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復州萬戶府屯田:世祖至元二十一年五月,發新附軍一千二百八十一戶,于忻都察置立屯田。二十六年,分京師應役新附軍一千人,屯田哈思罕關東荒地。三十年,以玉龍帖木兒、塔失海牙兩萬戶新附軍一千三百六十戶,併入金復州,立屯耕作,為戶三千六百四十一,為田二千五百二十三頃。
肇州蒙古屯田萬戶府:成宗元貞元年七月,以乃顏不魯古赤及打魚水達達、女直等戶,于肇州旁近地開耕,為戶不魯古赤二百二十戶,水達達八十戶,歸附軍三百戶,續增漸丁五十二戶。
河南行省所轄軍民屯田
南陽府民屯:世祖至元二年正月,詔孟州之東,黃河之北,南至八柳樹、枯河、徐州等處,凡荒閒地土,可令阿、阿剌罕等所領士卒,立屯耕種,並摘各萬戶所管漢軍屯田。六年,以攻襄樊軍餉不足,發南京、河南、歸德諸路編民二萬餘戶,于唐、鄧、申、裕等處立屯。八年,散還元屯戶,別簽南陽諸色戶計,立營田使司領之。尋罷,改立南陽屯田總管府。後復罷,止隷有司,為戶六千四十一,為田一萬六百六十二頃七畝。
洪澤萬戶府屯田:世祖至元二十三年,立洪澤南北三屯,設萬戶府以統之。先是,江淮行省言:「國家經費,糧儲為急,今屯田之利,無過兩淮,況芍陂、洪澤皆漢、唐舊嘗立屯之地,若令江淮新附漢軍屯田,可歲得糧百五十餘萬石。」至是從之。三十一年,罷三屯萬戶,止立洪澤屯田萬戶府以統之。其置立處所,在淮安路之白水塘、黃家疃等處,為戶一萬五千九百九十四名,為田三萬五千三百一十二頃二十一畝。
芍陂屯田萬戶府:世祖至元二十一年二月,江淮行省言:「安豐之芍陂,可溉田萬餘頃,乞置三萬人立屯。」中書省議:「發軍士二千人,姑試行之。」後屯戶至一萬四千八百八名。
德安等處軍民屯田總管府:世祖至元十八年,以各翼取到漢軍,及各路拘收手號新附軍,分置十屯,立屯田萬戶府。三十一年,改立總管府,為民九千三百七十五名,軍五千九百六十五名,為田八千八百七十九頃九十六畝。
陝西等處行中書省所轄軍民屯田
陝西屯田總管府:世祖至元十一年正月,以安西王府所管編民二千戶,立櫟陽、涇陽、終南、渭南屯田。十八年,立屯田所。十九年,以軍站屯戶拘收為怯憐口戶計,放還而無所歸者,籍為屯戶,立安西、平涼屯田,設提領所以領之。二十九年,立鳳翔、鎮原、彭原屯田,放罷至元十年所簽接應成都、延安軍人,置立民屯,設立屯田所,尋改為軍屯,令千戶所管領。三十年,復更為民屯,為戶鳳翔一千一百二十七戶;鎮原九百一十三戶;櫟陽七百八十六戶,後存六百五十戶;涇陽六百九十六戶,後存六百五十八戶;彭原一千二百三十八戶;安西七百二十四戶,後存二百六十二戶;平涼二百八十八戶;終南七百七十一戶,後存七百一十三戶;渭南八百一十一戶,後存七百六十六戶。為田鳳翔九十頃一十二畝,鎮原四百二十六頃八十五畝,櫟陽一千二十頃九十九畝,涇陽一千二十頃九十九畝,彭原五百四十五頃六十八畝,安西四百六十七頃七十八畝,平涼一百一十五頃二十畝,終南九百四十三頃七十六畝,渭南一千二百二十二頃三十一畝。
陝西等處萬戶府屯田:世祖至元十九年二月,以盩厔南系官荒地,發歸附軍,立孝子林、張馬村軍屯。二十年,以南山把口子巡哨軍人八百戶,于盩厔之杏園莊、寧州之大昌原屯田。二十一年,發文州鎮戍新附軍九百人,立亞柏鎮軍屯,復以燕京戍守新附軍四百六十三戶,于德順州之威戎立屯開耕。為戶孝子林屯三百一戶,張馬村屯三百一十三戶,杏園莊屯二百三十三戶,大昌原屯四百七十四戶,亞柏鎮屯九百戶,威戎屯四百六十三戶。為田孝子林二十三頃八十畝,張馬村七十三頃八十畝,杏園莊一百一十八頃三十畝,大昌原一百五十八頃七十九畝,亞柏鎮二百六十八頃五十九畝,威戎一百六十四頃八十畝。
貴赤延安總管府屯:世祖至元十九年,以拘收贖身、放良、不蘭奚及漏籍戶計,于延安路探馬赤草地屯田,為戶二千二十七,為田四百八十六頃。
甘肅等處行中書省轄所軍民屯田
寧夏等處新附軍萬戶府屯田:世祖至元十九年三月,發迤南新附軍一千三百八十二戶,往寧夏等處屯田。二十一年,遣塔塔裡千戶所管軍人九百五十八戶屯田,為田一千四百九十八頃三十三畝。
管軍萬戶府屯田:世祖至元十八年正月,命肅州、沙州、瓜州置立屯田。先是,遣都元帥劉恩往肅州諸郡,視地之所宜,恩還言宜立屯田,遂從之。發軍于甘州黑山子、滿峪、泉水渠、鴨子翅等處立屯,為戶二千二百九十,為田一千一百六十六頃六十四畝。
寧夏營田司屯田:世祖至元八年正月,簽發己未年隨州、鄂州投降人民一千一百七戶,往中興居住。十一年,編為屯田戶,凡二千四百丁。二十三年,續簽漸丁,得三百人,為田一千八百頃。
寧夏路放良官屯田:世祖至元十一年,從安撫司請,以招收放良人民九百四戶,編聚屯田,為田四百四十六頃五十畝。
亦集乃屯田:世祖至元十六年,調歸附軍人于甘州,十八年,以充屯田軍。二十二年,遷甘州新附軍二百人,往屯亦集乃合即渠開種,為田九十一頃五十畝。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所轄屯田
贛州路南安寨兵萬戶府屯田:成宗大德二年正月,以贛州路所轄信豐、會昌、龍南、安遠等處,賊人出沒,發寨兵及宋舊役弓手,與抄數漏籍人戶,立屯耕守,以鎮遏之,為戶三千二百六十五,為田五百二十四頃六十八畝。
江浙等處行中書省所轄屯田
汀、漳屯田:世祖至元十八年,以福建調軍糧儲費用,依腹裡例,置立屯田,命管軍總管鄭楚等,發鎮守士卒年老不堪備征戰者,得百有十四人,又募南安等縣居民一千八百二十五戶,立屯耕作。成宗元貞三年,命于南詔、黎、畲各立屯田,摘撥見戍軍人,每屯置一千五百名,及將所招陳弔眼等餘黨入屯,與軍人相參耕種。為戶汀州屯一千五百二十五名,漳州屯一千五百一十三名。為田汀州屯二百二十五頃,漳州屯二百五十頃。
高麗國立屯
高麗屯田:世祖至元七年創立,是時東征日本,欲積糧餉,為進取之計,遂以王綧、洪茶丘等所管高麗戶二千人,及發中衛軍二千人,合婆娑府、咸平府軍各一千人,于王京東寧府、鳳州等一十處,置立屯田,設經略司以領其事,每屯用軍五百人。
四川行省所轄軍民屯田二十九處
廣元路民屯:世祖至元十三年,從利州路元帥言,廣元實東西兩川要衝,支給浩繁,經理系官田畝,得九頃六十畝,遂以褒州刷到無主人口,偶配為十戶,立屯開種。十八年,發新得州編民七十七戶屯田,為戶共八十七。
敘州宣撫司民屯:世祖至元十一年,命西蜀四川經略使起立屯田。十五年,簽長寧軍、富順州等處編民四百七十五戶,立屯耕種。十九年,續簽一百六十戶。二十年,敘州簽民一千九百戶。二十五年,富順州復簽民六百八戶,增人舊屯。二十七年,取勘析出屯戶,得二百八十四。成宗元貞二年,復放罷站戶一千一十七戶,依舊屯田。總之為戶四千四百四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