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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 48 /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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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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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叛卒陳通作亂,權浙西提刑趙叔近招降之,請授以官。景衡曰:「官吏無罪而受誅。叛卒有罪而蒙賞,賞罰倒置,莫此為甚。」卒奏罷之。除尚書右丞。有大政事,必請間極論。潛善、伯彥以景衡異己,共排沮之。或言正、二月之交,乃太一正遷之日,宜于禁中設壇望拜。高宗以問景衡,曰:「修德愛民,天自降福,何迎拜太一之有?」

初,李綱議建都,以關中為上,南陽次之,建康為下。綱既相,遂主南陽之議。景衡為中丞,奏:「南陽無險阻,且密邇盜賊,漕運不繼,不若建康天險可據,請定計巡幸。」潛善等傾綱使去,南陽之議遂格。至是,諜報金人攻河陽、汜水,景衡又奏請南幸建康。已而有詔還京,罷景衡為資政殿大學士、提舉杭州洞霄宮。至瓜洲,得暍疾,及京口卒,年五十七,謚忠簡。


  

景衡得程頤之學,志慮忠純,議論不與時俯仰。建炎初,李綱議幸南陽,宗澤請還京,景衡乃請幸建康。黃潛善等素惡其異己,暨車駕駐揚州,怵于傳聞,不得已下還京之詔,遂借渡江之議罪之,斥逐而死。既沒,高宗思之曰:「朕自即位以來,執政忠直,遇事敢言,惟許景衡。」詔賜景衡家溫州官舍一區。

張慤,字誠伯,河間樂壽人。登元祐六年進士第。累遷龍圖閣學士、計度都轉運使。高宗為兵馬大元帥,募諸道兵勤王,慤飛輓踵道,建議即元帥府印給鹽鈔,以便商旅。不閲旬,得緡錢五十萬以佐軍。高宗器重之,命以便宜權大名尹兼北京留守、馬步軍都總管。慤初聞二帝北行,率副總管顏岐等三上箋勸進。最後,慤上書,極論中原不可一日無君,高宗為之感悟。

建炎改元,為戶部尚書,除同知樞密院事、措置戶部財用兼禦營副使。建言:「三河之民。怨敵深入骨髓,恨不殲殄其類,以報國家之仇。請依唐人澤潞步兵、雄邊子弟遺意,募民聯以什伍,而寓兵于農,使合力抗敵,謂之巡社。」為法精詳,前此論民兵者莫及也。詔集為書行之。遷尚書左丞,官至中書侍郎。

慤善理財,論錢谷利害,猶指諸掌。在朝諤諤有大臣節,然論議可否,不形辭色,未嘗失同列之歡。卒,謚忠穆。上每念之,謂慤謀國盡忠,遇事敢諫,古之遺直也。

張所,青州人。登進士第,歷官為監察御史。高宗即位,遣所按視陵寢,還,上疏言:「河東、河北,天下之根本。昨者誤用奸臣之謀,始割三鎮,繼割兩河,其民怨入骨髓,至今無不扼腕。若因而用之,則可藉以守;不則兩河兵民,無所繫望,陛下之事去矣。」且論還京師有五利,謂國之安危,在乎兵之強弱、將相之賢不肖,不在乎都之遷不遷。又條上兩河利害。上欲以其事付所,會所言黃潛善奸邪不可用,恐害新政。乃罷所御史,改兵部郎中。尋責所鳳州團練副使,江州安置。

後李綱入相,欲薦所經略兩河,以其嘗言潛善故,難之。一日,與潛善從容言曰:「今河北未有人,獨一張所可用,又以狂言抵罪。不得已抆拭用之,使為招撫,冒死立功以贖過,不亦善乎?」潛善許諾,乃借所直龍圖閣,充河北招撫使。賜內府錢百萬緡,給空名告千餘道;以京西卒三千為衛,將佐官屬,許自闢置,一切以便宜從事。所入見,條上利害。上賜五品服遣行,命直秘閣王圭為宣撫司參謀官佐之。

河北轉運副使張益謙附黃潛善意,奏所置司北京非是;且言自置招撫,河北盜賊愈熾,不若罷之,專以其事付帥司。李綱言:「張所今留京師,招集將佐,尚未及行,益謙何以知其擾?朝廷以河北民無所歸,聚而為盜,故置司招撫,因其力而用之,豈由置司乃有盜賊乎?今京東、西群盜公行,攻掠郡縣,亦豈招撫司過耶?時方艱危,朝廷欲有所經理,益謙小臣,乃以非理沮抑,此必有使之者。」上乃命益謙分析,命下樞密院,汪伯彥猶用其奏詰責招撫司。李綱與伯彥爭于上前,伯彥語塞。

所方招來豪傑,以王彥為都統制,岳飛為準備將,而李綱已罷相。朝廷以王圭代之,所落直龍圖閣,嶺南安置。卒於貶所。子宗本,以岳飛奏補官。

陳禾,字秀實,明州鄞縣人。舉元符三年進士。累遷闢雍博士。時方以傳註記問為學,禾始崇尚義理,黜抑浮華。入對契旨,擢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

蔡京遣酷使李孝壽窮治章綖鑄錢獄,連及士大夫甚眾,禾奏免孝壽。京子壝為太常少卿,何執中婿蔡芝為將作監,皆疏其罪,罷之。天下久平,武備寬弛,東南尤甚。禾請增戍、繕城壁,以戒不虞。或指為生事,格不下。其後盜起,人服其先見。遷左正言,俄除給事中。

時童貫權益張,與黃經臣胥用事,御史中丞盧航表裡為奸,搢紳側目。禾曰:「此國家安危之本也。吾位言責,此而不言,一遷給舍,則非其職矣。」未拜命,首抗疏劾貫。復劾經臣:「怙寵弄權,誇炫朝列。每雲詔令皆出其手,言上將用某人,舉某事,已而詔下,悉如其言。夫發號施令,國之重事,黜幽陟明,天子大權,奈何使宦寺得與?臣之所憂,不獨經臣,此涂一開,類進者眾,國家之禍,有不可遏,願亟竄之遠方。」

論奏未終,上拂衣起。禾引上衣,請畢其說。衣裾落,上曰:「正言碎朕衣矣。」禾言:「陛下不惜碎衣,臣豈惜碎首以報陛下?此曹今日受富貴之利,陛下他日受危亡之禍。」言愈切,上變色曰:「卿能如此,朕復何憂?」內侍請上易衣,上卻之曰:「留以旌直臣。」翌日,貫等相率前訴,謂國家極治,安得此不詳語。盧航奏禾狂妄,謫監信州酒。遇赦,得自便還裡。


  

初,陳瓘歸自嶺外,居于鄞,與禾相好,遣其子正匯從學。後正匯告京罪,執詣闕,瓘亦就逮。經臣蒞其獄,檄禾取證,禾答以事有之,罪不敢逃。或謂其失對,禾曰:「禍福死生,命也,豈可以死易不義耶?願得分賢者罪。」遂坐瓘黨停官。

遇赦,復起知廣德軍,移知和州。尋遭內艱,服除,知秀州。王黼新得政,禾曰:「安能出黼門下?」力辭,改汝州。辭益堅,曰:「寧餓死。」黼聞而銜之。禾兄秉時為壽春府教授,禾侍兄官居。適童貫領兵道府下,謁不得入,饋之不受。貫怒,歸而譖之,上曰:「此人素如此,汝不能容邪?」久之,知舒州,命下而卒,贈中大夫,謚文介。

禾性不苟合,立朝挺挺有風操。有《易傳》九卷,《春秋傳》十二卷,《論語》、《孟子解》各十捲。

蔣猷,字仲遠,潤州金壇縣人。舉進士。政和四年,拜御史中丞兼侍讀,有直聲。嘗論士風浮薄,廷臣伺人主意,承宰執風旨向背,以特立不回者為愚,共嗤笑之,此風不可長;輔臣奏事殿上,雷同唱和,略無所可否,非論道獻替之禮;內侍省不隷台察,紊元豐官制;楊戩不當除節度使;趙良嗣不宜出入禁中。上皆嘉納,至揭其章內侍省,且詔自今無得規圖節鉞。又疏孟昌齡、徐鑄等奸狀。遷兵部尚書兼禮制局詳議官。七年,知貢舉,改工部、吏部尚書。

以徽猷閣直學士知婺州。明年,請祠歸。宣和末,召為刑部尚書兼資善堂翊善。靖康初,奉上表起居太上皇帝于淮陰,且特詔貶童貫。猷奏貫得罪天下,願黜遠之。太上以為然,亟令宣詔,趣貫赴貶所。遂奉太上還京,移兵部尚書,累官正議大夫。引疾,授徽猷閣直學士、提舉嵩山崇福宮。卒。贈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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