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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 27 /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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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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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頃雲奉使過磁、相,勸兩郡徹近城民舍,運粟入保,為清野之計,民怨之。及是,次磁州,又與守臣宗澤有憾。於是王出謁嘉應神祠,雲在後,民遮道諫曰:「肅王已為金人所留,王不宜北去。」厲聲指雲曰:「清野之人,真奸賊也。」王出廟行,或發雲笥,得烏絁短巾,蓋雲夙有風眩疾,寢則以護首者。民益信其為奸,噪而殺之。王見事勢洶洶,乃南還相州。是役也,雲不死,王必北行,議者以是驗天命雲。建炎初,贈觀文殿學士。

雲兄霽,崇寧時,為謀議司詳議官,上書告蔡京罪,黥隷海島。欽宗復其官,從种師中戰死。


  

譚世勣字彥成,潭州長沙人。第進士,教授郴州。時王氏學盛行,世勣雅不喜。或問之,曰:「說多而屢變,無不易之論也。」置其書不觀。又中詞學兼茂科,除秘書省正字。時相蔡京子攸領書局,同舍郎多翕附以取貴仕。世勣獨坐直廬,繙書竟日。梁師成之客與為鄰居,數致師成願交意,謝不答。

在館六年不遷,京罷,用久次為司門員外郎。又三年,遷吏部。京復相,嫌不附己,罷提點太平宮。久之,復還吏部。幸臣妄引恩澤任子,持不與。吏白有某例,世勣曰:「豈當以暫例破成法!」已而取中旨行之。進少府監,擢中書舍人,以謹命令、惜名器、廣言路、吝賜予、正上供、省浮費六事言于上,又為當路所嫉。以徽猷閣待制知婺州,未行,復留之。

徽宗禪位東幸,且還,使與李熙靖副執政奉迎,遂同主管龍德宮。請辨正宣仁國史之謗,述欽聖遺旨以復瑤華,大享神祖仍用富弼侑食,釋奠先聖不當以王安石配,後皆施行。

秋七月,彗出東方,大臣或謂此四夷將衰之兆,世勣面奏:「垂象可畏,當修德以應天,不宜惑諛說。」進給事中兼侍讀。內侍喧爭殿門,詔以贖論,世勣駁其不恭,因言:「童貫輩初亦甚微,小惡不懲,將馴至大患。」疏入,同類側目。何慄建議分外郡為四道,置都總管,事得顓決。世勣言:「裂天下以付四人,而王畿所治者才十六縣,獨無尾大不掉之慮乎?」慄不樂。改禮部侍郎。

金騎駸駸南下,世勣言:「守邊為上策;今邊不得守,守河則京畿自固,中策也;巡幸江、淮,會東南兵以捍敵,下策也。金人既渡河,又請遣大將秦元以所部京畿保甲,分護國門,使兵勢連屬,首尾相援,即金人不敢逼。孫傅深然之,又格于慄議。再扈車駕至金帥帳,以十害說其用事者,言講解之利,詞意忠激,金人聳聽。

張邦昌僭國,令與李熙靖同直學士院,皆稱疾臥不起,以憂卒,年五十四。建炎初,褒其守節,贈端明殿學士。

梅執禮,字和勝,婺州浦江人。第進士,調常山尉未赴,以薦為敕令刪定官、武學博士。大司成強淵明賢其人,為宰相言,相以未嘗識面為慊。執禮聞之曰:「以人言而得,必以人言而失,吾求在我者而已。」卒不往謁。

歷軍器、鴻臚丞,比部員外郎,比部職勾稽財貨,文牘山委,率不暇經目。苑吏有持茶券至為錢三百萬者,以楊戩旨意迫取甚急。執禮一閲,知其妄,欲白之,長貳疑不敢,乃獨列上,界詐也。改度支、吏部,進國子司業兼資善堂翊善,遷左司員外郎,擢中書舍人、給事中。

林攄以前執政赴闕宿留,冀復故職,執禮論去之。孟昌齡居鄆質人屋,當贖不肯與,而請中旨奪之,外郡卒留役中都者萬數,肆不逞為奸,詔悉令還,楊戩占不遣;內侍張佑董葺太廟,僭求賞:皆駁奏弗行。遷禮部侍郎。

素與王黼善,黼嘗置酒其第,誇示園池妓妾之盛,有驕色。執禮曰:「公為宰相,當與天下同憂樂。今方臘流毒吳地,瘡痍未息,是豈歌舞宴樂時乎?」退又戒之以詩。黼愧怒,會孟饗原廟後至,以顯謨閣待制知蘄州,又奪職。

明年,徙滁州,復集英殿修撰。時賦鹽虧額,滁亦苦抑配。執禮曰:「郡不能當蘇、杭一邑,而食鹽乃倍粟數,民何以堪?」請于朝,詔損二十萬,滁人德之。

欽宗立,徙知鎮江府,召為翰林學士,道除吏部尚書,旋改戶部。方軍興,調度不足,執禮請以禁內錢隷有司,凡六宮廩給,皆由度支乃得下。嘗有小黃門持中批詣部取錢,而封識不用璽,既悟其失,復取之。執禮奏審,詔責典寶夫人而杖黃門。

金人圍京都,執禮勸帝親征,而請太上帝后、皇后、太子皆出避,用事者沮之。洎失守,金人質天子,邀金帛以數百千萬計,曰:「和議已定,但所需滿數,則奉天子還闕。」執禮與同列陳知質、程振、安扶皆主根索,四人哀民力已困,相與謀曰:「金人所欲無藝極,雖銅鐵亦不能給,盍以軍法結罪,儻窒其求。」而宦者挾宿怨語金帥曰:「城中七百萬戶,所取未百一,但許民持金銀換粟麥,當有出者。」已而果然。酋怒,呼四人責之,對曰:「天子蒙塵,臣民皆願致死,雖肝腦不計,于金繒何有哉?顧比屋枵空,亡以塞命耳。」酋問官長何在,振恐執禮獲罪,遂前曰:「皆官長也。」酋益怒,先取其副胡舜陟、胡唐老、姚舜明、王俁,各杖之百。執禮等猶為之請,俄遣還,將及門,呼下馬撾殺之,而梟其首,時靖康二年二月也。是日,天宇晝冥,士庶皆隕涕憤嘆。


  
初,車駕再出,執禮與宗室子昉、諸將吳革等謀集兵奪萬勝門,夜搗金帥帳,迎二帝以歸。而王時雍、徐秉哲使范瓊泄其謀,故不克。死時,年四十九。高宗即位,詔贈通奉大夫、端明殿學士。議者以為薄,復加資政殿學士。

程振,字伯起,饒州樂平人。少有軼材,入太學,一時名輩多從之遊。徽宗幸學,以諸生右職除官,為闢雍錄,升博士,遷太常博士,提舉京東、西路學事。請立廟于鄒祀孟軻,以公孫丑、萬章、樂正克等配食,從之。

提舉京西常平,入為膳部員外郎、監察御史、闢雍國子司業、左司員外郎兼太子舍人。始至,即言:「古者大祭禮登餕受爵,必以上嗣,既《禮經》所載,且元豐彞典具存。昨天子展事明堂,而殿下不預,非所以尊宗廟、重社稷也。」太子矍然曰:「宮僚初無及此者。」由是特加獎異。

方臘起,振謂王黼宜乘此時建革天下弊事,以上當天意,下順人心。黼不懌,曰:「上且疑黼挾寇,奈何?」振知黼忌其言,趨而出,然太子薦之甚力,遂擢給事中。黼白振資淺,且雅長書命,請以為中書舍人。侍郎馮熙載出知亳州,黼怨熙載,欲振詆以醜語,振不肯。黼使言者劾為黨,罷提舉沖佑觀。居三年,復還故官。

靖康元年,進吏部侍郎,為欽宗言:「柄臣不和,論議多駁,詔令輕改,失於事幾。金人交兵半歲,而至今不解者,以和戰之說未一故也。裁抑濫賞,如白黑易分,而數月之間,三變其議,以私心不除,各蔽其黨故也。今日一人言之,以為是而行;明日一人言之,以為非而止。或聖斷隃度而不暇疇咨,或大臣偏見而遂形播告,所以動未必善,處未必宜,乃輒為之反汗,其勢不得不爾也。」

時金兵至河北,振請糾諸道兵掎角擊之,曰:「彼猖獗如此,陛下尚欲守和議,而不使之少有懲艾乎?」上嗟味其言,而牽于外廷,不能用。拜開封尹。故時,大闢有情可矜,多奏取原貸;崇寧以來,議者謂輦轂先彈壓,率便文殺之。振請複舊制。詔捕亡命卒,得數千人,振請以隷步軍而除其罪。步軍司欲論如法,振曰:「方多事之際,而一日殺數千人,必大駭觀聽。」乃盡釋之。改刑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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