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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 240 /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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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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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獻州,下。  本樂壽縣,宋隷瀛州,又隷河間府。金改為壽州,又改獻州。元至元二年,以州併入樂壽,直隷河間路,未幾複舊。領二縣:

樂壽,中。附郭。  交河。中。至元二年,入樂壽,未幾如故。


  

莫州,下。  唐置鄚州,尋改為莫。舊領二縣,至元二年,省入河間,未幾仍領二縣:

莫亭,下。倚郭。至元二年,與任丘俱省入河間縣,後復置。  任丘。下。

陵州,下。  本將陵縣,宋、金皆隷景州。憲宗三年,割隷河間府。是年升陵州,隷濟南路。至元二年,復為縣。三年,復為州,仍隷河間路。

東平路,下。  唐鄆州,又改東平郡,又號天平軍。宋改東平府,隷河南道。金隷山東西路。元太祖十五年,嚴實以彰德、大名、磁、洺、恩、博、浚、滑等戶三十萬來歸,以實行台東平,領州縣五十四。實沒,子忠濟為東平路管軍萬戶總管,行總管府事,州縣如舊。至元五年,以東平為散府。九年,改下路總管府。戶四萬四千七百三十一,口五萬一百四十七。領司一、縣六。

錄事司。

縣六

順城,下。為東平治所。  東阿,中。  陽谷,中。  汶上,中。壽張,下。  平陰。下。至元十一年,以縣之辛鎮寨、孝德等四鄉分析他屬。明年,改寨為肥城,作中縣,隷濟寧路,以平陰為下縣,仍屬東平。

東昌路,下。  唐博州。宋隷河北東路。金隷大名府。元初隷東平路。至元四年,析為博州路總管府。十三年,改東昌路,仍置總管府。戶三萬三千一百二,口一十二萬五千四百六。領司一、縣六。

錄事司。

縣六

聊城,中。倚郭。  堂邑,中。  莘縣,中。宋隷大名府,元割以來屬。

博平,中。  茌平,中。  丘縣。下。本為鎮,隷曲周。至元二年,併入堂邑。二十六年,山東宣慰司言:「丘縣併入堂邑,差稅詞訴相去二百餘里,往複非便。平恩有戶二千七百,升縣為宜。」遂立丘縣,隷東昌。

濟寧路,下。  唐麟州。周于此置濟州。元太宗七年,割屬東平府。至元六年,以濟州還治巨野,仍析鄆城之四鄉來屬。八年,升濟寧府,治任城,尋還治巨野。十二年,復立濟州,治任城,屬濟寧府。十五年,遷府于濟州,卻以巨野行濟州事。其年又以府治歸巨野,而濟州仍治任城,但為散州。十六年,濟寧升為路,置總管府。戶一萬五百四十五,口五萬九千八百一十八。領司一、縣七、州三。州領九縣。

錄事司。

縣七

巨野,中。倚郭。金廢,屬鄆州。至元六年復立。  鄆城,上。金以水患,徙置盤溝村。元至元八年,復來屬。  肥城,中。宋、金為平陰縣。元至元十二年,以平陰莘鎮寨東北十五里舊城改設今縣。  金鄉,下。初隷濟州,至元二年來屬。  碭山,金為水蕩沒。元憲宗七年,始復置縣治,隷東平路。至元二年,以戶口稀少,併入單父縣。三年復置,屬濟州。八年,屬濟寧路。  虞城,下。金圮于水。元憲宗二年,始復置縣,隷東平路。至元二年,以戶口稀少,併入單父。三年,復立縣,屬濟州。八年,隷濟寧路。  豐縣。唐屬徐州。元憲宗二年,屬濟州。至元二年,以沛縣併入豐縣。三年,復立沛縣。八年,以豐縣直隷濟寧路。

州三

濟州,下。  唐以前為濟北郡,治單父。唐初為濟州,又為濟陽郡,仍改濟州。周瀕濟水立濟州。宋因之。金遷州治任城,以河水湮沒故也。元至元二年,以戶不及千數,並隷任城。六年,遷州于巨野,而任城為屬邑。八年,升州為濟寧府,治任城,復還府治巨野。十二年,以任城當江淮水陸衝要,復立濟州,屬濟寧府而任城廢。十五年,遷府于濟州,以巨野行濟州事。其年復于巨野立府,仍于此為州。二十三年,復置任城,隷州。領三縣:

任城,倚郭。  魚台,太宗七年,屬濟州。至元二年,併入金鄉。三年復故。八年,屬濟寧府。十三年來屬。  沛縣。太宗七年,移滕州治此。憲宗二年,州廢,復為縣。至元二年,省入豐縣。三年復置。八年,隷濟寧府。十三年來屬。

兗州,下。  唐初為兗州,復昇泰寧軍。宋改襲慶府。金改泰定軍。元初復為兗州,屬濟州。憲宗二年,分隷東平路。至元五年,復屬濟州。十六年,隷濟寧路總管府。二十三年,立尚珍署,領屯田四百五十六戶,收子粒赴濟州官倉輸納,餘糧糶賣,所入鈔納于光祿寺。  領四縣:

嵫陽,曲阜,泗水,至元二年,省入曲阜。三年復置。  寧陽。至元二年,省入嵫陽。大德元年復置。

單州,下。  唐置輝州,治單父。後唐改為單州。宋升團練州。金隷歸德府。元初屬濟州。憲宗二年,屬東平府。至元五年,復屬濟州。十六年,隷濟寧路。領二縣:

單父,縣在郭下。元初與單州並屬濟州。憲宗二年,隷東平府。至元二年,復立單父縣。三年,還屬濟州,今屬單州。  嘉祥。舊屬濟州。憲宗二年,割隷東平路。至元三年,還屬濟州。今為單州屬縣。

曹州,上。  唐初為曹州,後改濟陰郡,又仍為曹州。宋改興仁府。金復為曹州。元初隷東平路總管府。至元二年,直隷省部。戶三萬七千一百五十三,口一十九萬五千三百三十五。領縣五:


  

濟陰,上。  成武,中。  定陶,中。  禹城,中。  楚丘。中。

濮州,上。  唐初為濮州,後改濮陽郡,又仍為濮州。宋升防禦郡。金為刺史州。元初隷東平路,後割大名之館陶、朝城,恩州之臨清,開州之觀城來屬。至元五年,析隷省部。戶一萬七千三百一十六,口六萬四千二百九十三。領縣六:

鄄城,上。  朝城,中。初隷東平府,至元五年來屬。  館陶。中。初屬東平路,至元三年來屬。  臨清,觀城,下。金屬開州,元初來屬。  范縣。下。初屬東平府路,至元二年來屬。

高唐州,中。  唐為縣,屬博州。宋、金因之。元初隷東平,至元七年升州。戶一萬九千一百四,口二萬三千一百二十一。領縣三:

高唐,中。  夏津,中。初隷東平,至元七年來屬。  武城。中。初隷東平,至元七年來屬。

泰安州,中。  本博城縣,唐初于縣置東泰州,後廢州,改為乾封縣,屬兗州。宋改奉符縣。金置泰安州。元初屬東平路。至元二年,省新泰縣入萊蕪縣。五年,析隷省部。三十一年,復立新泰縣。東嶽泰山在焉。  戶九千五百四十,口一萬七百九十五。領縣四:

奉符,中。  長清,中。舊屬濟南府,元初來屬。  萊蕪,下。  新泰。金屬泰安州,至元二年,省入萊蕪,三十一年復立。

德州,唐初為德州,後改平原郡,又仍為德州。金屬山東西路。元初隷東平路總管府,割大名之清平、濟南之齊河縣來屬。戶二萬四千四百二十四,口一十五萬六千九百五十二。領縣五:

安德,下。  平原,下。  齊河,金創置此縣,隷濟南府,至元二年來屬。

清平,宋、金隷大名府,元初來屬。  德平。

恩州,中。  唐貝州,又為清河郡。宋改恩州。金隷大名府路。元初割清河縣隷大名府,以武城隷高唐,惟存歷亭一縣及司候司。至元二年,縣及司俱省入州。七年,自東平析隷省部。戶一萬五百四十五,口三萬七千四百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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