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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月,蒲安臣等至美遞國書,並增定條約,其要目有八:一,美國與他國失和,不得在中國洋面奪貨劫人;二,除原定貿易章程外,與美商另開貿易之路,皆由中國作主;三,中國派領事駐美通商各口;四,中、美奉教各異,兩國不得稍有屈抑;五,兩國人民互相往來遊歷,不得用法勉強招致;六,兩國人民互相居住,照相待最優之國利益均霑;七,兩國人民往來遊學,照最優之國優待,並指定外國所居之地,互設學堂;八,美國聲明並無幹預中國內治之權。其時曾國籓等鑒於道、鹹間條約失利,特建議遣使往訂此約,於領海申明公法,於租界爭管理權,於出洋華工謀保護,且預防幹涉內治雲。九月,美使勞文羅斯來華遞國書,並呈書籍及五穀各種,請換中國書籍、穀種,許之。
九年三月,美遣鏤斐迪充出使中國大臣,遞國書,前使勞文羅斯回國。四月,中國出使大臣蒲安臣在俄病卒,特予一品銜,給恤銀萬兩。
十年正月,美致朝鮮函,請中國代達,謂將以兵船前往商辦事務。中政府以權宜許為轉達。旋接朝鮮咨,謂美使所投封函,專為曩年美商船來韓,一遭風遇救,一人沒貨無,以為一救一害,相懸太甚,欲請究治。朝鮮以己國無殘害美船之事,不允所請,並請中國降旨開諭美使。美使以降旨開諭,是以屬國相待,不受。乃以兵船抵朝鮮脅之。朝鮮人不服,與力爭,並報中國牒美使解之。十二月,美請援例開瓊州商埠。
十一年春二月,許美國領事官代辦瑞士國商務。瑞士國一名蘇益薩,又稱綏沙蘭,其商船至中國,向以無約小國不設領事官,至是請美領事官代辦商務。美使牒稱遂次蘭國,總署覆美使,以瑞士事務祗可照料,不能兼攝,至通商納稅等事,仍照向來無約各國祗許在海口通商,其內地口岸及內地遊歷設局招工等事,均不得一律均霑。美使照覆更正遂次蘭為瑞士。美領事雖得照料瑞士國商務,不得稱瑞士國領事官。十二年春,穆宗親政,美隨英、法、俄、德請覲見。十三年,美使鏤斐迪回國,以艾忭敏為駐華全權大臣,覲見面遞國書。
光緒二年十一月,美旗昌公司歸併中國招商局,南洋大臣沈葆楨奏請給價銀二百二十萬兩,報可。四年,出使大臣陳蘭彬等蒞美呈遞國書,旋請設領事,言華人僑美各邦約二十餘萬,不設領事,無以保護華民。奏入,許之。五年,美前統領格蘭忒來華。值日本滅琉球,政府因格蘭忒將遊日本,託其轉圜。格蘭忒至日本,函勸中國與日本各設領事,保護琉球中部,其南部近台灣,為中國屬地,割隷中國,北部近薩摩島,為日本屬地,割隷日本。兩國均不允。又請派員會議,卒不得要領。
六年七月,美遣使臣安吉立及修約使臣帥腓德、笛鋭克來華,請與中國大臣議事,總署以聞。並言:「同治七年中國與美續增條約,其第五款內有‘兩國人民任便往來得以自由’等語。近來金山土人深嫉華人奪其工作,不能相容,上年美議院曾有限制華人之議,經其總統據約批駮。去年彼國開議,又欲苛待華人,經副使臣容閎牒外部,言與約不符,始將此例停止。是華人在彼得有保護者,惟恃續增條約之力居多。今遣使來華,恐有刪改續增條約之意,請派員商議。」奏入,命總署大臣寶鋆、李鴻藻為全權大臣,與美使議約。初,美續約第五款祗言兩國人民往來及遊歷貿易久居等人,無「華工」字樣。至是,美使安吉立等遞修約節略,內稱華工分住各口不下十萬人,於本國平安有損,請整理限制禁止。總署以禁止一層與舊約不符,惟限制一層尚可酌擬章程。安吉立等以章程須由本國議院酌定,此次來華,祗求中國一言,許其自行定限。總署遂入奏,與安吉立等議定四款:凡傳教、學習、貿易、遊歷人等仍往來自由,其已在美華工亦仍舊保護,惟續往承工之人,定人數年數限制,不得淩虐。遂畫押蓋印,期一年兩國禦筆批准互換。既而美金山於中國招商局和眾輪船進口有額外加徵船鈔貨稅之事。出使美國大臣陳蘭彬等請乘美派人來華議約之際與交涉。時美使安吉立亦牒總署,詢中國徵收美國各船稅鈔與徵收中國及別國船稅鈔是否相同,又中國在常關納稅鈔之船是否均與新關納稅鈔之船相同各等語。又欲將兩國商民貿易有益之事,及兩國商民爭訟申明觀審辦法,加入約款。總署以商民貿易一款,原可隨時商辦,觀審一款,本煙台條約所載,此次申明與原議亦無出入。因與定議,仍候兩國禦筆批准互換。明年六月鈐印。
八年三月,美欲與朝鮮結約通商,遣總兵蕭孚爾為全權大臣,乘兵船往議約。朝鮮遣餘允植赴保定謁見李鴻章,請代為主持,與美使商議。美使旋出所擬約稿,其約稿未提明朝鮮為中國屬邦。鴻章請刪改,蕭孚爾執不允。會美署使何天爵在京,與總署議,允增「屬邦」字樣,而內治外交仍許朝鮮自主。
九年,出使美國大臣鄭藻如請於美紐約設領事官,略言:「美國西通太平洋,以金山埠為首站,東通大西洋,以紐約埠為首站,兩埠為往來必經之路。金山業設領事。近紐約華民往者日見增多,土人不無嫉忌。兼以古巴一島與紐約水路相通,華民由古巴回籍者必假道紐約,實為通行要路。請仿金山例設領事以資保護。」報可。是年美與朝鮮換約,遣使駐朝鮮漢城,朝鮮遣使報之,仍咨中國,禮部僅報聞而已。十年,中、法因越南啟釁,招商局輪船商人籌照西國通例,暫售與美國旗昌洋商保管,旋事定,仍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