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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與罰 - 162 /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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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與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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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根據一八四五年頒佈的俄國刑法典,被流放到西伯利亞服苦役的犯人分為三類:第一類在礦場勞動;第二類修建要塞、堡壘;第三類在工廠勞動,主要是在軍工廠和熬鹽的工場裡。陀思妥耶夫斯基曾作為第二類流刑犯人,給關在鄂木斯克監獄裡。 他這件案子的審訊過程沒遇到多大困難。犯人堅決、確切、明白無誤地堅持自己的口供,沒有把案情搞亂,沒有避重就輕,沒有歪曲事實,也沒有忘記一個最小的細節。他毫無遺漏地供述了謀殺的整個過程:他解釋了在被害的老太婆手裡發現的那件抵押品的秘密(一塊有金屬薄片的小木板);詳細供述了他是怎樣從死者身上拿到了鑰匙,描繪了那些鑰匙的形狀,描繪了那個小箱子,以及箱子裡裝着些什麼;甚至列舉了其中的幾件東西;說明了殺害莉扎薇塔之謎;供述了科赫來敲門的情況,他來了以後,怎樣又來了一個大學生,轉述了他們兩人談話的全部內容;後來,他,犯人,是怎麼跑下樓去,以及聽到米科爾卡和米季卡尖叫的情況;他又是怎樣藏進那套空房子裡,怎樣回家的,最後指出,那塊石頭是在沃茲涅先斯基大街上一個院子裡,就在大門附近;在那塊石頭底下果然找到了東西和錢袋。總之,案情十分清楚。然而偵查員和法官們都對這一點感到驚訝:他把錢袋和東西都藏到了石頭底下,而沒有動用過;使他們更為驚訝的是:他不僅記不清他親手偷來的東西究竟是些什麼,就連究竟有幾件,也搞不清楚。至於他連一次也沒打開過錢袋,甚至不知道里面到底有多少錢,說實在的,這更好像是不可思議的了(錢袋裏有三百十七個銀盧布和三個二十戈比的錢幣;因為長期藏在石頭底下,最上面的幾張票面最大的鈔票已經破損得非常厲害了)。花了好長時間竭力想要弄清:既然被告對其他所有情況都老老實實自願供認了,為什麼獨獨在這一點上說謊?最後,某些人(特別是一些心理學家)甚至認為這是可能的,認為他的確沒有看過錢袋,所以不知道里面有多少錢,還沒弄清裡面有什麼,就這樣把它拿去藏到石頭底下了,但是由此立刻又得出結論,所以會犯這樁罪,一定是由於一時精神錯亂,可以說是患了殺人狂和搶劫狂,而沒有更進一步的目的和謀財的意圖。正好趕上這時有一種關於一時精神錯亂的、最新的時髦理論,在我們這個時代往往竭力用這個理論來解釋某些罪犯的心理。加以許多證人都證明,拉斯科利尼科夫長期以來就有憂鬱症的癥狀,並且作了詳細說明,這些證人中有佐西莫夫醫生,他以前的同學,女房東和一個女仆。這一切有充分根據促使得出這樣的結論:拉斯科利尼科夫不完全像一般的殺人犯、強盜和搶劫犯,這兒準是有什麼別的原因。使堅持這種意見的人感到極為遺憾的是,犯人本人几乎並不試圖為自己辯護;對於最後幾個問題:究竟是什麼促使他殺人,是什麼促使他搶劫,他的回答十分明確,話說得很粗魯,然而符合實際,他說,這一切的原因是他境況惡劣,貧困,無依無靠,他期望在被害者那裡至少能弄到三千盧布,指望靠這筆錢來保障他的生活,使他在初入社會的時候能夠站穩腳跟。他決定殺人,是由於他輕率和缺乏毅力的性格,貧困和失意更促使他下了殺人的決心。對於這個問題:究竟是什麼促使他來自首的,他直率地回答說,由於真誠地悔罪。這些話几乎都說得很粗魯....

然而,就所犯的罪行來說,判決比所能期待的還要寬大,而且也許這正是因為犯人不僅不想為自己辯護,反而甚至似乎想誇大自己罪行的緣故。這一案件的所有奇怪和特殊的情況都被考慮到了。犯人犯罪時的病態心理和貧困境況都是絲毫不容置疑的。他沒有動用搶劫來的財物,被認為,一部分是由於他萌發了悔悟之念,一部分是由於犯罪的時候,他的精神不完全正常。無意中殺死莉扎薇塔,這一情況甚至成為一個例證,使如下的假設更為可信:一個人殺了兩個人,而同時卻忘記了,房門還在開着!最後還有,正當一個精神沮喪的狂熱信徒(尼古拉)自稱有罪,以虛假的供詞把案情弄得異常混亂的時候,此外,對真正的罪犯不僅沒有掌握確鑿的罪證,而且甚至几乎沒有產生懷疑(波爾菲裡 • 彼特羅維奇完全信守了自己的諾言),正是在這個時候,犯人前來自首了。這一切最終促使對被告從輕判刑。


  

此外,完全意料不到地又出現了另外一些對被告十分有利的情況。以前的大學生拉祖米欣不知從哪裡找到了這樣一些材料,而且提出證據:犯人拉斯科利尼科夫在大學裡讀書的時候,曾經用自己僅有的一點兒錢幫助一個害肺病的窮苦同學,維持他的生活几乎長達半年之久。那個同學死後,拉斯科利尼科夫又去照顧亡友(他几乎從十三歲起就靠自己的勞動贍養自己的父親)仍然活着的、年邁體弱的父親,最後還讓這位老人住進了醫院,老人死後,又為他安葬。所有這些材料對決定拉斯科利尼科夫的命運起了某些有利的作用。拉斯科利尼科夫以前的女房東,他已經病故的未婚妻的母親,寡婦扎爾尼岑娜也作證說,他們還住在五角場附近另一幢房子裡的時候,有一次夜裡失火,拉斯科利尼科夫從一套已經着火的房子裡救出了兩個小孩子,因為救人,他自己被火燒傷了。對這一事實作了詳細調查,許多證人都完全證實了這一情況。總之,結果是,考慮到犯人是投案自首以及某些可以減刑的情況,犯人被判服第二類苦役,刑期只有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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