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子集下】【十字部】 十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為東西,丨為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於一,成於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為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慇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卍 【子集下】【十字部】 卍 【字彙補】內典萬字。【苑咸詩】蓮花卍字總由天。
█卄 【子集下】【十字部】 卄 【玉篇】如拾切。二十幷也。今直為二十字。【廣韻】廿,人執切,音入。今作卄。【集韻】【韻會】□作廿。【說文】廿,二十幷也。古文省。【徐曰】自古以來,書二十字從省,倂為廿字也。
█卅 【子集下】【十字部】 卅 【集韻】【韻會】悉盍切【正韻】悉合切,□音颯。【說文】三三十也。今作卅,十幷也。【廣韻】□直為三十字。
█卆 【子集下】【十字部】 卆 【篇海】卒字之偽。
█南 【子集下】【十字部】 南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正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為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又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又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又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既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又【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衛夫人書】衛和南。
◆又【韻補】葉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於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啟□,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陰。
█博 【子集下】【十字部】 博 【唐韻】補各切【集韻】【韻會】【正韻】伯各切,□邦入聲。【說文】大通也。從十尃。尃,布也,亦聲。【徐曰】十者,成數也。【玉篇】廣也,通也。【增韻】普也。【荀子·修身篇】多聞曰博。
◆又【韻會】貿易也。古琴曲有不博金。
◆又六博,局戲。【家語】君子不博,為其兼行惡道故也。
◆又州名。【韻會】春秋,齊之聊攝隨為博州。
◆又姓。【韻會】古有博勞,善相馬。
█協 【子集下】【十字部】 協 〔古文〕旪【唐韻】【正韻】胡頰切【集韻】【韻會】檄頰切,□音挾。【說文】衆之同和也。從劦,十聲。【書·堯典】協和萬邦。【臯陶謨】同寅協恭。
◆又【爾雅·釋詁】服也。【疏】協者,和合而服也。【書·微子之命】下民祇協。【晉書·虞溥傳】崇尚道素,廣開學業,讚協時雍,光揚盛化。
◆又【集韻】與劦通。【山海經】惟號之山,其風若劦。通作協。
◆又作汁。【周禮注】卿士汁日。【張衡·西京賦】五緯相汁。
█卓 【子集下】【十字部】 卓 〔古文〕□□□□【唐韻】【正韻】竹角切【集韻】【韻會】側角切,□音涿。【說文】高也。早上為卓。隸作卓。【揚子·法言】顏苦孔之卓。【注】顏之苦亡它,惟苦孔子之道卓然高堅也。
◆又【釋名】超卓也。舉腳有所卓越也。
◆又姓。【後漢·卓茂傳】卓茂字子康,南陽宛人也。
█千 【子集下】【十字部】 千 【唐韻】蒼先切【集韻】【韻會】【正韻】倉先切,□音阡。【說文】十百也。
◆又【廣韻】漢複姓。
◆又【韻補】葉雌人切,請平聲。【劉劭趙都賦】宮妾盈兮數百,食客過兮三千。越信孟之□體,慕姬旦之懿仁。
█午 【子集下】【十字部】 午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疑古切,音五。【說文】牾也。五月陰氣午逆,陽冒地而出也。【徐曰】五月陽極陰生。仵者,正衝之也。
◆又辰名。【爾雅·釋天】太歲在午曰敦牂。【淮南子·時則訓】鬥五月指午。
◆又【廣韻】交也。【韻會】一縱一橫曰旁午,猶言交橫也。【儀禮·特牲饋食】心舌皆去,本末午割之。【注】縱橫割也。【禮·內則】男角女覊。【注】午達曰覊。【疏】度尺而午,令女剪髮,留其頂上,縱橫各一,相通達也。【前漢·霍光傳】使者旁午。【注】旁午,分佈也。
◆又舛午,違背也。見【前漢·劉向傳】。
◆又【前漢·劉向傳】水旱飢蝝,蠭午□起。【注】猶親沓也。
◆又【段成式詩】良人為漬木瓜水,遮卻紅腮交午痕。
◆又【韻會】馬屬午。晉姓司馬,因攺司馬官為典午。
█卒 【子集下】【十字部】 卒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藏沒切,尊入聲。【說文】隸人給事者。【周禮·地官·小司徒】乃會萬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為伍,五伍為兩,四兩為卒。
◆又【唐韻】子律切【集韻】【韻會】即聿切【正韻】即律切,□音啐。【爾雅·釋詁】盡也。【疏】終盡也。【詩·衛風】畜我不卒。
◆又【爾雅·釋言】巳也。【禮·曲禮】大夫死曰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