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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下 - 323 /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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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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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就 【寅集上】【尢字部】 就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疾僦切,音鷲。【說文】就,高也。從京,從尤。【徐曰】尤,異也。尤高人所就之處,語曰:就之如日。會意。【廣韻】成也,迎也。【詩·邶風】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周頌】日就月將,學有緝熙于光明。

◆又即也。【齊語】聖王之處士也,使就間燕,處工就官府,處商就市井,處農就田野。


  

◆又【增韻】從也。【禮·檀弓】先王之制,禮也。過之者俯而就之。

◆又帀也。【禮·禮器】大路繁纓一就。【注】五采一帀曰就。

◆又能也。【左傳·哀十一年】郊之戰,季孫曰:須也弱。有子曰:就用命焉。【注】雖少年,能用命也。

◆又終也。【郭璞曰】凡事物成就亦終也。

◆又姓。【後漢書】菟賴氏,改為就氏。考證:〔【齊語】先王之處士也,使就燕間。〕 謹照原文先王改聖王。燕間改間燕。〔【禮·檀弓】先王之制,禮也。過者,使俯而就之。〕 謹照原文改過之者俯而就之。〔【左傳·哀十一年】清之戰。〕 謹照原文改郊之戰。

█□ 【寅集上】【尢字部】 □ 【集韻】子末切,音拶。□,足大也。

█□ 【寅集上】【尢字部】 □ 【廣韻】【集韻】□烏感切,庵上聲。□跛,蹇也。

◆又【廣韻】烏含切,音庵。義同。

殳字部

█殳 【辰集下】【殳字部】 殳 〔古文〕杸【唐韻】市朱切【集韻】【韻會】慵朱切【正韻】尚朱切,□音殊。【說文】以杸殊人也。

◆又兵器。【周禮·夏官·司兵·掌五兵注】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釋名】殳,殊也。長一丈二尺,無刃,有所撞挃於車上,使殊離也。正義曰:《考工記》殳長尋有四尺。八尺曰尋,是丈二也。冶氏為戈戟之屬,不言殳刃,是無刃也。【詩·衛風】伯也執殳,為王前驅。

◆又戟柄之別名。【揚子·方言】三刃枝,南楚宛、郢謂之匽戟。其柄,自關而西謂之柲,或謂之殳。

◆又書法名。【前漢·藝文志】八體六板。韋昭曰:八體,六曰殳書。【歐陽詢·書法】殳書者,伯氏所職。文記笏,武記殳,因而制之。【說文序】七曰殳書。【徐鍇注】殳體八觚,隨其勢而書之,故八體有殳書。

◆又姓。

◆又打穀之架曰攝殳。【揚子·方言】僉,宋衛之間謂之攝殳。【注】僉,今連架,所以打穀者。 從□。□音殊,鳥短羽也。與几案之幾別。

◆又與□別。【佩觽集】殳,示朱翻,戈殳也。□,莫勿翻,沈也。考證:〔【釋名】殳,殊也。長一丈二尺,無刃,有所撞挃於軍上。〕 謹照原文軍上改車上。

█毆 【辰集下】【殳字部】 毆 【唐韻】烏後切【集韻】於口切,□音嘔。【說文】捶毄物也。【徐曰】以杖擊也。

◆又【集韻】墟□切,音摳。【公羊傳·桓十二年】盟于毆蛇。【注】毆,丘于反,又曲侯反。蛇音移,又音池。

◆又【集韻】虧于切,音區。與驅、敺音義□同。【韻會】毛氏曰:毆擊字本從殳,或作攴。攴,敲也。今書作文,與歐吐字不同,歐字從欠伸之欠,今俗毆擊字作□,非。

█段 【辰集下】【殳字部】 段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徒玩切【正韻】杜玩切,□音緞。【說文】椎物也。一曰分段也。帛二曰緉,分而未麗曰匹,既麗曰段。【張衡詩】美人贈我錦繡段。

◆又款段,馬名。【後漢·馬援傳】禦款段。【注】款,猶緩也,言形段緩也。

◆又段谷,水名。【通典】秦州上邽縣有段谷水,姜維為鄧艾破於此。【水經注】藉水又東合段溪水,出西南馬門溪,東北流。

◆又阿段,蠻獠之稱。【北史·蠻獠傳】獠無名字,以長幼次第呼之,丈夫稱阿謩、阿段。

◆又姓,出武威。【風俗通】段干木之後,有出遼西者,本鮮□檀石槐之後。

◆又段干,複姓。

◆又卵不成也。與毈通。【管子·五行篇】羽卵者不段。


  
◆又【集韻】【韻會】【正韻】□都玩切。同鍛。鍊也。一曰小冶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段氏為鏄器。

◆又通腶。【禮·昏義】婦執笲、棗、慄、段、脩以見。段,丁亂反。 從殳,耑省聲。與叚別。叚乃假借之義,古馬切。俗通用,非是。考證:〔【說文】推物也。〕 謹照原文推改椎。

█殷 【辰集下】【殳字部】 殷 【唐韻】於身切【集韻】【韻會】於巾切,□音咽。【說文】作樂之盛稱殷。【易·豫卦】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

◆又凡盛皆曰殷。【書·洛誥】肇稱殷禮,祀于新邑。

◆又【呂□】三後成功,惟殷於民。

◆又【爾雅·釋言】殷,中也,正也。【書·堯典】日中星鳥,以殷仲春,宵中星虛,以殷仲秋。【傳】殷,正也,以正春秋之氣節。鄭□曰:殷,中也。春分,陽之中。秋分,陰之中。

◆又【禹貢】九江孔殷。【正義曰】言甚得地勢之中也。

◆又衆也。【詩·鄭風】殷其盈矣。【周禮·天官】陳其殷,置其輔。

◆又【春官·大宗伯】殷見曰同,殷覜曰視。【傳】【注】俱訓衆。

◆又大也。【禮·曾子問】服除而後殷祭。【疏】殷,大也。大祭謂之殷祭。【莊子·山木篇】翼殷不逝,目大不覩。【注】翼大逝難,目大視希,故不見人。

◆又當也。【史記·天官書】衡殷中州河、濟之間。【正義曰】衡,北斗衡也。殷,當也。言鬥衡當黃河、濟水之間地。

◆又國號。【史記】契始封商,後盤庚遷都殷墟,改號曰殷。【書傳】殷,亳之別名,在河南。

◆又姓。【史記·殷本紀】其後分封,以國為姓,有殷氏,北殷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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