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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史 - 135 /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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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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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聖宗不豫。先是,欽哀與仁德皇后有隙,以匹敵嘗為後所愛,忌之。時護衛馮家奴上變,誣後弟浞卜與匹敵謀逆,<三>以皇后攝政,徐議當立者。公主竊聞其謀,謂匹敵曰:「爾將無罪被戮。與其死,何若奔女直國以全其生!」匹敵曰:「朝廷詎肯以飛語害忠良。寧死弗適他國。」及欽哀攝政,殺之。

耶律資忠,字沃衍,小字札剌,系出仲父房。


  

兄國留善屬文,聖宗重之。時妻弟之妻阿古與奴通,將奔女直國,國留追及奴,殺之,阿古自經。阿古母有寵于太后,事聞,太后怒,將殺之。帝度不能救,遣人訣別,問以後事。國留謝曰:「陛下憫臣無辜,恩漏九泉,死且不朽!」既死,人多冤之。在獄着兔賦、寤寐歌,為世所稱。

資忠博學,工辭章,年四十未仕。聖宗知其賢,召補宿衛。數問以古今治亂,資忠對無隱。開泰中,授中丞,眷遇日隆。

初,高麗內屬,取女直六部地以賜。至是,貢獻不時至,詔資忠往問故。高麗無歸地意。由是權貴數短於上,出為上京副留守。三年,再使高麗,<四>留弗遣。資忠每懷君親,輒有着述,號西亭集。帝與群臣宴,時一記憶曰:「資忠亦有此樂乎?」九年,高麗上表謝罪,始送資忠還。帝郊迎,同載以歸,命大臣宴勞,留禁中數日。謂曰:「朕將屈卿為樞密,何如?」資忠對曰:「臣不才,不敢奉詔。」乃以為林牙,知惕隱事。初,資忠在高麗也,弟昭為著帳郎君,坐罪沒家產。至是,乃復橫帳,且還舊產,詔以外戚女妻之。

是時,樞密使蕭合卓、少師蕭把哥寵,資忠不肯附,詆之。帝怒,奪官。數歲,出知來遠城事,歷保安、昭德二軍節度使。

聖宗崩,表請會葬。既至,伏梓宮大慟曰:「臣幸遇聖明,橫被構譖,不獲盡犬馬報。」氣絶而蘇,興宗命醫治疾。久之,言國舅侍中無憂國心,陛下不當復用唐景福舊號,於是用事者惡之,遣歸鎮,卒。弟昭,有傳。

耶律瑤質,字撥裡堇,積慶宮人。父侯古,室韋部節度使。

瑤質篤學廉介,有經世志。統和十年,累遷至積慶宮使。聖宗嘗諭瑤質曰:「聞卿正直,是以進用。國有利害,爾言宜無所隱。」由是所陳多見嘉納。

上征高麗,破康肇軍于銅州,瑤質之力為多。王詢乞降,群臣議皆謂宜納。瑤質曰:「王詢始一戰而敗,遽求納款,此詐耳;納之,恐墮其奸計。待其勢窮力屈,納之未晚。」已而詢果遁,清野無所獲。其眾阻險而壘,攻之不下,瑤質以計降之。擢拜四蕃部詳穩。

時招討使耶律頗的為總管,瑤質恥居其下,上表曰:「臣先朝舊臣,今既垂老,乞還新命,覬得常侍左右。」帝曰:「朕不使汝久處是任。」且命無隷招討,得專奏事到部。戢暴懷善,政績顯着。卒於官。

耶律弘古,字盆訥隱,遙輦鮮質可汗之後。

統和初,嘗以軍事任為拽剌詳穩,尋徙南京統軍使。十三年,徇地南鄙,克敵於四岳撟,斬首百餘級。攻宋,以戰功遷東京留守,封楚國公。後伐高麗,副先鋒耶律盆奴,擒康肇于銅州。

三十年,西北部叛,從南府宰相耶律奴瓜討之。及典禁軍,號令整肅,諸部多降。尋遷侍中,卒。

高正,不知何郡人。統和初,舉進士第,累遷樞密直學士。

上將伐高麗,遣正先往諭意。及還,遷右仆射。時高麗王詢表請入覲,上許之,遣正率騎兵千人迓之。館于路,為高麗將卓思正所圍。正以勢不可敵,與麾下壯士突圍出,士卒死傷者眾。上悔輕發,釋其罪。

明年,遷工部侍郎,為北院樞密副使。開泰五年卒。

耶律的琭,字耶寧,仲父房之後。習兵事,為左皮室詳穩。<五>

統和二十八年,伐高麗,的 率本部軍與盆奴等擒康肇、李玄藴于銅州。帝壯之曰:「以卿英才,為國戮力,真吾家千里駒也!」乃賜禦馬及細鎧。

明年,為北院大王,出為烏古敵烈部都詳穩。年七十二卒。

大康乂,渤海人。開泰間,累官南府宰相,出知黃龍府,善綏撫,東部懷服。榆裡底乃部長伯陰與榆烈比來附,送於朝。且言蒲盧毛朵界多渤海人,乞取之。詔從其請。康 領兵至大石河駝準城,掠數百戶以歸。未幾卒。

論曰:高句驪弒其君誦而立詢,遼興問罪之師,宜其簞食 漿以迎,除舍以待;而乃乘險旅拒,俾智者竭其謀,勇者窮其力。雖得其要領,而顓顓獨居一海之中自若也。豈服人者以德而不以力歟?況乎殘毀其宮室,係累其民人,所謂以燕伐燕也歟?嗚呼!朱崖之棄,捐之之力也,敵烈之諫有焉。

※校勘記

一∶ 秦晉王公主按秦晉王公主,即指秦晉國王隆慶女韓國長公主,見地理志一頭下軍州渭州。

二∶ 生未月父母俱死至統和八年改北面林牙 按上文, 德于統和十四年賜死。匹敵生未月,父母俱死,則匹敵生於統和十四年,不得于統和八年以前尚主、任官,八年又改北面林牙。統和似應作開泰。

三∶ 後弟浞卜 後字原脫。浞卜為仁德皇后弟,據上下文義補。


  
四∶ 三年再使高麗 三,原誤「四」。按紀,復使高麗在三年二月,高麗史同,據改。

五∶ 為左皮室詳穩 按紀統和二十八年十一月及高麗外記並作「右皮室詳穩耶律敵魯」。

第八十九卷  列傳第十九

耶律庶成庶箴蒲魯楊皙耶律韓留楊佶耶律和尚

耶律庶成,字喜隱,小字陳六,季父房之後。父吳九,檢校太師。

庶成幼好學,書過目不忘。善遼、漢文字,於詩尤工。重熙初,補牌印郎君,累遷樞密直學士。與蕭韓家奴各進四時逸樂賦,帝嗟賞。初,契丹醫人鮮知切脈審藥,上命庶成譯方脈書行之,自是人皆通習,雖諸部族亦知醫事。時入禁中,叄決疑議。偕林牙蕭韓家奴等撰實錄及禮書。與樞密副使蕭德修定法令,<一>上詔庶成曰:「方今法令輕重不倫。法令者,為政所先,人命所繫,不可不慎。卿其審度輕重,從宜修定。」庶成叄酌古今,刊正訛謬,成書以進。帝覽而善之。

庶成方進用,為妻胡篤所誣,以罪奪官,絀為「庶耶律」。使吐蕃凡十二年,清寧間始歸。帝知其誣,詔複本族,仍遷所奪官,卒。

庶成嘗為林牙,夢善卜者胡呂古卜曰:「官止林牙,因妻得罪。」及置於理,法當離婚。胡篤適有娠,至期不產而死。剖視之,其子以手抱心,識者謂誣夫之報。有詩文行于世。弟庶箴。

庶箴,字陳甫,善屬文。重熙中,為本族將軍。咸雍元年,同知東京留守事,俄徙烏衍突厥部節度使。九年,知薊州事。

明年,遷都林牙。上表乞廣本國姓氏曰:「我朝創業以來,法制修明;惟姓氏止分為二,耶律與蕭而已。始太祖制契丹大字,取諸部鄉裡之名,續作一篇,着于卷末。臣請推廣之,使諸部各立姓氏,庶男女婚媾有合典禮。」帝以舊制不可遽厘,不聽。

大康二年,出耶律乙辛為中京留守,庶箴與耶律孟簡表賀。頃之,乙辛復為樞密使,專權恣虐。庶箴私見乙辛泣曰:「前抗表,非庶箴之願也。」乙辛信其言,乃得自安。聞者鄙之。八年,致仕,卒。子蒲魯。

蒲魯,字乃展。幼聰悟好學,甫七歲,能誦契丹大字。習漢文,未十年,博通經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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