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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下 - 426 /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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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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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又【小雅】間關車之舝兮。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鈐北一星曰舝。


  

◆又【韻會】亦作轄。【左傳·昭二十五年】叔孫昭子賦車轄。

█舞 【未集下】【舛字部】 舞 〔古文〕□【唐韻】文甫切【集韻】【韻會】罔甫切【正韻】罔古切,□音武。【說文】舞樂也。【玉篇】足相背也。【周禮·春官·樂師】凡舞,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左傳·隱五年】夫舞,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前漢·高帝紀】軍中無以為樂,請以刃舞。

◆又鐘體也。【周禮·冬官考工記·鳧氏】銑間謂之於,于上謂之鼓,鼓上謂之鉦,鉦上謂之舞。【注】此四名者,鐘體也。

◆又變弄也。【前漢·張湯傳】舞文巧詆。【又】舞知以禦人。

◆又官名。【周禮·地官】有舞師。

◆又地名。【戰國策】秦繞舞陽之北,以東臨許,則南國必危矣。【前漢·地理志】舞陰,縣名。

◆又姓。

至字部

█至 【未集下】【至字部】 至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脂利切【正韻】支義切,□音摯。【說文】飛鳥從高下至地也。從一,一猶地也。象形。不上去而至下來也。【玉篇】來也。【詩·小雅】如川之方至,以莫不增。【禮·樂記】物至知知,然後好惡形焉。【注】至,來也。

◆又【玉篇】達也,由此達彼也。【書·無逸】自朝至于日中昃。【詩·小雅】我征徂西,至于艽野。

◆又極也。【易·坤卦】至哉坤元。【注】至謂至極也。

◆又【繫辭】易其至矣乎。【莊子·逍遙遊】故曰:至人無己。【注】至極之人。

◆又善也。【禮·坊記】以此坊民婦猶有不至者。【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覆之而角至。【注】至,猶善也。

◆又大也。

◆又【易·復卦】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注】冬至,陰之復也。夏至,陽之復也。【正字通】夏至曰日長至,是日書漏刻五十九,夜四十一,先此漏刻尚五十八。日之長於是而極,故曰日長至,至取極至之義。呂覽十二紀:仲夏月,日長至是也。冬至亦曰日長至,是日書漏刻四十一,夜五十九,過此書漏即四十二刻。日之長,於是而始,故亦曰日長至。至取來至之義。禮郊特牲曰:郊之祭,迎長日之至是也。然呂覽於仲冬則又曰日短至。黃震曰:世俗多誤冬至為長至,不知乃短至也。據此說,短至宜為冬至,亦謂之日長至者,陽之始長也,扶陽抑陰之義也。

◆又至掌,蟲名。【爾雅·釋蟲】蛭蝚至掌。【亢倉子·臣道篇】至人忘情。

◆又【集韻】【韻會】□徒結切,音咥。單至,輕發貌。【列子·力命篇】墨杘單至。

◆又【韻補】葉職日切,音窒。【詩·豳風】鸛鳴于垤,婦歎于室。灑埽穹窒,我征聿至。

◆又葉章移切,音支。【梁武帝擬古詩】日期久不歸,鄉國曠音輝。音輝空結遲,半寢覺如至。葉上期絲。

█臶 【未集下】【至字部】 臶 【集韻】【韻會】才甸切【正韻】在甸切,□音薦。【廣韻】再至也。【韻會】重也。

◆又通作洊。【易·坎卦】水洊至。

◆又【震卦】洊雷震。 亦通作薦。【左傳·僖十三年】晉薦饑。【爾雅·釋天】仍饑為薦。 亦通作薦。【詩·大雅】天方薦瘥,饑饉薦臻。【注】薦薦義同。

◆又【廣韻】【韻會】□徂悶切,音鐏。古人名。魏時張臶。

█臷 【未集下】【至字部】 臷 【集韻】徒結切【正韻】杜結切,□田入聲。與耊通。【增韻】年之至也。【前漢·孔光傳】犬馬齒臷。

◆又與迭通。【詩·邶風】日居月諸,胡迭而微。【韓詩】作臷。

◆又【集韻】直質切,音秩。國名。【山海經】三苗在赤水東,臷國在其東。一曰臷國在三毛東。【又】有臷民之國。【注】郭曰:為人黃色。

◆又【集韻】他計切,音替。義同。

◆又與替同。【周成親字】苓臷,與零替同。

◆又與鐵同。【前漢·地理志】及車轔,四臷,小戎之篇。

█臸 【未集下】【至字部】 臸 【唐韻】【集韻】□人質切,音日。【說文】到也。


  

◆又【廣韻】止而切,音之。

◆又【集韻】竹力切,音陟。義□同。

◆又【廣韻】如一也。

◆又【春秋·元命包】醜臸臸,言讕讕。【注】臸,音臻。至也。

◆又【正字通】趙古則曰:臸,即刃切,音進。前往也。

█臹 【未集下】【至字部】 臹 【篇海】思留切,音修。習也。

◆又進也。出太上老君□。

█致 【未集下】【至字部】 致 【廣韻】【集韻】□陟利切,音躓。【說文】送詣也。【春秋·成九年】夏,季孫行父如宋致女。【注】女嫁三月,又使大夫隨加聘問,謂之致女。【禮·曲禮】獻田宅者操書致。【注】詳書其多寡之數,致之於人也。

◆又招致也。【楊升庵外集】致有取意。【易·繫辭】備物致用。【疏】謂備天下之物,招致天下所用。【周禮·地官·遂人】凡治野,以下劑致甿。【注】致,猶會也。民雖受上田中田下田,及會之。以下劑為率。

◆又納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事。【注】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疏】不雲置,而云致者,置是廢絶,致是與人,明朝廷必有賢代己也。

◆又傳致也。【詩·小雅】工祝致告。【箋】祝於是致孝孫之意,告屍以利成。

◆又極也。【書·盤庚】凡爾衆,其惟致告。【傳】致我誠,告汝衆。【禮·禮器】有放而不致也。【疏】致,極也。

◆又【禮·樂記】致樂以治心。【注】致,猶□審也。

◆又委也。【易·困卦】君子以致命遂志。【論語】事君能致其身。【朱注】致,猶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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