬥諸羌、胡;羌、胡不肯,遂復叛出塞,更依迷吾。育請發諸郡兵數萬人共擊羌。未及會,三月,育獨進軍。迷吾聞之,徙廬落去。育遣精騎三千窮追之,夜,至三兜谷,不設備,迷吾襲擊,大破之,殺育及吏士八百八十人。及諸郡兵到,羌遂引去。詔以隴西太守張紆為校尉,將萬人屯臨羌。

夏,六月,戊辰,司徒桓虞免。癸卯,以司空袁安為司徒,光祿勛任隗為司空。隗,光之子也。

齊王晃及弟利侯剛,與母太姬更相誣告。秋,七月,癸卯,詔貶晃爵為蕪湖侯,削剛戶三千,收太姬璽緩。

壬子,淮陽頃王昞薨。

鮮卑入左地,擊北匈奴,大破之,斬優留單于而還。


  
羌豪迷吾復與諸種寇金城塞,張紆遣從事河內司馬防與戰于木乘谷。迷吾兵敗走,因譯使欲降,紆納之。迷吾將人眾詣臨羌,紆設兵大會,施毒酒中,伏兵殺其酋豪八百餘人,斬迷吾頭以祭傅育塚,復放兵擊其餘眾,斬獲數千人。迷吾子迷唐,與諸種解仇,結婚交質,據大、小榆谷以叛,種眾熾盛,張紆不能制。

壬戌,詔以瑞物仍集,改元章和。是時,京師四方屢有嘉瑞,前後數百千,言事者咸以為美。而太尉掾平陵何敞獨惡之,謂宋由、袁安曰:「夫瑞應依德而至,災異緣政而生。今異烏翔于殿屋,怪草生於庭際,不可不察!」由、安懼不敢答。

八月,癸酉,帝南巡。戊子,幸梁;乙未晦,幸沛。

日有食之。

九月,庚子,帝幸彭城。辛亥,幸壽春;復封阜陵侯延為阜陵王。己未,幸汝陰。冬,十月,丙子,還宮。

北匈奴大亂,屈蘭儲等五十八部、口二十八萬詣雲中、五原、朔方、北地降。

曹褒依準舊典,雜以《五經》、《讖記》之文,撰次天子至于庶人冠、婚、吉、凶終始制度凡百五十篇,奏之。帝以眾論難一,故但納之,不復令有司平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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