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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上 - 93 /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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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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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求二至差股及出入差。術曰:置所測北極出地四十度九十五分為半弧背,以前割圓弧矢法,推得出地半弧弦三十九度二十六分,為大三斜中股。置測到二至黃赤道內外度二十三度九十分為半弧背,以前法推得內外半弧弦二十三度七十一分。又為黃赤道大句,又為小三斜弦。置內外半弧弦自之為句冪,半逕自之為弦冪,二冪相減,開方得股,以股轉減半徑,余四度八十一分為二至出入矢,即黃赤道內外矢。夏至日,南至地平七十四度二十六分半為半弧背,求得日下至地半弧弦五十八度四十五分。半徑六十零度八十七分半,為大三斜中弦。置大三斜中股三十九度二十六分,以二至內外半弧弦二十三度七十一分乘之為實,以半徑六十零度八十七分半為法除之,得一十五度二十九分,為小三斜中股又為小股。置小三斜中股一十五度二十九分,去減日下至地半弧弦五十八度中十一分,余四十三度一十六分,為大股。以出入矢四度八十一分,去減半徑六十零度八十七分半,余五十六度零六分半,為大股弦。置大股弦,以小股一十五度二九乘之為實,大股四十三度一六為法除之,得一十九度八十七分為小弦,即為二至出入差半弧弦。置二至出入差半弧弦,依法求到二至出入差半弧背一十九度九十六分一十四秒。置二至出入差半弧背一十九度九十六一四秒,置二至出入半弧背一十九度九六一四,以二至黃赤道內外半弧弦二十三度七十一分除之,得八十四分一十九秒,為度差分。

求黃道每度書夜刻。 術曰:置所求每度黃赤道內外半弧弦,以二至出入差半弧背乘之為實,二至黃赤道內外半弧弦為法除之,為每度出入差半弧背。又術:置黃赤道內外半弧弦, 以度差八十四分一十九秒乘之,亦得出入差半弧背。置半徑內減黃赤道內外矢,即赤道二弦差,見前條立成。餘數倍之,又三因之,得數加一度,為日行百刻度。又術:以黃赤道內外矢倍之,以減全徑餘數,三因加一度,為日行百刻度,亦同。置每度出入半弧背,以百刻乘之為實,日行百刻為法除之,得數為出入差刻。置二十五刻,以出入差刻視黃道,在赤道內加之,在赤道外減之,得數為半晝刻,倍之為晝刻,以減百刻,為夜刻。


  

如求冬至後四度晝刻。術曰:置冬至後四十四度黃赤道內外半弧一十七度二十五分六十九秒,又為黃赤道小弧弦,前立成中取之。以二至出入差半弧背一十九度九十六分一十四秒乘之為實,以二至黃赤道內外半弧弦二十三度七十一分為法除之,得一十四度五十二分八十五秒,為出入半弧背。又法:置黃赤道內外半弧弦一十七度二五六九,以度差零度八四一九乘之,亦得一十四度五二八五,為出入半弧背。置半徑六十零度八七五,以四十四度黃赤道內外矢二度五十一分八十一秒又為赤道二弦差,前立成中取之。減之,余五十八度三十五分六十九秒,即赤道小弦。倍之,得一百一十六度七十一分三十八秒,三因之,加一度,得三百五十一度一十四分一十四秒,為日行百刻度。又術:倍黃赤道內外矢得五度零三分六十二秒,以減全徑一百二十一度七十五分,亦得一百一十六度七十一分三十八秒,三因加一度,為日行百刻度,亦同。置出入半弧背一十四度五十二分八十五秒,以百刻乘之為實,以日行百刻度三百五十一度一十四分一十四秒為法除之,得四刻一十三分七十五秒,為出入差刻。置二十五刻,以出入差刻四刻一十三分七十五秒減之,因冬至後四十四度,黃道在赤道外,故減。余二十零刻八十六分二十五秒,為半晝刻。倍之得四十一刻七十二分半,為晝刻。以晝刻減百刻,余五十八刻二十七分半,為夜刻。又術:置出入差刻四刻一十三分七十五秒,倍之,得八刻二十七分半,以減春秋分晝夜五十刻,得四十一刻七十二分半,為晝刻。以倍刻加五十刻,得五十八刻二十七分半,為夜刻。晝減故廢加,余仿此。

表格略

右《歷草》所載晝夜刻分,乃大都即燕京晷漏也。夏晝、冬夜極長,六十一刻八十四分,冬晝、夏夜極短,三十八刻一十六分。明既遷都于燕,不知遵用。惟正統己巳奏準頒歷用六十一刻,而群然非之。景泰初仍復用南京晷刻,終明之世未能改正也。   

志第十 歷四

大統曆法二立成

立成者,以日月五星盈縮遲疾之數,預為排定,以便推步取用也。《元志》、《歷經》步七政盈縮遲疾,皆有二術。其一術以三差立算者,即 布立成法也。其又術雲,以其下盈縮分,乘入限分萬約之,以加其下盈縮積者,用立成法也。而遣立成未載,無從入算。今依《大統歷通軌》具錄之。其目四:曰太陽盈縮,曰晨昏分,曰太陰遲疾,曰五星盈縮。余詳《法原》及《推步》卷中。按《元史》,至正十七年《授時歷》成。十九年王恂卒,時歷雖頒,然立成之數尚皆有定藁。郭守敬比類編次,整齊分秒,裁為二卷。而今欽天監本,載嘉議大夫太史令臣王恂奉敕撰。意者王先有藁,而郭卒成之歟?

太陽盈初縮末限立成冬至前後二象限同用

表格略

晨分加二百五十分,為日出分。日周一萬分,內減晨分為昏分。昏分減二百五十分,為日入分,又減五千分,為半晝分。故立成只列晨昏分,則出入及半晝分皆具,不必盡列也。

以下表格略   

志第十一 歷五

大統曆法三上推步

大統推步,悉本《授時》,惟去消長而已。然《通軌》諸捷法,實為布算所須,其間次序,亦有與《歷經》微別者。如氣朔發斂,《授時》原分二章,今古合為一。《授時》盈縮差在日躔,遲疾差在月離,定朔、經朔離為二處。今則經朔後,即求定朔,于用殊便。其目七:曰氣朔,曰日躔,曰月離,曰中星,曰交食,曰五星,曰四余。

▲步氣朔發斂附

洪武十七年甲子歲為元。上距至元辛巳一百零四算。

歲周三百六十五萬二千四百二十五分,實測無消長。半之為歲周,四分之為氣象限,二十四分之為氣策。

日周一萬。即一百刻,刻有百分,分有百秒,以下微纖,皆以百遞析。


  
氣應五十五萬零三百七十五分。

置距算一百零四,求得中積三億七千六百一十九萬九千七百七十五分,加辛巳氣應五十五萬零六百分,得通積三億七千六百七十五萬零三百七十五分,滿紀法六十去之,余為《大統》氣應。

開應一十八萬二千零百七十零分一十八秒。

置中積,加辛巳閏應二十零萬二千零五十分,得閏積三億七千六百四十零萬一千八百二十五分,滿朔實去之,余為《大統》閏應。

轉應二十零萬九千六百九十零分。

置中積,加辛巳轉應一十三萬零二百零五分,共得三億七千六百三十二萬九千九百八十分,滿轉終去之,余為《大統》轉應。

交應一十一萬五千一百零五分零八秒。

置中積加辛巳交應二十六萬零三百八十八分,共得三億七千六百四十六萬零一百六十三分,滿交終去之,余為《大統》交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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