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康熙字典 中 - 265 / 644
其他類 / 張玉書 / 本書目錄
  

康熙字典 中

第265頁 / 共644頁。

 大小:

 第265頁

朗讀:

◆又【爾雅·釋詁】稅,舍也。【注】舍,放置。【史記·李斯傳】我未知所稅駕。【注】稅駕,猶解駕,言休息也。

◆又【韻會】以物遺人曰稅。【禮·檀弓】未仕者不稅人,如稅人則以父兄之命。【注】謂遺人。


  

◆又姓。【盛弘之荊州記】建州信陵縣有稅氏。千家姓云:河間人。宋有進士稅挺。

◆又與說通。【詩·鄘風】說于農郊。【注】說,本或作稅。毛云:舍也。

◆又【集韻】【韻會】□吐外切,音駾。【禮·檀弓】曾子曰:小功不稅,則是遠兄弟終無服也,而可乎。【注】日月已過,聞喪而服曰稅。

◆又【服問】大功之葛,以有本為稅。【注】稅,變易也。

◆又【集韻】吐玩切,音彖。【禮·親記】夫人稅衣揄狄。【疏】稅謂黑衣也。

◆又【集韻】他括切,音脫。【左傳·成九年】晉侯見鐘儀,問之,有司對曰:鄭人所獻楚囚也。使稅之。【注】稅,解也。

◆又【集韻】輸□切,音說。田賦也。

◆又與悅通。【史記·禮書】凡禮始乎脫,成乎文,終乎稅。【注】稅作悅,言禮終卒和悅人情。 亦與襚通。【史記·陸賈傳】平原君朱建母喪,闢陽侯乃奉百金往稅。【注】稅,贈終服也。

◆又葉大□切,音耋。【王筠詩】九沸翻成緩,六輔良為切。煙霞幸易親,龜紐詎難稅。考證:〔【詩·衛風】說于農郊。〕 謹照原文衛風改鄘風。

█穭 【午集下】【禾字部】 穭 【集韻】穭本字。【後漢·獻帝紀】尚書郞以下自出採穭。【注】 音呂。自生稻也。

█稇 【午集下】【禾字部】 稇 【廣韻】【韻會】【正韻】□苦本切,音閫。成熟也。 【正韻】從困。與稛字不同。

█稈 【午集下】【禾字部】 稈 【集韻】古旱切,音笴。與桿同。【博雅】稻穰謂之稈。【說文】禾莖也。引春秋傳:或投一秉稈。今左傳昭二十七年作或取一秉稈。

█稉 【午集下】【禾字部】 稉 【集韻】同秔。【前漢·揚雄傳】馳騁稉稻之地。

█稊 【午集下】【禾字部】 稊 【廣韻】杜奚切【集韻】【韻會】田黎切【正韻】杜兮切,□音題。【說文】本作蕛。蕛苵也。從草,稊聲。【郭璞曰】似□,布地生穢草也。今文作稊。【爾雅翼】稊有米而細。【莊子·秋水篇】稊米之在太倉。【注】稊米,小米。李云:草也,似□。

◆又通作荑。【易·大過】枯楊生稊。【王弼注】楊之秀也。【鄭注】作荑,木更生也。

█程 【午集下】【禾字部】 程 【唐韻】直貞切【集韻】【韻會】馳貞切,□音呈。【說文】品也。十髮為程,十程為分,十分為寸。【徐曰】程者,權衡鬥斛律曆也。【荀子·致仕篇】程者,物之準也。【注】程,度量之總名。【禮·月令】按度程。【注】度為制大小,程謂器所容。【疏】容受多少。

◆又【廣韻】期也,式也,限也。【增韻】量也,銓也,課也。【禮·儒行】引重鼎不程其力。【前漢·高帝紀】張蒼定章程。

◆又【□法志】自程決事,日縣石之一。【注】縣,稱也。石,百二十斤也。讀文書,日以百二十斤為程。

◆又【東方朔傳】程其器能,用之如不及。

◆又驛程,道里也。

◆又示也。【張衡·南都賦】致飾程蠱。

◆又秦人謂豹曰程。【莊子·秋水篇】青寧生程,程生馬。【注】程,豹也。

◆又地名。【帝王世紀】文王居程,徙都豐。【後漢·郡國志】□陽有上程聚。【注】古程國,重黎之後,伯休甫之國名。

◆又姓。出廣平安定。二望,本顓頊重黎之後,周宣王時,程伯休父入為大司馬,封於程,後遂為氏,與司馬氏同。

◆又葉促良切,音長。【張籍·祭韓愈詩】公比欲為書,遺約有條章。令我署其末,以為後事程。

█穙 【午集下】【禾字部】 穙 【廣韻】蒲木切【集韻】步木切,□音僕。□積也。


  
◆又【廣韻】【集韻】□普木切,音樸。草生穊也。

█稌 【午集下】【禾字部】 稌 【廣韻】他胡切【集韻】【正韻】同都切,□音徒。稬稻也。【韻會】稻利下濕者。【詩·周頌】豐年多黍多稌。

◆又【廣韻】他魯切【集韻】【韻會】統五切,□音土。

◆又【廣韻】他古切【集韻】動五切,□音杜。義同。

◆又【集韻】常如切,音蠩。稌蒣,藥草。署預也。

█稍 【午集下】【禾字部】 稍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所敎切,音哨。【說文】出物有漸也。【儀禮·聘禮】惟稍受之。【注】稍,廩食也。【疏】以其稍稍給之,故謂米廩為稍。

◆又【廣韻】均也,小也。【周禮·天官·小宰】凡王之稍事。【注】鄭司農云:非日中大舉時而間食,謂之稍事。一說有小事而飲酒。

◆又【韻會】漸也。【韓愈·答柳柳州食蝦蟆詩】余初不下喉,近亦能稍稍。

◆又【周禮·地官·稍人注】距王城三百里曰稍。【疏】案載師家邑任稍地,在三百里內,故雲。

◆又【集韻】【韻會】□山巧切,音梢。亦漸也。

◆又【集韻】師交切,音筲。稅也。

█稅 【午集下】【禾字部】 稅 【廣韻】舒芮切【集韻】【韻會】【正韻】輸芮切,□音帨。【說文】租也。【廣韻】斂也。【禮·王制】古者公田藉而不稅。【春秋·宣十五年】初稅畝。【周禮·天官·司書】凡稅斂,掌事者受法焉。【前漢·食貨志】有賦有稅。稅謂公田什一,及工商虞衡之入也。賦共車馬甲兵,士徒之役,充實府庫,賜予之用。稅給郊社宗廟百神之祀,天子奉養,百官祿食,庶事之費。

◆又【爾雅·釋詁】稅,舍也。【注】舍,放置。【史記·李斯傳】我未知所稅駕。【注】稅駕,猶解駕,言休息也。



贊助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