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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上 - 377 / 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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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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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又【詩·魯頌】享以騂犧,是饗是宜,降福既多。【正字通】朱傳,犧,虛宜虛何二反,宜,牛奇牛多二反,多,章移當何二反。字彙專叶音趨,不知詩有二反也。○按朱子意,若從上虛宜切之犧,牛奇切之宜,則當何切之多宜葉章移切,音貲。若從下多字葉,則犧葉虛何切,音呵,宜葉牛多切,音哦。一在支韻止攝,一在歌韻果攝,《字彙》葉逡須切,音趨,錯入虞韻遇攝,《正字通》譏《字彙》不知二反,殊不知其錯入虞韻,幷不知一反也。 【說文】多,重也,從重夕。夕者,相繹也,故為多。重夕為多,重日為曡。考證:〔【禮·坊記】取數多者,仁也。〕 謹照原書坊記改表記。〔【左傳·僖七年】後之人必求多於汝。〕 謹照原文必求改將求。

█夠 【醜集下】【夕字部】 夠 【廣韻】古□切【集韻】居□切,□音遘。聚也,多也。【左思·魏都賦】繁富夥夠,不可單究。


  

◆又【廣韻】恪□切【集韻】墟侯切,□音摳。義同。(夠)同夠。

█夦 【補遺】【醜集】【夕字部】 夦 【字彙補】醜甚切,音遉。多貌。

█外 【醜集下】【夕字部】 外 〔古文〕□【廣韻】【集韻】五會切【韻會】魚會切,□歪去聲。內之對,表也。【易·坤卦文言】義以方外。【家人彖傳】男正位乎外。【禮·祭義】禮也者,動於外者也。【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列子·仲尼篇】遠在八荒之外。

◆又疏斥也。【易·泰卦彖傳】內君子,而外小人。【前漢·霍光傳】盡外我家。

◆又度外,置之也。【後漢·光武紀】暫置此兩子于度外。

◆又方外,散人也。【淮南子·道應訓】吾與汗漫期于九垓之外。

◆又【集韻】五活切,音杌。【黃庭經】洞視得見無內外,存嗽五牙不飢渴,神華執中六丁謁。

◆又葉征例切,音制。【詩·魏風】十畝之外兮。葉下泄逝。 【說文】外,遠也。卜尚平旦,今若夕卜,於事外矣。會意。考證:〔【禮·祭儀】禮也者,動乎外者也。〕 謹照原書祭儀改祭義。照原文動乎改動於。〔【易·否卦彖傳】內君子,而外小人。〕 謹照原書否卦改泰卦。

█夙 【醜集下】【夕字部】 夙 〔古文〕□□□【廣韻】息逐切【集韻】【韻會】息六切,□音宿。【說文】早敬也。【書·舜典】夙夜惟寅。【詩·大雅】祈年孔夙。

◆又姓。魯大夫季孫夙之後。

◆又夙沙,複姓。

◆又葉相即切,音息。【詩·大雅】載震載夙。葉下稷韻。

█夠 【醜集下】【夕字部】 夠 同夠。

█夢 【醜集下】【夕字部】 夢 【唐韻】【集韻】【韻會】莫鳳切【正韻】蒙弄切,□蒙去聲。覺之對,寐中所見事形也。【書·說命】夢帝賚子良弼。【詩·小雅】乃占我夢。【周禮·春官·占夢】以日月星辰占六夢之吉凶,一正夢、二噩夢、三思夢、四寤夢、五喜夢、六懼夢。【又】大卜掌三夢之法,一致夢、二觭夢,【注】奇怪之夢、三咸陟。【注】升也,進也,無思慮而有其夢。一作咸夢。【莊子·齊物論】昔者莊周夢為蝴蝶,栩栩然胡蝶也。俄然覺,則蘧蘧然周也。【張子正蒙】夢形閉而氣專于內,夢所以緣舊于習心,飢夢取,飽夢與。

◆又澤名。【書·禹貢】雲土夢作。

◆又【司馬相如·子虛賦】楚有七澤,一曰雲夢。雲夢者,方九百里。○按《左傳》《漢書》雲夢□平去二音。

◆又水名。夢水,在袁州宜春縣東。【寰宇記】昔鐘儀欲相此立縣,夜乞夢,果符所祝,因名縣曰思縣,水曰夢水。

◆又姓。見【統譜】。

◆又【廣韻】【正韻】莫紅切【集韻】【韻會】謨中切,□音蒙。【潘岳·哀永逝文】既遇目兮無兆,曾寤寐兮弗夢。爰顧瞻兮家道,長寄心兮爾躬。

◆又【集韻】彌登切。音萌。【詩·齊風】甘與子同夢。

◆又葉諸良切,音章。【□琳·大荒賦】懼蓍兆之有惑兮,退齊思乎蘭房。魂營營與神遇兮,又診余以嘉夢。

◆又葉暮傍切,茫去聲。【道藏歌】絳衣表羣會,生始似久夢。德隱沖內跡,至寂不覺當。當去聲。 【說文】夢,不明也。從夕,瞢省聲。考證:〔【詩·小雅】乃占斯夢。〕 謹照原文斯夢改我夢。

█夘 【醜集下】【夕字部】 夘 【正字通】同夗。字彙作古文外字,失考。

█□ 【醜集下】【夕字部】 □ 【說文】同夥。



子字部


  

█子 【寅集上】【子字部】 子 〔古文〕□□□□□【唐韻】即裡切【集韻】【韻會】【正韻】祖似切,□音梓。【說文】十一月陽氣動,萬物滋入,以為稱。【徐鍇曰】十一月夜半,陽氣所起。人承陽,故以為稱。

◆又【廣韻】息也。【增韻】嗣也。【易·序卦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白虎通】王者父天母地曰天子。天子之子曰元子。【書·顧命】用敬保元子釗。

◆又【儀禮·喪服】諸侯之子稱公子。

◆又凡適長子曰塚子,即宗子也。其適夫人之次子,或衆妾之子,曰別子,亦曰支子。【禮·曲禮】支子不祭,祭必告於宗子。

◆又男子之通稱。【顏師古曰】子者,人之嘉稱,故凡成德,謂之君子。【王肅曰】子者,有德有爵之通稱。

◆又自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見《禮記·曲禮》。

◆又卿之妻曰內子。【儀禮·有司徹注】內子不薦籩。

◆又【禮·檀弓】兄弟之子猶子也。

◆又【前漢·嚴助傳注】令子出就婦家為贅壻,曰贅子。

◆又人君愛養百姓曰子。

◆又辰名。【爾雅·釋天】太歲在子曰困敦。【前漢·律正志】孳萌於子。

◆又【禮·王制】公侯伯子男,凡五等。【疏】子者,奉恩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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