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 【子集上】【亠字部】 亨 〔古文〕亯□【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虛庚切,音哼。通也。【易·乾·文言】亨者,嘉之會也。
◆又【唐韻】【集韻】□許兩切,同享。【易·大有】公用亨于天子。
◆又【唐韻】【正韻】□普庚切,同烹。【易·鼎卦】大亨以養聖賢。【詩·豳風】七月亨葵及菽。【周禮·秋官·小司□】凡禋祀五帝,實鑊水納亨亦如之。【注】致牲也。
◆又【韻補】葉鋪郞切,音鎊。【詩·小雅】或剝或亨,葉下將彊。
◆又【史記·韓信傳】狡兔死,獵狗亨。高鳥盡,良弓藏。敵國破,謀臣亡。◎按古惟亨字兼三義,後加一畫,作享獻之享,加四點作烹飪之烹,今皆通用。考證:〔【周禮·秋官·小司□】凡禋祀五帝,實鑊水納亨。〕 謹照原文納亨下增亦如之三字,以足文義。 〔按古惟亨字兼三義,後加一畫,作享獻之亨。〕 謹按文義享獻之亨謹改為享獻之享。
█京 【子集上】【亠字部】 京 【唐韻】舉卿切【集韻】【韻會】【正韻】居卿切,□音驚。大也。【揚子·方言】燕之北鄙,齊楚之郊,凡人之大謂之京。
◆又【爾雅·釋丘】丘絶高曰京。【廣雅】四起曰京。
◆又【蔡邕·獨斷】天子所居曰京師。京,大也。師,衆也。【公羊傳·桓九年】天子之居,必以衆大之辭言之。
◆又數名。十億為兆,十兆為京。
◆又姓。漢京房,宋京鏜。
◆又與原同。【禮·檀弓】趙文子曰:是全要領,以從先大夫于九京也。【注】九京,山名,在今絳州。晉大夫墓地在九京。京即原字。
◆又人名。【後漢·銚期傳】破更始將軍京。【東觀漢紀】京作原。古通用。
◆又與鯨同。【前漢·揚雄傳】騎京魚。
◆又與強同。【山海經】北方神名禺強。【莊子注】作禺京。
◆又【韻補】葉居良切,音疆。【詩·小雅】憂心京京,葉上將下癢。【左傳·莊二十二年】五世其昌,並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注】京猶齊也。卿音羌。考證:〔【揚子·方言】燕之北,齊楚之郊,凡人之大謂之京。〕 謹照原文改燕之北鄙,齊楚之郊,凡人之大謂之京。
█亡 【子集上】【亠字部】 亡 【唐韻】【集韻】【韻會】□武方切,音忘。失也。【孟子】樂酒無厭謂之亡。【注】謂廢時失事也。【家語】楚人亡弓,楚人得之。
◆又滅也。【莊子·田子方】楚王與凡君坐。少焉,楚左右曰:凡亡者三。凡君曰:凡之亡也,不足以喪,吾存。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以喪禮哀死亡。
◆又逃也。【大學】舅犯曰:亡人無以為寶。
◆又【前漢·韓信傳】蕭何聞信亡,自追之。
◆又與忘同。【詩·邶風】心之憂矣,曷維其亡。
◆又【正韻】同無。【詩·邶風】何有何亡,黽勉求之。【毛傳】亡謂貧也。 【說文】從入從□。【徐曰】□音隱,隸作亡。【藝苑雌黃】古惟用兦字,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為有兦之兦,今又變林為四點。
█亳 【子集上】【亠字部】 亳 【唐韻】旁各切【集韻】【韻會】白各切,□音泊。商湯所都。契封商,湯始居亳。皇甫謐曰:梁國有三亳。南亳在穀熟。即湯都。北亳在蒙,即景亳。湯所受命地偃師為西亳,即盤庚所徙。【通雅】宋州穀熟縣即歸德之考城縣。考城今有亳越,有大蒙,小蒙。章本清云:湯遷南亳,即歸德府。亳一作薄。【荀子·議兵篇】古者湯以薄。【注】與亳同。【前漢·地理志】山陽郡有薄縣。【注】湯居亳。【說文】亳,京兆杜陵亭名。則又一亳也。
◆又【書·立政】三亳阪尹。【傳】與皇甫說同。孔安國云:亳人歸文王者三所,為之立監,故為三亳。
◆又【廣韻】亳,國名。春秋□地,漢為沛之譙縣,晉為南兗州,後周為亳州。
█亴 【子集上】【亠字部】 亴 【字彙補】魚救切,音右。飛也。
█亯 【子集上】【亠字部】 亯 【玉篇】古文亨字。注詳六畫。
◆又【集韻】古文烹字。◎按亨烹二字古通,故古文亦通用。
█亭 【子集上】【亠字部】 亭 【唐韻】特丁切【集韻】【韻會】【正韻】唐丁切,□音庭。【說文】民所安定也。【釋名】停也。道路所舍,人停集也。【風俗通】亭,留也,行旅宿會之所館也。【東觀漢紀】衛□為桂陽太守,鑿山通路,列亭置郵。
◆又【前漢·趙充國傳】分屯要害,冰解漕下,繕鄉亭,浚溝渠。
◆又亭長。【後漢·百官志】十里一亭,十亭一鄉。有亭長持更板以劾賊,索繩以執賊。亭長舊名負弩,改為亭長。或為亭父。【揚子·方言】楚東海之間,亭父謂之亭公。
◆又【前漢·平帝紀】因郵亭書以聞。【注】郵亭,行書之舍,即今驛遞。
◆又直也。【史記·五帝紀】以征不亭。
◆又平也,均也。【前漢·酷吏傳】張湯平亭疑法。【淮南子·原道訓】味者,甘立而五味亭。
◆又亭亭,山名,在泰山下。【史記·封禪書】黃帝封泰山,禪亭亭。
◆又亭亭,聳立貌。【太公·兵法】高山盤石,其上亭亭。
◆又【黃庭經】九原之山何亭亭。【注】猶心也。
◆又亭毒,化育也。【老子·道德經】亭之毒之。【注】亭謂品其形,毒謂成其質。
◆又亭午。【孫綽·遊天台山賦】羲和亭午,游氣高褰。【注】亭,至也。午,日中也。游氣,海氣也。褰,開也。言氣開見日也。一曰亭午即直午之義。
◆又【古今注】蜻蜓一名青亭,色青而大者是也。
◆又水止曰亭。與渟同。【前漢·西域傳】其水亭居。
◆又【韻補】葉徒陽切。【班固·高祖泗水亭□】寸木尺土,無竢斯亭。揚威斬蛇,金精摧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