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頁
湖廣有大奸曰何心隱,即何夫山,即何兩川,即梁無忌,即梁光益,的名梁汝元,本江西永豐人,以侵欺皇木銀兩,犯罪拒捕,殺傷吳善五等六人。初擬死罪,後得末減,充貴州衛軍,逃去各省及孝感縣,倏往倏來,假講學為名,聚眾擾害地方,種種不法,各省歷年訪緝不獲,皆有卷案。萬曆七年,新店把總朱心學于祁門縣獲之,予發候按察使查卷問理。已而心隱病死。後數年,台省諸公尚有為何稱冤者。蓋以假講學之名,遂為所惑,實不知其有各省訪拿卷案耳。迄今公論始明。
予為戶部侍郎,管太倉,見倉觔斗,其一獨大異常。問之,云:凡糧到倉,該倉鬥級,每人先支一斗,此舊規也。予曰:是何言!即照常私與,亦是違法,況另置大鬥乎。即禁革之。是年修總督倉場公署,或云:此銀例出各倉鬥級。予曰:是烏可行,宜乎大鬥私索也。乃與大司農張心齋公言,部發帑金修之,著為例。
予平日不囑託官府,故入仕亦不徇人請託。萬曆十八年,太夫人壽日,鄉人具軸禮來賀者三百餘人。予曰:某素不敢管人家閒事,有何德于鄉黨,敢勞諸君?答曰:正以公不說事,不害人,大家陰受其賜,故來耳!
予初考選刑科,即請益於掌科朱後庵公
繪。公曰:切記不可聽人主使,為他人報私仇,壞自己名節。予佩服之。後果有具稿暗送,欲書予名者,急謝去之。月餘,同鄉一道長卻持此本問予,予以實告不可染,但唯唯;越數日,竟上之,識者駭異,果以此敗官。
前輩涉歷事久,多有高見,有疑難事,不能自決,不可不以咨問。予曾有二事,一請教兵部侍郎吳公望湖,一請教兵部尚書張公心齋。二公論甚透切,予深服之。
予生平得朋友之益居多,同學于公華峰等,同僚吏部尚書趙公汝泉等,同年兵部尚書劉公節齋等,劉公在省尤相得。予家居,劉總督兩廣,聞予病,書來,若疾痛之在其身,寄桑寄生藥者再。兵部尚書邯鄲張公弘軒總督薊遼,書來林下者二。每自念未能酬報,吾子孫記之報之。
業師魏雲汀先生,諱智,任知縣。同僚:荊州府知府趙公汝泉,名賢,河南汝陽人,吏部尚書。徐公思重,名學謨,直隷嘉定人,禮部尚書。孫公斗山,名用,福建人,知府。江公心源,名一麟,都御史。
省中,何公來山,名起鳴,四川人。韓公元川,名楫,蒲州人,通政。梁公靜齋,名問孟,河南人,都御史。張公湖東,名鹵,儀封人,都御史。丁公觀峰,名懋儒,東昌人,知府。朱公後庵,名繪,平定人,少卿。溫公一齋,名純,涇陽人,尚書鴻臚寺。賈公虛庵,名儒,鷄澤人,左少卿。
南太仆劉公仁軒,名穩,衡陽人,少卿。許公敬庵,名孚遠,海鹽人,侍郎。
順天府丞朱公越崢,名南雍,山陰人,太仆卿。
戶部,張公心齋,名學顏,肥鄉人,兵部尚書。劉公紫山,名思問,孟縣人,南戶部尚書。楊公夢山,名巍,海豐人,吏部尚書。王公雲澤,名廷瞻,黃州人,尚書。王公後齋,名友賢,寧鄉人,尚書。
公生平篤于師友,魏歲貢智,公之師也。公既貴,常遇諸涂,讓其乘騎于魏,扶持上下,而身跨蹇驢以從,鄉人至今稱之。
◎方伯公遺事
先祖方伯公年九十餘,讀書排纂不輟,雖盛夏,衣冠危坐,未嘗見其科跣。常揭一聯于廳事云:「紹祖宗一脈真傳,克勤克儉;教子孫兩行正路,惟讀惟耕。」齋中一聯云:「容人所不能容,忍人所不可忍。」癸巳歲,作自祭文,有云:「不敢喪心,不求滿意,能甘澹泊,能忍閒氣,九十年來,於心無愧,可偕眾而同遊,可含笑而長逝。」蓋實錄雲。公年雖大耋,時時夜夢侍先曾祖司徒府君,或跪受撲責,如過庭時雲。
◎方伯公同學
方伯公少在京邸,從青州張見堯先生學,同學者臨朐馮文敏公
琦、蒙陰公文介公
鼐。馮與公同年生,方伯少兩歲,兄事之,後為諸生,受知提學理庵蹇公
達。召入書院凡四人,則公及濟寧于中丞若瀛、臨清柳尚書佐,其一即文介也。
公公萬曆辛丑進士,改庶吉士,時馮公以吏部侍郎教習庶吉士。
◎方伯公答人詩
方伯公素不喜修煉之說,恆揭寧靜澹泊四字于壁,讀書眠食外,惟瞑坐調息而已。嘗有答侯晉陽大參一絶句云:「問予何事容顏好,曾受高人秘法傳。打疊身心無一事,饑來吃飯倦時眠。」公歿時,不肖年二十矣,回憶公一言一行,真羲皇以上人也。按「饑來吃飯倦時眠」,乃《傳燈錄》義海禪師語,王陽明與人論學,亦曾引之。
◎方伯公知人
二伯祖方伯中宇公
象坤年十八領解,為嘉靖甲子。明年乙丑成進士。歷仕山西左布政使,卒官,貧至無以殮,撫按以下為醵金治後事,乃得歸。清正名臣也。公藻鑒尤精,為河南提學時,萬曆壬午鄉試,榜將發,直指問公曰:解頭當屬何人?公曰:杞之周九皋,否則汝陽李宗延耳。已而周果領解,李次之。李公仕至戶部尚書。
◎侍禦公殉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