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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 446 /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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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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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宗崩,光宗疾,不能執喪,樞密趙汝愚等請建儲以安人心,光宗禦批又有「念欲退閒」語,丞相留正懼,納祿去,人心愈搖。汝愚遣戚裡韓侂冑因內侍張宗尹以禪位之議奏,太皇太后曰:「此豈可易言!」明日,汝愚再遣侂冑附宗尹以奏,未獲命而侂冑退,與禮遇,禮知其意,問之,侂冑不以告。禮指天自誓不言,侂冑遂白其事,禮即入宮,泣告太后以時事可憂之狀,且曰:「留丞相已去,所恃者趙知院耳。今欲定大計而無太皇太后之命,亦將去矣。」太后驚曰:「知院,同姓也,事體與他人異。」禮曰:「知院未去,恃有太后耳。今有請不許,計無所出,亦惟有去而已。知院去,天下將若何?」太后悟,遂命禮傳旨侂冑以諭汝愚,約明日太后垂簾上其事。又明日,嘉王入行禫祭,汝愚即簾前進呈禦批,太后遂命王即皇帝位。尋除禮入內內侍省都知,又差兼重華、慈福宮承受,充提舉皇城司,遷中侍大夫。

禮不以功自居,乞致仕,不許;乞免推恩,又不許。南渡後,內侍可稱者惟邵成章與禮雲。


  

董宋臣,理宗朝宦者。淳祐中,以睿思殿祗候特轉橫行官。寶祐三年,兼幹辦佑聖觀。侍御史洪天錫劾之,不報,天錫坐左遷大理少卿。開慶初,大元兵駐江上,京師大震。宋臣贊帝遷幸寧海軍,簽判文天祥上疏乞誅宋臣,又不報。

景定四年,自保康軍承宣使除入內內侍省押班,尋兼主管太廟、往來國信所,同提點內軍器庫、翰林院、編修敕令所、都大提舉諸司,提點顯應觀,主管景獻太子府事。會天祥以著作佐郎兼獻景府教授,義不與宋臣聯事,上書求去,天祥出知瑞州。

言者論宋臣不置,帝曲為諭解庇之。秘書少監湯漢上封事,亦言:「宋臣十餘年來聲焰薰灼,其力能去台諫、排大臣,至結凶渠以致大禍。中外惶惑切齒,而陛下方為之辨明,大臣方為之和解,此過計也。願收還押班等除命,不勝宗社之幸。」疏入,帝亦不之省。六月,命主管禦前馬院及酒庫。既卒,帝猶命特轉節度使,其見寵愛如此。



列傳第二百二十九佞幸

○弭德超侯莫陳利用趙贊王黼朱勔王繼先曾覿龍大淵附張說王抃姜特立譙熙載附

人君生長深宮之中,法家、拂士接耳目之時少,宦官、女子共啟處之日多,二者,佞幸之梯媒也。剛明之主亦有佞幸焉,剛好專任,明好偏察,彼佞幸者一投其機,為患深矣。他日敗闕,雖能殄除,隳城以求狐,灌社以索鼠,亦曰殆哉!宋世中材之君,朝有佞幸,所不免也。太宗有弭德超,趙贊,孝宗有曾覿、龍大淵,二君固不可謂非剛明之主也。作《佞幸傳》。

弭德超,滄州清池人。李符、李琪薦之,給事太宗晉邸。太宗即位,補供奉官。太平興國三年,遷酒坊使、杭州兵馬都監,又為鎮州駐泊都監。

初,太宗念邊戍勞苦,月賜士卒銀,謂之月頭銀。德超乘間以急變聞于太宗曰:「樞密使曹彬秉政歲久,得士眾心;臣從塞上來,聞士卒言:‘月頭銀曹公所致,微曹公我輩餒死矣。’」又巧誣彬他事。上頗疑之,出彬為天平軍節度。以王顯為宣徽南院使,德超為宣徽北院使,併兼樞密副使。

德超譖曹彬事成,期得樞密使,乃為副使;又柴禹錫與德超官同,先授,班在其上。故德超視事月餘,稱病請告,居常怏怏。一日詬顯及禹錫曰:「我言國家大事,有安社稷功,止得綫許大官。汝等何人,反在我上,更令我效汝輩所為,我實恥之。」又大罵曰:「:汝輩當斷頭,我度上無守執,為汝輩所眩惑。」顯告之,太宗怒,命膳部郎中、知雜滕中正就第鞫德超,具伏,下詔奪官職,與其家配隷瓊州禁錮,未幾死。

侯莫陳利用,益州成都人,幼得變幻之術。太平興國初,賣藥京師,言黃白事以惑人。樞密承旨陳從信白於太宗,即日召見,試其術頗驗,即授殿直,累遷崇儀副使。雍熙二年,改右監門衛將軍,領應州刺史。三年,諸將北征,以利用與王侁併為并州駐泊都監,擢單州刺史。四年,遷鄭州團練使。前後賜與甚渥,依附者頗獲進用,遂橫恣無復畏憚。其居處服玩皆僭乘輿,人畏之不敢言。

會趙普再入中書,廉知殺人及諸不法,盡奏之。太宗遣近臣案得奸狀,欲貸其死,普固請曰:「陛下不誅,是亂天下法。法可惜,此何足惜哉!」遂下詔除名,配商州禁錮。初籍其家,俄詔還之。

趙普恐其復用,因殿中丞竇諲嘗監鄭州榷酤,知利用每獨南向坐以接京使,犀玉帶用紅黃羅袋;澶州黃河清,鄭州用為詩題試舉人,利用判試官狀,言甚不遜。召諲至中書詰實,令上疏告之。又京西轉運副使宋沆籍利用家,得書數紙,言皆指斥切害,悉以進上。太宗怒,令中使臠殺之,已而復遣使貸其死,乘疾置至新安,馬旋濘而踣,出濘換馬,比追及之,已為前使誅矣。


  
趙贊,并州人,性險詖辯給,好言利害。初為軍小吏,與都校不協,因誣營中謀叛,劉繼元屠之無遺類,稍署贊右職。太原平,隷三司為走吏,又許本司補殿直,太宗頗任之。遷供奉官、閤門祗候,提舉京西、陝西數州錢帛,發摘甚眾。又自乞捕盜,至永興,得兵士盜錢二百,欲磔諸市,知府張齊賢奪而釋之。太宗命御史台按問,停贊官數月。復令專鈎校三司簿,令贊自選吏十數人為耳目,專伺中書、樞密及三司事,乘間白之。太宗以為忠無他腸,中外益畏其口。會改三司官屬,以贊為西京作坊副使、度支都監。

時又有鄭昌嗣者,宣州人,亦起三司役吏,稍遷侍禁。奉使西川,回奏在官不治者數十人,太宗嘉其直。會市物吏因緣為奸,列肆屢謁開封訴之,乃置雜買務,使昌嗣監之。昌嗣乞著籍便殿門,許非時入奏,與贊親比相表裡,累遷至西上閣門副使、鹽鐵都監。二人既得聯事,由是益橫恣,所為皆不法。太宗頗知之,以問左右,皆畏二人,無敢言其惡。

至道元年上元節,京城張燈,太宗以上清宮成,臨幸。贊與昌嗣邀其黨數人,攜妓樂登宮中玉皇閤,飲宴至夜分;掌舍宦者不能止,以其事聞。太宗大怒,並摭諸事,下詔奪贊官,許攜家配隷房州禁錮,即日驛遣之。昌嗣黜唐州團練副使,不署事。既數日,並賜死於路。

太宗謂侍臣曰:「君子小人如芝蘭荊棘,不能絶其類,在人甄別耳。苟盡君子,則何用刑罰焉?」參知政事寇準對曰:「帝堯之時,四凶在庭,則三代之前,世質民淳,已有小人矣。今之衣儒服、居清列者,亦頗朋附小人,為自安計。如贊、昌嗣之類奔走賤吏,不足言也。」

王黼字將明,開封祥符人。初名甫,後以同東漢宦官,賜名黼。為人美風姿,目睛如金,有口辯,才疏雋而寡學術,然多智善佞。中崇寧進士第,調相州司理參軍,編修《九域圖志》,何志同領局,喜其人,為父執中言之,薦擢校書郎,遷符寶郎、左司諫。張商英在相位,浸失帝意,遣使以玉環賜蔡京于杭;黼覘知之,數條奏京所行政事,並擊商英。京復相,德其助己,除左諫議大夫、給事中、御史中丞,自校書至是財兩歲。

黼因執中進,乃欲去執中,使京顓國,遂疏其二十罪,不聽。俄兼侍讀,進翰林學士。京與鄭居中不合,黼復內交居中,京怒,徙為戶部尚書,大農方乏,將以邦用不給為之罪。既而諸班禁旅賚犒不如期,詣左藏鼓噪,黼聞之,即諸軍揭大榜,期以某月某日,眾讀榜皆散,京計不行。還為學士,進承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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