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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判決書實際上就是使奴隷制在全國合法化,從而遭到美國廣大人民的激烈反對。此外,首席法官羅傑·坦尼早就向新總統布坎南透露:最高法院在德雷特·司各脫一案中已經做出了有利於奴隷制的決定,因為法院認為國會無權禁止各地的奴隷制,所以法院也就廢除了
1820年的《密蘇里妥協案》。當最高法院的這一判決公佈時,北方人民更是義憤填膺,指責布坎南耍兩面手法,事先設好圈套誘使全國人民早早就接受了這個只有利於擴展奴隷制的決策。
在此後若干年裡,林肯針對坦尼對《獨立宣言》所作的歪曲,反覆闡述該《宣言》的真實含義。他說道:「如果那些起草並通過憲法的先輩相信奴隷制是件好事的話,那他們為什麼在憲法中還要寫上『在
1808年禁止奴隷交易』這一條款呢?」按照
1787年的美國憲法規定:在
1808年以前,即憲法通過時起的
20年內,國會不得禁止奴隷入境。
1807年
3月
2日國會通過法律禁止從非洲或其他國家向美國輸入奴隷,並規定該項法律從
1808年
1月
1日起生效。但實際上這一法律常常遭到破壞,私販奴隷的事件有增無減。
林肯在這裡也僅是據理駁斥坦尼罷了。
1857年
6月,道格拉斯也在斯普林菲爾德為最高法院的判決書進行了辯護。他說道:「誰反對最高司法機關的最終判決,誰就是企圖給我們政府的整個共和制度施加致命性的打擊。」他還煞有介事地斷言,《獨立宣言》的簽署者「在宣稱一切人生來平等時,指的只是白種人,沒有指非洲人。他們說的是美洲大陸上的英國移民,同生在英國並住在英國本土的英國居民是平等的」。
針對道格拉斯的謬論,林肯也予以嚴厲駁斥。他指出當初組成聯邦的
13個州中有
5個州的自由黑人曾經是選民。林肯還就道格拉斯所津津樂道的,什麼「一切人生來平等」是僅指「美洲大陸上的英國移民」,他尖鋭地嘲笑說,要是這樣,那就不僅黑人,而且還有「法國人、德國人和世界上其他白種人都將被劃歸這位法官所謂的劣等人之列了」。不過,林肯也承認,《獨立宣言》的簽署者並沒有打算宣佈「一切人在各方面都是平等的」,而只是在「某些不可剝奪的權利如生命、自由、追求幸福」等方面是平等的。
林肯還就道格拉斯所說的「一想到白種人和黑種人的血液攪合在一起,我就會不寒而慄」的話抨擊說:「
1850年美國有
405523個混血兒,几乎全都是黑人奴隷和白人主子生的孩子,只有極少數是白人和自由黑人的後代。
1850年自由州有
56649個混血兒,但他們大都不是出生在那裡的,而是來自蓄奴州,生在蓄奴州。同一年,蓄奴州有
348874個混血兒,都是當地土生土長的。」林肯之所以援引這些統計數字,目的是嚴正指出最高法院工作的失誤,指出正是由於他們在司各脫一案中判決錯誤,降低了黑人的地位,才造成混血兒數量的增加。
假如尊重黑人享有人的尊嚴,被視為與白人同等的權利和地位,那麼未經黑人姑娘同意,誰敢色膽包天,去蹂躪糟踏人家。假如是這樣,黑白倆人的血液就不至于混合,即使偶有自願混合的事例發生,那也是少數或是微不足道的少數。可是道格拉斯法官卻反其道而行之,竟以判決黑人為奴隷而大感愜意哩!但是,布坎南總統和道格拉斯法官一唱一和的蜜月時期很快就結束了。堪薩斯準州選舉所引發的暴力事件為他們兩者對羅傑·坦尼的同聲支持畫上了句號。
1855年
11月
5日至
1856年
12月
1日,堪薩斯準州發生了暴力流血事件,大約有
200人慘遭殺害,受槍傷和刀傷的人就更多了。慘案發生的經過是這樣的:
1854年至
1855年北方的許多自由州先後成立了支援堪薩斯移民協會。這個協會于
1856年
7月召開代表大會,正式成立支援堪薩斯全國委員會。協會創建的宗旨是協助自由農民移居堪薩斯,同時為他們提供糧食和武器,以抵抗南方種植場主用武力向堪薩斯擴展奴隷制。
堪薩斯居民中的自由農民
即那些反對奴隷制的墾殖者占絶大多數,他們擁有支援移民協會捐贈的大量基金,又有各種武器,所以反對奴隷制的行動也就堅決有力,而州議會也是強烈反對奴隷制的。但由於蓄奴黨人在選民登記時弄虛作假,使得只有幾十個居民的縣裡竟投下了幾千張選票。
選舉時他們用暴力進行威脅,前去參加投票的選民聽到帶著刀槍的打手叫嚷:「割斷他的喉頭!」「把他的心挖出來」,因此,數以千計的反對奴隷制的選民如果拒絶在特定的選區參加投票,不僅受威脅,而且投①的票不算數。最後蓄奴黨在聯邦軍隊的保護下,在利康普頓 召開了制憲會議,並「選出了」制憲會議的代表,起草了擁護奴隷制的利康普頓憲法,送交華盛頓國會批准。
當華盛頓國會討論利康普頓憲法時,吵吵嚷嚷、拖拖拉拉地竟進行了好幾個月。這時布坎南派去了好幾個州長去該地維持秩序,結果全然白搭。國會也派了個調查委員會到了堪薩斯,他們聽取了上百個證人提供的證詞,寫了一份長達
1206頁的報告,列舉了該州在選舉中的種種弊端,爭吵、槍殺和焚燒房屋等事件,至于選民名冊被盜、選舉官員橫遭攆逐、大量非法選票充斥投票箱等等典型事例,更是觸目驚心,連篇累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