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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 171 /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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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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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十月己亥朔,日有食之。癸卯,太陰犯建星。陝西行省平章政事朵朵辭職侍親,不允。丁未,享于太廟。甲寅,太陰犯天關。壬戌,詔遣官致祭孔子于曲阜。罷織染提舉司。甲子,杭州、嘉興、紹興、溫州、台州等路各立檢校批驗鹽引所,權免兩浙額鹽十萬引,福建余鹽三萬引。

十一月甲申,詔免雲南明年差稅。辛卯,歲星、熒惑、太白聚于尾宿。


  

十二月壬寅,申服色之禁。丙午,命中書右丞太平、樞密副使姚庸、御史中丞張起岩知經筵事。己酉,京師地震。辛亥,封晃火帖木兒之子徹裡帖木兒為撫寧王。丙辰,賜雲南行省參知政事不老三珠虎符,以兵討死可伐。癸亥,阿魯、禿滿等以謀害宰臣,圖為叛逆,伏誅。



本紀第四十一 順帝四

本紀第四十一 順帝四

三年春正月丙子,中書左丞許有壬辭職。丁丑,享于太廟。乙酉,中書平章政事納麟辭職。庚寅,沙汰怯薛丹名數。

二月戊戌,祭社稷。甲辰,太陰犯井宿,填星犯牛宿,熒惑犯羅堰。丁未,立四川省檢校官。遼陽吾者野人叛。乙卯,太陰犯氐宿。是月,汴梁路新鄭、密二縣地震。寶慶路饑,判官文殊奴以所受敕牒貸官糧萬石賑之。秦州成紀縣,鞏昌府寧遠、伏羌縣山崩,水湧,溺死人無算。

三月壬申,造鹿頂殿。監察御史成遵等言:「可用終場下第舉人充學正、山長,國學生會試不中者,與終場舉人同。」戊寅,詔:「作新風憲。在內之官有不法者,監察御史劾之;在外之官有不法者,行台監察御史劾之。歲以八月終出巡,次年四月中還司。」壬午,太陰犯氐宿。是月,詔修遼、金、宋三史,以中書右丞相脫脫為都總裁官,中書平章政事鐵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岩、翰林學士歐陽玄、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總裁官。

夏四月丙申朔,日有食之。乙巳,享于太廟。是月,兩都桑果葉皆生黃色龍文。車駕時巡上都。

五月,河決白茅口。六月壬子,命經筵官月進講者三。是月,回回剌裡五百餘人渡河寇掠解、吉、隰等州。中書戶部以國用不足,請撙節浮費。

秋七月丁卯,享于太廟。戊辰,修大都城。戊寅,立永昌等處宣慰司。庚辰,太白犯右執法。是月,興國路大旱,河南自四月至是月霖雨不止。戶部復言撙節錢糧。

八月甲午朔,晉寧路臨汾縣獻嘉禾,一莖有八穗者。命朵思麻同知宣慰司事鎖兒哈等討四川上蓬瑣吃賊。戊戌,祭社稷。山東有賊焚掠兗州。是月,車駕還自上都。九月甲子,湖廣行省平章政事鞏卜班擒道州、賀州徭賊首唐大二、蔣仁五至京,誅之。其黨蔣丙,自號順天王,攻破連、桂二州。甲申,修理太廟,遣官告祭,奉遷神主于後殿。

冬十月乙未,增立巡防捕盜所于永昌。丁酉,告祭太廟,奉安神主。戊戌,帝將祀南郊,告祭太廟。至寧宗室,問曰:「朕,寧宗兄也,當拜否?」太常博士劉聞對曰:「寧宗雖弟,其為帝時,陛下為之臣。春秋時,魯閔公弟也,僖公兄也,閔公先為君,宗廟之祭,未聞僖公不拜。陛下當拜。」帝乃拜。丁未,月食。己酉,帝親祀上帝于南郊,以太祖配。癸丑,命僉樞密院事韓元善為中書參知政事,中書參議買木丁同知宣徽院事。己未,以郊祀禮成,詔大赦天下,文官普減一資,武官升散官一等,蠲民間田租五分,賜高年帛。以湖廣行省平章政事鞏卜班為宣徽院使,行樞密院知院剌剌為翰林學士承旨。

十一月辛未,享于太廟。

十二月丙申,詔寫金字《藏經》。丁未,以別兒怯不花為中書左丞相。是月,膠州及屬邑高密地震。河南等處民饑,賑糶麥十萬石。是歲,詔立常平倉,罷民間食鹽。征遺逸脫因、伯顏、張瑾、杜本,本辭不至。

四年春正月辛未,享于太廟。辛巳,詔:「定守令黜陟之法,六事備者升一等,四事備者減一資,三事備者平遷,六事俱不備者降一等。」庚寅,河決曹州,僱夫萬五千八百修築之。是月,河又決汴梁。

二月戊戌,祭社稷。辛丑,四川行省立惠民藥局。是月,中書右丞太平昇平章政事。

閏月辛酉朔,永平、澧州等路饑,賑之。乙亥,月食。三月丁酉,復立武功縣。壬寅,特授八禿麻朵兒只征東行省左丞相,嗣高麗國王。癸丑,以河南行省平章政事納麟為中書平章政事,集賢大學士姚庸為中書左丞。

夏四月丁亥,復立廣樣局。是月,車駕時巡上都。

五月乙未,右丞相脫脫辭職,不許;甲辰,許之,以阿魯圖為中書右丞相。乙巳,封脫脫為鄭王,食邑安豐,賜金印及海青、文豹等物,俱辭不受。是月,大霖雨,黃河溢,平地水二丈,決白茅堤、金堤,曹、濮、濟、兗皆被災。六月戊辰,鞏昌隴西縣饑,每戶貸常平倉粟三斗,俟年豐還官。己巳,賜脫脫松江田,為立松江等處稻田提領所。

秋七月戊子朔,溫州颶風大作,海水溢,地震。益都瀕海鹽徒郭火你赤作亂。己丑,享于太廟。是月,灤河水溢。

八月戊午,祭社稷。丁卯,山東霖雨,民饑相食,賑之。丙戌,賜脫脫金十錠、銀五十錠、鈔萬錠、幣帛二百匹,辭不受。是月,陝西行省立惠民藥局。莒州蒙陰縣地震。郭火你赤上太行,由陵川入壺關,至廣平,殺兵馬指揮,復還益都。車駕還自上都。九月丁亥朔,日有食之。丙午,命太平提調都水監。辛亥,以南台治書侍御史秦從德為江浙行省參知政事,提調海運。癸丑,命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兒、平章政事鐵木兒塔識知經筵事,右丞達識帖睦邇提調宣文閣、知經筵事。


  
冬十月乙酉,議修黃河、淮河堤堰。

十一月丁亥朔,以各郡縣民饑,不許抑配食鹽。復令民入粟補官,以備賑濟。戊子,禁內外官民宴會不得用珠花。己亥,保定路饑,以鈔八萬錠、糧萬石賑之。戊申,河南民饑,禁酒。

十二月己未,四川廉訪司建言:「廣元等五路,廣安等三府,永寧等兩宣撫司,請依內郡設置推官一員。」從之。壬戌,太陰犯外屏。癸亥,漢陽地震。戊寅,徭賊寇靖州。

是月,東平地震。禁淫祠。賑東昌、濟南、般陽、慶元、撫州饑民。是歲,徭賊寇潯州,同知府事保童率民兵擊走之。

五年春正月辛卯,享于太廟。是月,薊州地震。

二月戊午,祭社稷。

三月辛卯,帝親試進士七十有八人,賜普顏不花、張士堅進士及第,其餘賜出身有差。是月,以陳思謙參議中書省事。先是,思謙建言:「所在盜起,蓋由歲饑民貧,宜大發倉廩賑之,以收人心,仍分佈重兵鎮撫中夏。」不聽。大都、永平、鞏昌、興國、安陸等處並桃溫萬戶府各翼人民饑,賑之。

夏四月丁卯,大都流民,官給路糧,遣其還鄉。是月,汴梁、濟南、邠州、瑞州等處民饑,賑之。募富戶出米五十石以上者,旌以義士之號。車駕時巡上都。

五月己丑,詔以軍士所掠雲南子女一千一百人放還鄉裡,仍給其行糧,不願歸者聽。丁未,河間轉運司灶戶被水災,詔權免余鹽二萬引,候年豐補還官。六月,廬州張順興出米五百餘石賑饑,旌其門。

秋七月丁亥,河決濟陰。己丑,享于太廟。丙午,命也先帖木兒、鐵木兒塔識併為御史大夫。詔作新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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