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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幸募民相徙,以實塞下,使屯戍之事益省,輸將之費益寡,甚大惠也。下吏誠能稱厚惠,奉明法,存恤所徙之老弱,善遇其壯士,和輯其心而勿侵刻,使先至者安樂而不思故鄉,則貧民相募而勸往矣。臣聞古之徙遠方以實廣虛也,相其陰陽之和,嘗其水泉之味,審其土地之宜,觀其草木之饒,然後營邑立城,制裡割宅,通田作之道,正阡陌之界,先為築室,家有一堂二內,門戶之閉,置器物焉,民至有所居,作有所用,此民所以輕去故鄉,而勸之新邑也。為置醫巫,以救疾病,以修祭祀,男女有昏,生死相恤,墳墓相從,種樹畜長,室屋完安,此所以使民樂其處,而有長居之心也。
臣又聞古之制邊縣以備敵也,使五家為伍,伍有長;十長一里,裡有假士;四里一連,連有假五百;十連一邑,邑有假候:皆擇其邑之賢材有護,習地形知民心者,居則習民於射法,出則教民於應敵。故卒伍成於內,則軍正定於外。服習以成,勿令遷徙,幼則同遊,長則共事。夜戰聲相知,則足以相救;晝戰日相見,則足以相識;歡愛之心,足以相死。
如此而勸以厚賞,威以重罰,則前死不還踵矣。所徙之民,非壯有材力,但費衣糧,不可用也;雖有材力,不得良吏,猶亡功也。
陛下絶匈奴不與和親,臣竊意其冬來南也,壹大治,則終身創矣。欲立威者,始於折膠,來而不能困,使得氣去,後未易服也。愚臣亡識,唯陛下財察。(《漢書·晁錯傳》)
○說文帝令民入粟受爵
聖王在上而民不凍饑者,非能耕而食之,織而衣之也,為開其資財之道也。故堯、禹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而國亡捐瘠者,以畜積多而備先具也。今海內為一,土地人民之眾,不避湯、禹,加以亡天災數年之水旱,而畜積未及者,何也?地有遺利,民有餘力,生谷之土未盡墾,山澤之利未盡出也,游食之民,未盡歸農也。民貧則奸邪生。
貧生於不足,不足生於不農,不農則不地著,不地著則離鄉輕家,民如鳥獸,雖有高城深池,嚴法重刑,猶不能禁也。
夫寒之於衣,不待輕暖;饑之於食,不待甘旨;饑寒至身,不顧廉恥。人情,一日不再食則饑,終歲不製衣則寒。夫腹饑不得食,膚寒不得衣,雖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務民於農桑,薄賦斂,廣畜積,以實倉廩,備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
民者,在上所以牧之,趨利如水走下,四方亡擇也。夫珠玉金銀,饑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眾貴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為物輕微易藏,在於把握,可以周海內,而亡饑寒之患。此令臣輕背其主,而民易去其鄉,盜賊賊有所勸,亡逃者得輕資也。
粟米布帛,生於地,長於時,聚於力,非可一日成也;數石之重,中人勿勝,不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饑寒至。是故明君貴五穀而賤金玉。
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百畝之收不過百石。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繇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來,弔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復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賦,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當其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於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嘗責者矣。
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贏,日遊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農夫之苦,有仟伯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吏勢,以利相傾;千里游敖,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縞。此商人所以兼併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
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故俗之所貴,主之所賤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惡乖迕,而欲國富法立,不可得也。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
欲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餘者也;取於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所謂損有餘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
順於民心,所補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賦少,三曰勸農功。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復卒三人。車騎者,天下武備也,故為復卒。神農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亡粟,弗能守也。」以是觀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務。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復一人耳,此其與騎馬之功,相去遠矣。爵者,上之所擅,出於口而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於地而不乏。夫得高爵與免罪,人之所甚欲也。
使天下入粟於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漢書·食貨志》)
利民欲者,莫如用爵致粟矣。能以粟拜爵者,皆民之有餘者也。取有餘以給塞下之食,則富人有爵,而貧民損益於徵賦矣。此以有餘補不足,而貧富之民,各得其願也。
(《藝文類聚》八十五。案:此與《食貨志》小異,故錄附於後。)
○復奏勿收農民租
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竊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邊食足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矣;足支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民租。如此,德澤,加於萬民,民俞勸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