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誷 【酉集上】【言字部】 誷 【廣韻】文兩切【韻會】文紡切,□音罔。誣也。【晉書·郤詵傳】朋黨則誣誷,誣誷則臧否失實,真偽相冒。【柳宗元·登蒲州石磯詩】高歌返故室,自誷非所欣。
◆又與罔通。【禮·少儀】衣服在躬而不知其名,為罔。【注】罔又作誷。 【廣韻】與□同。【類篇】作□。
█誸 【酉集上】【言字部】 誸 【集韻】【韻會】胡千切【正韻】胡田切,□音賢。言急也。【莊子·外物篇】謀稽乎誸。【注】急而後考謀。
◆又【類篇】堅正也。
◆又【集韻】胡涓切,音懸。亦急也。
█誹 【酉集上】【言字部】 誹 【唐韻】【正韻】敷尾切【集韻】【韻會】妃尾切,□音斐。【說文】謗也。【博雅】□也。【史記·高祖紀】誹謗者族。【莊子·刻意篇】高論怨誹。【戰國策】國必有誹譽,忠臣令誹在己,譽在上。
◆又【集韻】或省作非。【前漢·鼂錯傳】非謗不治。【師古注】非讀曰誹。
◆又【集韻】府尾切,非上聲。義同。
◆又【集韻】【韻會】匪微切【正韻】芳微切。□與非通。【類篇】謗言也。【增韻】非議也。【史記·平準書】張湯奏顏異當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前漢·食貨志】作腹非。【注】口不言,心非之也。
◆又【廣韻】方味切【集韻】【韻會】【正韻】方未切,□非去聲。義同。【史記·文帝紀】誹謗之木。【索隱】誹,音非,亦音沸。屍子云:堯立誹謗之木。韋昭云:慮政有缺失,使書於木,後代遂因以為飾。今宮牆橋樑頭四柱木是也。
█誺 【酉集上】【言字部】 誺 【廣韻】醜知切【集韻】抽知切,□音螭。【揚子·方言】不知也。沅灃之間,凡相問而不知答曰誺。
◆又【正字通】以言相欺曰謾,以言相誣曰誺。
◆又【梵書】空谷傳聲曰赤謾白誺。
◆又【廣韻】【集韻】□醜吏切,音貽。義同。
◆又【玉篇】力代切【廣韻】落代切【集韻】洛代切,□音賚。【廣雅】誤也。 【類篇】或作□□□。
█誻 【酉集上】【言字部】 誻 【唐韻】徒合切【集韻】【韻會】【正韻】達合切,□音遝。【說文】諏誻也。【玉篇】妄語也。【正韻】言相惡也。
◆又誻誻,多言也。【荀子·正名篇】愚者之言,誻誻然而沸。
◆又【廣韻】譐誻,亦作沓。【詩·小雅】噂沓背憎。【箋】噂噂沓沓,相對談語,背則相憎逐。沓亦作□。【集韻】亦作□。
◆又【集韻】託合切,音塔。與□同。
█讞 【酉集上】【言字部】 讞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魚列切,音孼。議罪也。評獄也。【禮·文王世子】獄成,有司讞于公。【疏】言白也。【□注】議□也。【前漢·景帝紀】諸獄疑若,雖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厭者,輒讞之。【師古注】讞,平議也。【後漢·斐楷傳】州郡翫習,欲避請讞之煩。【注】廣雅曰:讞,疑也。謂罪有疑者,讞於廷尉也。【宋史·選舉志】司馬光奏設十科舉士,十曰練習法令能斷請讞科。
◆又【廣韻】魚蹇切【集韻】【韻會】語蹇切。□孼上聲。
◆又【集韻】魚戰切【韻會】疑戰切【正韻】倪甸切,□音彥。義□同。 【正韻】俗作讞。
█讟 【酉集上】【言字部】 讟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徒谷切【正韻】杜谷切,□音獨。【說文】痛怨也。【徐鍇曰】象衆怨也。故從二言。【廣雅】惡也。【揚子·方言】讟、咎,謗也。【郭注】謗,言噂讟也。【左傳·昭元年】民無謗讟。【杜注】讟,誹也。【前漢·五行志】怨讟動於民。【師古注】讟,痛怨之言。
█計 【酉集上】【言字部】 計 【唐韻】古詣切【集韻】【韻會】【正韻】吉詣切,□音繼。【說文】會也,算也。從言從十。徐曰:十者,物成數。會意。【左傳·昭三十二年】士彌牟營成周,計丈數。【禮·內則】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學書計。【注】書謂六書,計謂九數。【周禮·天官】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注】弊,斷也。【疏】六計,謂善、能、敬、正、法、辨,皆以廉為本,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
◆又【司會注】司會,主天下之大計。【疏】日計曰成,月計曰要,歲計曰會。【史記·平準書】桑弘羊以計算用事。
◆又【玉篇】謀也。【廣韻】籌策也。【史記·項羽紀】項梁召諸別將會薛計事。
◆又【淮陰侯傳】計者,事之機也。
◆又計簿。【左傳·昭二十五年】臧會逸奔郈,魴假使為賈正焉,計于季氏。【注】送計簿于季氏。【前漢·武帝紀】受計于甘泉宮。【注】受郡國所上計簿,若今之諸州計帳也。
◆又計偕。【前漢·武帝紀】元光五年,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注】令所徵之人與上計者俱來也。
◆又官名。【史記·張丞相傳】張蒼遷為計相。【師古注】專主計籍。【唐書·百官志】司計、典計、掌計各二人,給衣服、飲食、薪炭。
◆又神名。【山海經】東百三十里曰光山,神計蒙處之,其狀人身龍首,恆遊於漳淵,出入必有飄風暴雨。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琅邪郡有計斤縣。【師古曰】即左傳所謂介根也。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劍南道有計州。
◆又姓。越有計然,後漢有計子勳。
◆又【集韻】吉屑切,音結。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