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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 47 /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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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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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既罷,呂頤浩、朱勝非並相,光議論素與不合。言者指光為檜黨,落職奉祠。尋復寶文閣待制、知湖州,除顯謨閣直學士,移守平江,除禮部尚書。光言:「自古創業中興,必有所因而起。漢高因關中,光武因河內,駐蹕東南,兩浙非根本所因之地乎?自冬及春,雨雪不已,百姓失業,乞選台諫察實以聞。兼比歲福建、湖南盜作,范汝為、楊麼相鋌而起,朝廷發大兵誅討,殺戮過當。今諸路旱荒,流丐滿路,盜賊出入。宜選良吏招懷撫納,責諸路監司按貪臓,恤流殍。」

議臣欲推行四川交子法于江、浙,光言:「有錢則交子可行。今已謂樁辦若干錢,行若干交子,此議者欲朝廷欺陛下,使陛下異時不免欺百姓也。若已樁辦見錢,則目今所行錢關子,已是通快,何至紛紛?其工部鑄到交子務銅印,臣未敢給降。」除端明殿學士,守台州,俄改溫州。


  

劉光世、張俊連以捷聞。光言:「觀金人佈置,必有主謀。今已據東南形勢,敵人萬里遠來,利於速戰,宜戒諸將持重以老之。不過數月,彼食盡,則勝算在我矣。」除江西安撫、知洪州兼制置大使,擢吏部尚書,逾月,除參知政事。

時秦檜初定和議,將揭榜,欲籍光名鎮壓。上意不欲用光,檜言:「光有人望,若同押榜,浮議自息。」遂用之。同郡楊煒上光書,責以附時相取尊官,墮黠虜奸計,隳平時大節。光本意謂但可因和而為自治之計。既而檜議徹淮南守備,奪諸將兵權,光極言戎狄狼子野心,和不可恃,備不可徹。檜惡之。檜以親黨鄭億年為資政殿學士,光于榻前面折之,又與檜語難上前,因曰:「觀檜之意,是欲壅蔽陛下耳目,盜弄國權,懷奸誤國,不可不察。」檜大怒,明日,光丐去。高宗曰:「卿昨面叱秦檜,舉措如古人。朕退而嘆息,方寄卿以腹心,何乃引去?」光曰:「臣與宰相爭論,不可留。」章九上,乃除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改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十一年冬,中丞万俟禼論光陰懷怨望,責授建寧軍節度副使,藤州安置。越四年,移瓊州。居瓊州八年,仲子孟堅坐陸升之誣以私撰國史,獄成;呂願中又告光與胡銓詩賦倡和,譏訕朝政,移昌化軍。論文考史,怡然自適。年逾八十,筆力精健。又三年,始以郊恩,復左朝奉大夫,任便居住。至江州而卒。孝宗即位,復資政殿學士,賜謚莊簡。

孟傳字文授,光幼子也。光南遷之日,才六歲。以光遺表恩,累官至太府丞。韓侂冑願見之,孟傳曰:「行年六十,去計已決,不敢聞也。」由是出知江州。以朝請大夫、直寶謨閣致仕。卒,年八十。有《磐溪詩》二十捲,《文稿》三十捲,《宏辭類稿》十捲,《左氏說》十捲,《讀史》十捲,《雜誌》十捲。博學多聞,持身甚嚴,時推能世其家。

許翰,字崧老,拱州襄邑人。中元祐三年進士第。宣和七年,召為給事中。為書抵時相,謂百姓困弊,起為盜賊,天下有危亡之憂。願罷雲中之師,修邊保境,與民休息。高麗入貢,調民開運河,民間騷然。中書舍人孫傅論高麗于國無功,不宜興大役,傅坐罷。翰謂傅不當黜,時相怒,落職,提舉江州太平觀。

靖康初,復以給事中召。時金人攻京師甫退,翰造闕,即日賜對,除翰林學士,尋改御史中丞。上疏言邊事,因陳決勝之策。陳邦昌為太宰,翰上疏力爭之。种師道罷為中太一宮使,翰言:「師道名將,沉毅有謀,山西士卒,人人信服,不可使解兵柄。」欽宗謂其老難用,翰曰:「秦始皇老王翦而用李信,兵辱于楚;漢宣帝老趙充國,而卒能成金城之功。自呂望以來,用老將收功者,難一二數。以古揆今,師道雖老,可用也。」且謂:「金人此行,存亡所繫,令一大創,使失利去,則中原可保,四夷可服。不然,將來再舉,必有不救之憂。宜起師道邀擊之。」上不能用。擢中大夫、同知樞密院,論益不合,以病去,除延康殿學士、知亳州。坐言者落職,提舉南京鴻慶宮。

高宗即位,用李綱薦,召復延康殿學士。既至,拜尚書右丞兼權門下侍郎。時建炎大變之後,河北山東大盜李成、孔彥舟等,聚眾各數十萬,皆以勤王為名,願得張所為帥。所為御史,嘗論黃潛善奸邪不可用,由此得罪。李綱為相,乃以所為河北等路招撫使,率成等眾渡河,號召諸路,為興復計。潛善力沮之。宗澤論車駕不宜南幸,宜還京師,且詆潛善等。潛善等請罷澤,翰極論以為不可。李綱罷,翰言:「綱忠義英發,舍之無以佐中興,今罷綱,臣留無益。」力求去,高宗未許。時潛善奏誅陳東,翰謂所親曰:「吾與東,皆爭李綱者。東戮東市,吾在廟堂可乎?」求去益力,章八上,以資政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復以言者落職。

紹興元年,召復端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辭不至。二月,復資政殿學士。三年五月,卒,贈光祿大夫。

翰通經術,正直不撓,歷事三朝,致位政府,徒以黼、攸、潛善輩薰蕕異味,橫遭口語,志卒不展。綱雖力引之,不旋踵去,翰亦斥逐而死。所著書有《論語解》、《春秋傳》。

許景衡,字少伊,溫州瑞安人。登元祐九年進士第。宣和六年,召為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是時,王黼、蔡攸用事,景衡言:「尚書省比闕長官,而同知樞密院亦久闕。雖三公通治三省,然文昌政事之本,樞密總兵之地,各有攸屬,安可久虛其位?願博採公議,遴選忠賢,以補政府之闕。」遂大忤黼意。朝廷用童貫為河東、北宣撫使,將北伐,景衡論其貪繆不可用者數十事,不報。


  

睦寇平,江、浙郡縣殘毀,而茶鹽比較之法如故。景衡奏:「茶鹽之法,當以食之眾寡為歲額之高下。今收復之後,戶版半耗,民力蕭然,而茶鹽比較不減于昔。民欲無困得乎?」奏上,詔兩浙、江東路權免茶鹽比較,賊平日仍舊。

朝廷既興燕雲之師,調度不繼,誅求益急。景衡奏:「財力匱乏在節用,民力困弊在恤民。今不急之務。若營繕諸役,花石綱運,其名不一。吏員猥多,軍額冗濫。又無名功賞,非常賜予,皆夤緣僥倖,干請無厭,宜節以祖宗之制而省去之。」且極論和買、和糴、鹽法之害,不報。會知洋州吳岩夫以私書抵執政子,道景衡之賢。因從子婿符寶郎周離亨以達,離亨繆以其書誤致王黼,黼用是中景衡,逐之。

欽宗即位,以左正言召,旋改太常少卿兼太子諭德,遷中書舍人。侍御史李光、正言程瑀以鯁亮忤執政斥,景衡為辨白,坐落職予祠。

高宗即位,以給事中召,既至,除御史中丞。宗澤為東京留守,言者附黃潛善等,多攻其短,欲逐去之。景衡奏曰:「臣自浙渡淮,以至行在。聞澤之為尹,威名政事,卓然過人,雖不識其人,竊用嘆慕。臣以為去冬京城內,有赤心為國如澤等數輩,其禍變未至如是之酷。今若較其小短,不顧盡忠徇國之節,則不恕已甚。且開封宗廟社稷所在,苟欲罷澤,別遣留守,不識搢紳中威名政事有加于澤者乎?」疏入,上大悟,封以示澤,澤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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