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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 391 /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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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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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即位,進右諫議大夫。雷允恭擅徙永定陵地,夷簡與魯宗道驗治,允恭誅,以給事中參知政事,因請以祥符天書內之方中。真宗祔廟,太后欲具平生服玩如宮中,以銀罩覆神主。夷簡言:「此未足以報先帝。今天下之政在兩宮,惟太后遠奸邪,獎忠直,輔成聖德,所以報先帝者,宜莫若此也。」故事,郊祠畢,輔臣遷官,夷簡與同列皆辭之,後為例。遷尚書禮部侍郎、修國史,進戶部,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景靈宮使。玉清昭應宮災,太后泣謂大臣曰:「先帝尊道奉天而為此,今何以稱遺旨哉。」夷簡意其將復營構也,乃推《洪範》災異以諫,太后默然。因奏罷二府兼宮觀使。進吏部,拜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史成,辭進官。

天聖末,加中書侍郎。章懿太后為順容,薨,宮中未治喪,夷簡朝奏事,因曰:「聞有宮嬪亡者。」太后矍然曰:「宰相亦預宮中事邪?」引帝偕起。有頃獨出,曰:「卿何間我母子也?」夷簡曰:「太后他日不欲全劉氏乎?」太后意稍解。有司希太后旨,言歲月葬未利。夷簡請發哀成服,備儀仗葬之。


  

大內火,百官晨朝,而宮門不開。輔臣請對,帝禦拱辰門,百官拜樓下,夷簡獨不拜。帝使人問其故,曰:「宮庭有變,群臣願一望清光。」帝舉簾見之,乃拜。詔以為修大內使。內成,進尚書右仆射兼門下侍郎,辭仆射,乃兼吏部尚書。

初,荊王子養禁中,既長,夷簡請出之。太后欲留使從帝誦讀,夷簡曰:「上富春秋,所親非儒學之臣,恐無益聖德。」即日命還邸中。太后崩,帝始親政事,夷簡手疏陳八事,曰:正朝綱,塞邪徑,禁貨賂,辨佞壬,絶女謁,疏近習,罷力役,節冗費。其勸帝語甚切。

帝始與夷簡謀,以張耆、夏竦皆太后所任用者也,悉罷之,退告郭皇后。後曰:「夷簡獨不附太后邪?但多機巧、善應變耳。」由是夷簡亦罷為武勝軍節度使、檢校太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陳州。及宣制,夷簡方押班,聞唱名,大駭,不知其故。而夷簡素厚內侍副都知閻文應,因使為中詗,久之,乃知事由皇后也。歲中而夷簡復相。初,劉渙上疏請太后還政,太后怒,使投嶺外,屬太后疾革,夷簡請留之。至是,渙以前疏自言,帝擢渙右正言,顧謂夷簡:「向者樞密院亟欲投渙,賴卿以免。」夷簡謝,因曰:「渙由疏外故敢言,大臣或及此,則太后必疑風旨自陛下,使子母不相安矣。」帝以夷簡為忠。郭後以怒尚美人,批其頰,誤傷帝頸。帝以爪痕示執政大臣,夷簡以前罷相故,遂主廢后議。仁宗疑之,夷簡曰:「光武,漢之明主也,郭後止以怨懟坐廢,況傷陛下頸乎?」夷簡將廢后,先敕有司,無得受台諫章奏。於是御史中丞孔道輔、右司諫范仲淹率台諫詣閣門請對,有旨令台諫詣中書,夷簡乃貶出道輔等,後遂廢。宗室子益眾,為置大宗正糾率,增教授員。加右仆射,封申國公。

王曾與夷簡數爭事,不平,曾斥夷簡納賂市恩。夷簡乞置對,帝問曾,曾語屈,於是二人皆罷。夷簡以鎮安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許州,徙天雄軍。未幾,以右仆射復入相,踰年,進位司空,辭不拜,徙許國公。時方飭兵備,以判樞密院事,而諫官田況言總判名太重,改兼樞密使。

契丹聚兵幽薊,聲言將入寇,議者請城洛陽。夷簡謂:「契丹畏壯侮怯,遽城洛陽,亡以示威,景德之役,非乘輿濟河,則契丹未易服也。宜建都大名,示將親征以伐其謀。」或曰:「此虛聲爾,不若修洛陽。」夷簡曰:「此子囊城郢計也。使契丹得渡河,雖高城深池,何可恃耶?」乃建北京。

未幾,感風眩,詔拜司空、平章軍國重事,疾稍間,命數日一至中書,裁決可否。夷簡力辭,復降手詔曰:「古謂髭可療疾,今翦以賜卿。」三年春,帝禦延和殿召見,敕乘馬至殿門,命內侍取兀子輿以前。夷簡引避久之,詔給扶毋拜。乃授司徒、監修國史,軍國大事與中書、樞密同議。固請老,以太尉致仕,朝朔望。既薨,帝見群臣,涕下,曰:「安得憂國忘身如夷簡者!」贈太師、中書令,謚文靖。

自仁宗初立,太后臨朝十餘年,天下晏然,夷簡之力為多。其後元昊反,四方久不用兵,師出數敗;契丹乘之,遣使求關南地。頗賴夷簡計畫,選一時名臣報使契丹、經略西夏,二邊以寧。然建募萬勝軍,雜市井小人,浮脆不任戰鬥。用宗室補環衛官,驟增奉賜,又加遺契丹歲繒金二十萬,當時不深計之,其後費大而不可止。郭後廢,孔道輔等伏閣進諫,而夷簡謂伏閣非太平事,且逐道輔。其後范仲淹屢言事,獻《百官圖》論遷除之敝,夷簡指為狂肆,斥于外。時論以此少之。

夷簡當國柄最久,雖數為言者所詆,帝眷倚不衰。然所斥士,旋復收用,亦不終廢。其于天下事,屈伸舒捲,動有操術。後配食仁宗廟,為世名相。始,王旦奇夷簡,謂王曾曰:「君其善交之。」卒與曾並相。後曾家請禦篆墓碑,帝因慘然思夷簡,書「懷忠之碑」四字以賜之。有集二十捲。


  
子公綽、公弼、公著、公孺。公著自有傳。

公綽字仲裕,蔭補將作監丞、知陳留縣。天聖中,為館閣對讀。召試,直集賢院,辭,改校理,遷太子中允。夷簡罷相,復為直集賢院、同管勾國子監,出知鄭州。嘗問民疾苦,父老曰:「官籍民產,第賦役重輕,至不敢多畜牛,田疇久蕪穢。」公綽為奏之,自是牛不入籍。還判吏部南曹,累遷太常博士、同判太常寺。請復太醫局,及請設令、丞、府史如天官醫師。鈞容直假太常旌纛、羽籥,為優人戲,公綽執不可,遂罷之。糾察在京刑獄。虎翼卒劉慶告變,下吏案驗,乃慶始謀,眾不從,慶反誣眾以邀賞。因言:「京師衛兵百萬,不痛懲之,則眾心搖。」遂斬慶以徇。遷尚書工部員外郎,為史館修撰。

時夷簡雖謝事,猶領國史,公綽辭修撰。夷簡薨,還兵部員外郎,復為修撰。服除,復同判太常寺兼提舉修祭器。公綽以郊廟祭器未完,制度多違禮,請悉更造。故事,薦新諸物,禮官議定乃薦,或後時陳敗。公綽采《月令》諸書,以四時新物及所當薦者,配合為圖。又以歲大、中、小祠凡六十一,禘祫二,祼獻興俯,玉帛尊彞,菁茆醓醢,鐘石歌奏,集為《郊祀總儀》上之。又言:「古者,天地、宗廟、日月、五方、百神之祀,咸有尊罍,五齊三酒,分實其中,加明水、明酒,以達陰陽之氣。今有司徒設尊罍,而酌用一尊,非禮神之意。宜按《周禮》實齊酒,取火於日,取水于月,因天地之潔氣。」又言:「祖宗配郊,當正位,今側鄉之,非所以示尊嚴也。」初,謚諸後,皆系祖宗謚,而真宗五後獨曰「莊」。公綽曰:「婦人從夫之謚,真宗謚章聖,而後曰‘莊’,非禮也,願更為‘章’。」多施行之。

歷知制誥、龍圖閣直學士、集賢殿修撰、知永興軍,改樞密直學士、知秦州。安遠砦、古渭州諸羌來獻地,公綽顧其屬曰:「天下之大,豈利區落尺寸地以為廣邪?」卻之。弓箭手馬多闕,公綽諭諸砦戶為三等,凡十丁為社,至秋成,募出金帛市馬,馬少,則先後給之。祀明堂,遷刑部郎中,召為龍圖閣學士、權知開封府。歲余,願罷府事,進翰林侍讀學士、知審刑院兼判太常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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