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諅 【酉集上】【言字部】 諅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渠記切,音忌。【說文】忌也。引周書,上不諅于凶德。今【書·多方】作忌。
◆又【廣韻】志也。
◆又【廣韻】【集韻】□居之切,音姬。謀也。亦忌也。【石匏子·傷讒篇】妒才智之在已前,諅富貴之在其上。 【類篇】或作□。
█謮 【酉集上】【言字部】 謮 【集韻】【韻會】側革切【正韻】側格切,□音責。怒也,讓也。【□原】與責同。
◆又人名。汝謮,見【宋史·宗室表】。
◆又【集韻】【類篇】□士革切,音賾。大呼也。與嘖同。
█詼 【酉集上】【言字部】 詼 【廣韻】苦回切【集韻】【韻會】【正韻】枯回切,□音恢。【廣雅】調也。【玉篇】調戲也。【類篇】譏戲也。【增韻】謔也,嘲也。【前漢·枚乗傳】枚臯詼笑類俳倡。
◆又【東方朔傳】指意放蕩,頗復詼諧。【蜀志·馬忠傳】詼啁大笑,忿怒不形於色。
◆又通作悝。【張衡·東京賦】由余以西戎孤臣而悝穆公于宮室。【注】悝猶嘲也。與詼同。
█贐 【酉集中】【貝字部】 贐 【集韻】徐刃切,音燼。與賮同。【孟子】行者必以贐。【趙岐注】贐,送行者贈賄之禮也。
█諆 【酉集上】【言字部】 諆 【唐韻】去其切【集韻】丘其切,□音欺。【說文】欺也。【徐曰】謾言也。
◆又【類篇】謀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姬。義同。【集韻】或作□。亦作基。
◆又或作謨。【後漢·張衡傳】回志朅來從□諆。【注】諆或作謨。謨亦謀也。
◆又【集韻】渠之切,音其。亦謀也。
█談 【酉集上】【言字部】 談 【唐韻】【集韻】【韻會】徒甘切【正韻】徒藍切,□音郯。【說文】語也。【徐曰】談者,和懌而悅言之。【廣韻】談話,言論也。【公羊傳·閔二年】魯人至今以為美談。【禮·儒行】言談者,仁之文也。【史記·滑稽傳】談言微中。【晉書·阮修傳】王衍當時談宗。
◆又【玉篇】戲調也。【詩·小雅】不敢戲談。
◆又手談。【續博物誌】王中郞以圍碁為坐隱,或亦謂之為手談。
◆又縣名。【南齊書·州郡志】談縣屬益州始康郡。
◆又蠻州名。【唐書·地理志】嶺南道有談州。
◆又姓。【蜀錄】漢有征東將軍談巴。
◆又【正韻】亦作譚。詳譚字注。
◆又【韻會小補】葉徒黃切,音唐。【急就章】曹富貴,李尹桑。蕭彭祖,屈宗談。
█諈 【酉集上】【言字部】 諈 【唐韻】竹寘切【廣韻】【集韻】竹恚切,□捶去聲。【爾雅·釋言】諈諉,纍也。【注】以事相屬累為諈諉。【疏】謂相累及也。楚人曰諈,秦人曰諉。【列子·力命篇】眠娗、諈諉、勇敢、怯疑四人相與遊于世。【注】四名皆假託寓言。諈諉,煩重貌。
◆又【玉篇】訐也。
◆又【類篇】姓也。
◆又【集韻】主繠切,音捶。
◆又【集韻】【韻會】【正韻】□之瑞切,音惴。□與《爾雅》諈諉義同。 【說文】本作□。【集韻】或作娷。
█□ 【酉集上】【言字部】 □ 【正字通】同謐,省。
█諉 【酉集上】【言字部】 諉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女恚切,音□。【說文】纍也。諈諉,見上諈字注。【前漢·胡建傳】執事不諉上。【師古注】累也。言執事者當見法即行,不可以事累於上也。【唐書·岑羲傳】羲誠材,何諉之拘。【音義】累也。
◆又託也。【前漢·賈誼傳】尚有可諉者。【蔡謨曰】諉,託也。【正韻牋】諉,猶委也。言尚可他委。後人因借為推諉、諉謝字用。
◆又【集韻】邕危切,音逶。爾雅:諈諉,累也。謝嶠讀。
◆又【集韻】弋睡切,音瓗。
◆又而睡切,音汭。義□同。
█諊 【酉集上】【言字部】 諊 【廣韻】【集韻】□居六切,音菊。【說文】窮理罪人也。本作□。【集韻】與鞫同。
█請 【酉集上】【言字部】 請 【唐韻】七井切【集韻】【韻會】此靜切【正韻】七靜切,□清上聲。【說文】謁也。【廣雅】求也。【玉篇】乞也,問也。【增韻】祈也,扣也。【書·湯誥】以與爾有衆請命。【左傳·僖十年】余得請於帝矣。【禮·曲禮】請業則起,請益則起。
◆又【王制】墓地不請。【儀禮·士昏禮】□者出,請事入告。【前漢·張湯傳】造請諸公,不避寒暑。【師古注】請,謁問也。
◆又【爾雅·釋詁】告也。【禮·昏義】納徵請期。【注】請昏姻之期日也。
◆又【韻會】漢請室,請罪之室也。【前漢·賈誼傳】造請室而請罪耳。
◆又【集韻】親盈切【正韻】七情切,□音清。亦謁也,祈也。
◆又受也。
◆又【類篇】《前漢·賈誼傳》請室,亦讀平聲。
◆又【廣韻】疾政切【集韻】【韻會】【正韻】疾正切,□情去聲。【說文】義同。
◆又【廣韻】延請。
◆又【正韻】漢制,春曰朝,秋曰請,如古諸侯聘禮也。【史記·吳王濞傳】使人為秋請。【前漢·宣帝紀】時會朝請。
◆又【韻會】朝請,漢官名。張禹首為之。【唐書·百官志】從五品上曰朝請大夫,正七品上曰朝請郞。
◆又【廣韻】疾盈切【集韻】慈盈切,□音情。【類篇】受言也。
◆又【韻會】禮昏義請期,徐音情。【周禮·秋官·條狼氏注】大夫受命以出,餘事莫不復請。劉音情。
◆又【轉注古音】《史記》《禮書》請文俱盡。【注】徐廣云:古情字多假借作請,諸子中多有之。【荀子·成相篇】聽之經,明其請。【注】請當為情。聽獄之經,在明其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