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銓初封二等輔國將軍,三進封輔國公,授禦前大臣、工部尚書、步軍統領,襲爵。道光末,受顧命。文宗即位,益用事。鹹豐二年六月,給事中袁甲三疏劾:「載銓營私舞弊,自謂‘操進退用人之權’。刑部尚書恆春、侍郎書元潛赴私邸,聽其指使。步軍統領衙門但準收呈,例不審辦;而載銓不識大體,任意顛倒,遇有盜案咨部,乃以武斷濟其規避。又廣收門生,外間傳聞有定門四配、十哲、七十二賢之稱。」舉所繪息肩圖朝官題詠有師生稱謂為證。上諭曰:「諸王與在廷臣工不得往來,歷聖垂誡周詳。恆春、書元因審辦案件,趨府私謁,載銓並未拒絶。至拜認師生,例有明禁,而息肩圖題詠中,載齡、許誦恆均以門生自居,不知遠嫌。」罰王俸二年,所領職並罷。九月,仍授步軍統領。三年,加親王銜,充辦理巡防事宜。二月,疏請申明會議舊章,報可。四年九月,病作,詔以綿德曾孫溥煦為後。是月,薨。追封親王,賞銀五千兩治喪,謚曰敏。
溥煦襲郡王。光緒三十三年,薨,謚曰慎。子毓朗,襲貝勒。光緒末,授民政部侍郎、步軍統領。宣統二年七月,授軍機大臣。三年四月,改授軍諮大臣。
端慧太子永璉,高宗第二子。乾隆三年十月,殤,年九歲。十一月,諭曰:「永璉乃皇後所生,朕之嫡子,聰明貴重,氣宇不凡。皇考命名,隱示承宗器之意。朕禦極後,恪守成式,親書密旨,召諸大臣藏於乾清宮“正大光明」榜後,是雖未冊立,已命為皇太子矣。今既薨逝,一切典禮用皇太子儀注行。”旋冊贈皇太子,謚端慧。
循郡王永璋,高宗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七月,薨。追封循郡王。四十一年,以永瑆子綿懿為後,襲貝勒。卒,子奕緒,襲貝子。卒,子載遷,襲鎮國公。
榮純親王永琪,高宗第五子。乾隆三十年十一月,封榮親王。永琪少習騎射,嫺國語,上鍾愛之。三十一年三月,薨,謚曰純。子綿億,四十九年十一月,封貝勒。嘉慶四年正月,襲榮郡王。綿億少孤,體羸多病,特聰敏,工書,熟經史。十八年,林清變起,綿億方扈蹕,聞警,力請上速還京師,上即日迴鑾,因重視之,寵眷日渥。踰年,薨,謚曰恪。子奕繪,襲貝勒。卒,子載鈞,襲貝子。卒,子溥楣,襲鎮國公。
哲親王永琮,高宗第七子,與端慧太子同為嫡子。端慧太子薨,高宗屬意焉。乾隆十二年十二月,以痘殤,方二歲。上諭謂:「先朝未有以元後正嫡紹承大統者,朕乃欲行先人所未行之事,邀先人不能獲之福,此乃朕過耶!」命喪儀視皇子從優,謚曰悼敏。嘉慶四年三月,追封哲親王。
儀慎親王永璿,高宗第八子。乾隆四十四年,封儀郡王。嘉慶四年正月,進封親王,總理吏部。二月,罷。諭曰:「六卿分職,各有專司,原無總理之名,勿啟專權之漸。」十三年正月,諭曰:「內廷行走諸王日入直,儀親王朕長兄,年逾六十,冬寒無事,不必進內。」十四年正月,封其子綿志為貝勒。十七年,以武英殿刻高宗聖訓,誤書廟諱,罷王俸三年。
十八年,林清變起,賊入禁城,綿志從宣宗發鳥槍殪賊。仁宗褒其奮勇,加郡王銜,加俸歲千兩。永璿亦以督捕勤勞,免一切處分。二十年七月,命祭裕陵,阻雨,還京,坐降郡王,並奪綿志郡王銜及加俸,仍罰王俸五年。二十四年正月,復綿志郡王銜,賜三眼孔雀翎。七月,坐刺探政事,上諭曰:「朕兄儀親王年已七十有四,精力漸衰。所領事務甚多,恐有貽誤,探聽尚有可原。朕不忍煩勞長兄,致失頤養。嗣後止留內廷行走,平日不必入直。」六月,綿志坐縱妾父冒職官詐臓,奪郡王銜,罰貝勒俸四年。
二十五年七月,宣宗即位,諭儀親王不必遠迎,又諭召對宴賚無庸叩拜。道光三年正月,綿志復郡王銜,加俸。八年正月,命在紫禁城乘轎,並加賞俸銀五千,示親親敬長之意。十一月,復諭朝賀免行禮。十年十月,永璿詣圓明園視大阿哥,徑入福園門,諭罷綿志官。十一年,諭壽皇殿、安佑宮當行禮時,於府第內行禮。又諭元旦暨正月十四日宗親筵宴,均免其入宴,別頒果殽一席。十二年八月,薨,年八十八。賜銀五千治喪,親臨賜奠,謚曰慎。綿志襲郡王,薨,謚曰順。子奕絪,襲貝勒,加郡王銜。卒,曾孫毓 • ,襲貝子。卒,弟毓岐,襲鎮國公。
成哲親王永瑆,高宗第十一子。乾隆五十四年,封成親王。永瑆幼工書,高宗愛之,每幸其府第。嘉慶四年正月,仁宗命在軍機處行走,總理戶部三庫。故事,親王無領軍機者,領軍機自永瑆始。二月,儀親王永璿罷總理吏部,並命永瑆俟軍務奏銷事畢,不必總理戶部。三月,和珅以罪誅,沒其園第,賜永瑆。七月,永瑆辭總理戶部三庫,允之。八月,編修洪亮吉上書永瑆,譏切朝政,永瑆上聞,上治亮吉罪。語在亮吉傳。十月,上諭曰:「自設軍機處,無諸王行走。因軍務較繁,暫令永瑆入直,究與國家定製未符。罷軍機處行走。」
永瑆嘗聞康熙中內監言其師少時及見董其昌以前三指握管懸腕作書,永星廣其說,作撥鐙法,推論書旨,深得古人用筆之意。上命書裕陵聖德神功碑,並令自擇書跡刻為詒晉齋帖,以手詔為序。刻成,頒賞臣工。
十八年,林清變起,永瑆在紫禁城內督捕,上嘉其勤勞,免一切處分及未完罰俸。二十四年正月,加其子不入八分輔國公綿懃郡王銜。五月,祭地壇,終獻時,贊引誤,永瑆依以行禮。上以永瑆年老多病,罷一切差使,不必在內廷行走,於邸第閉門思過,罰親王半俸十年。綿懃亦罷內大臣,居家侍父。二十五年六月,綿懃卒,贈郡王。有司請謚,以非例斥之,著為令。
仁宗崩,有旨免迎謁。語見儀親王傳。十月,命曾孫載鋭襲貝勒。道光二年十月,上還自行在,永瑆進食品十六器,以非例卻之。三年三月,薨,年七十二,賜銀五千治喪,謚曰哲。載鋭襲郡王。綿懃及載鋭父奕綬並追封如其爵。鹹豐九年,薨,謚曰恭。子溥莊,襲貝勒,加郡王銜。卒,子毓橚,襲貝子。
貝勒永 • ,高宗第十二子。乾隆四十一年,卒。嘉慶四年三月,追封貝勒。以成親王子綿偲為後,初封鎮國將軍,再進封貝子。道光十八年正月,諭曰:「綿偲逮事皇祖,昔同朕在上書房讀書者只綿偲一人。」進貝勒。二十八年,卒,子奕縉,襲貝子。卒,弟奕繕,襲鎮國公。
慶僖親王永璘,高宗第十七子。乾隆五十四年,封貝勒。嘉慶四年正月,仁宗親政,封惠郡王,尋改封慶郡王。三月,和珅誅,沒其宅賜永璘。五年正月,以祝穎貴太妃七十壽未奏明,命退出乾清門,留內廷行走。二十一年正月朔,乾清宮筵宴,輔國公綿 • 就席遲,奕紹推令入座,拂墮食 • ,永璘告內奏事太監。得旨:「諸王奏事不得逕交內奏事太監。」罰永璘俸。二十五年三月,永璘疾篤,上親臨視,命進封親王。尋薨,謚曰僖。命皇子往奠,上時謁陵歸,復親臨焉。
子綿 • ,襲郡王。綿 • 奏府中有毗盧帽門口四座、太平缸五十四件、銅路鐙三十六對。上諭曰:「慶親王府第本為和珅舊宅,凡此違制之物,皆和珅私置。嗣後王、貝勒、貝子當依會典,服物寧失之不及,不可僭逾,庶幾永保令名。」府置諳達二,亦命裁汰。道光三年正月,賜綿 • 三眼孔雀翎,管雍和宮、中正殿。十六年十月,薨,賜銀四千治喪,謚曰良。上命再襲郡王一次。
以儀順郡王綿志子奕采為後,襲郡王。十七年正月,命在禦前行走。二十二年十月,奕采以服中納妾,下宗人府議處。奕採行賕請免,永璘第六子輔國公綿性亦行賕覬襲王爵,事發,奕采奪爵,綿性戍盛京。以永璘第五子不入八分鎮國公綿悌奉永璘祀。旋又坐事,降鎮國將軍。二十九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