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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 326 /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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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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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西夏叛命四年,並塞苦數擾,內地疲遠輸。兵久于外而休息無期,卒有乘弊而起。《兵法》所謂「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當此之時,陛下宜夙夜憂懼,所以慮事變而塞禍源也。陛下延訪邊事,容納直言,前世人主。勤勞寬大,未有能遠過者。然未聞以宗廟為憂,危亡為懼,此賤臣所以感憤于邑而不已也。何者?今命令數更,恩寵過濫,賜與不節。此三者,戒之慎之,在陛下所行爾,非有難動之勢也。而因循不革,弊壞日甚。臣謂陛下不以宗廟為憂、危亡為懼者,以此。

未命令者,人主所以取信于下也。異時民間,朝廷降一命令,皆竦視之;今則不然,相與竊語,以為不久當更,既而信然,此命令日輕於下也。命令輕,則朝廷不尊矣。又聞群臣有獻忠謀者,陛下始甚聽之,年復一人沮之,則意移矣。忠言者以信之不能終,頗自詘其謀,以為無益,此命令數更之弊也。


  

夫爵賞,陛下所持之柄也。近時外戚、內臣以及士人,或因緣以求恩澤,從中而下謂之「內降」。臣聞唐氏政衰,或母后專制,或妃主擅朝,樹恩私黨,名為「斜封」。今陛下威柄自出,外戚、內臣賢而才者,當與大臣公議而進之,何必襲「斜封」之弊哉。且使大臣從之,則壞陛下綱紀;不從,則沮陛下德音。壞綱紀,忠臣所不忍為;沮德音,則威柄輕於上。且盡公不阿,朝廷所以責大臣。今乃自以私昵撓之,而欲責大臣之不私,難矣。此恩寵過濫之弊也。

夫賜予者,國家所以勤功也。比年以來,嬪禦及伶官、太醫之屬,賜予過厚。民間傳言,內帑金帛,皆祖宗累朝積聚。陛下用之,不甚愛惜,今之所存無幾。疏遠之人,誠不能知內府豐匱之數,但見取於民者日煩,即知畜于公帑者不厚。臣亦知國家自西方宿兵,用度浸廣,帑藏之積,未必悉為賜予所費,然下民不可家至而戶曉,獨見陛下行事感動爾。往歲聞邊將王珪,以力戰賜金,則無不悅服;或見優人所得過厚,則往往憤嘆。人情不可不察,此賜予不節之弊也。

臣所論三事,皆人人所共知,近臣從諛而不言,以至今日。方今非獨四夷之為患,朝政日弊而陛下不寤,人心日危而陛下不知。故臣願先正于內,以正于外。然後忠謀漸進,紀綱漸舉,國用漸足,士心漸奮。邊境之患,庶乎息矣。惟深察秦、隋惡聞忠言所以亡,遠法漢王不諱危亂所以存,日親盛德,與民更始,則天下幸甚。

仁宗嘉納之。

改太常丞、知涇州。以右司諫、知渭州兼領涇原路經略公事。會鄭戩為陝西四路都總管,遣劉滬、董士廉城水洛,以通秦、渭援兵。洙以為前此屢困于賊者,正由城砦多而兵勢分也。今又益城,不可,奏罷之。時戩已解四路。而奏滬等督役如故。洙不平,遣人再召滬,不至;命張忠往代之,又不受。於是諭狄青械滬、士廉下吏。戩論奏不已,卒徙洙慶州而城水洛。又徙晉州,遷起居舍人、直龍圖閣、知潞州。會士廉詣闕上書訟洙,詔遣御史劉湜就鞫,不得他罪。而洙以部將孫用由軍校補邊,自京師貸息錢到官,亡以償。洙惜其才可用,恐以犯法罷去,嘗假公使錢為償之,又以為嘗自貸,坐貶崇信軍節度副使,天下莫不以為湜文致之也。徙監均州酒稅,感疾,沿牒至南陽訪醫,卒,年四十七。嘉祐中,宰相韓琦為洙言,乃追復故官,及官其子構。

洙內剛外和,博學有識度,尤深于《春秋》。自唐末歷五代,文格卑弱。至宋初,柳開始為古文,洙與穆修復振起之。其為文簡而有法,有集二十七卷。自元昊不庭,洙未嘗不在兵間,故于西事尤練習。其為兵制之說,述戰守勝敗,盡當時利害。又欲訓土兵代戍卒,以減邊費,為禦戎長久之策,皆未及施為。而元昊臣,洙亦去而得罪矣。

孫甫字之翰,許州陽翟人。少好學,日誦數千言,慕孫何為古文章。初舉進士,得同學究出身,為蔡州汝陽縣主簿。再舉進士及第,為華州推官。轉運使李紘薦其材,遷大理寺丞、知絳州翼城縣。杜衍闢為永興司錄,凡吏職,纖末皆倚辦甫。甫曰:「待我以此,可以去矣。」衍聞之,不復以小事屬甫。衍與宴語,甫必引經以對,言天下賢俊,歷評其才性所長。衍曰:「吾闢屬官,得益友。」諸生亦多從甫學問。

徙知永昌縣,監益州交子務,再遷太常博士。蜀用鐵錢,民苦轉貿重,故設書紙代錢,以便市易。轉運使以偽造交子多犯法,欲廢不用。甫曰:「交子可以偽造,錢亦可以私鑄,私鑄有犯,錢可廢乎?但嚴治之,不當以小仁廢大利。」後卒不能廢。衍為樞密副使,薦于朝,授秘閣校理。


  

是歲,詔三館臣僚言事。甫進十二事,按祖宗故實,校當世之治有所不逮者,論述以為諷諫,名《三聖政范》。改右正言。時河北降赤雪,河東地震五六年不止,甫推《洪範五行傳》及前代變驗,上疏曰:「赤雪者,赤眚也,人君舒緩之應。舒緩則政事弛,賞罰差,百官廢職,所以召亂也。晉太康中,河陰降赤雪。時武帝怠於政事,荒宴後宮。每見臣下,多道常事,不及經國遠圖,故招赤眚之怪,終致晉亂。地震者,陰之盛也。陰之象,臣也,後宮也,四夷也。三者不可過盛,過盛則陰為變而動矣。忻州趙分,地震六年。每震,則有聲如雷,前代地震,未有如此之久者。惟唐高宗本封于晉,及即位,晉州經歲地震。宰相張行成言,恐女謁用事,大臣陰謀,宜制於未萌。其後武昭儀專恣,幾移唐祚。天地災變,固不虛應,陛下救紓緩之失,莫若自主威福,時出英斷,以懾奸邪,以肅天下。救陰盛之變,莫若外謹戎備,內製後宮。謹戎備,則切責大臣,使之預圖兵防,熟計成敗;制後宮,則凡掖庭非典掌禦幸者,盡出之,且裁節其恩,使無過分,此應天之實也。」時契丹、西夏稍強,後宮張修媛寵幸,大臣專政,甫以此諫焉。

又言:「修媛寵恣市恩,禍漸已萌。夫後者,正嫡也,其餘皆婢妾爾。貴賤有等,用物不宜過僭。自古寵女色,初不制而後不能制者,其禍不可悔。」帝曰:「用物在有司,朕恨不知爾。」甫曰:「世謂諫臣耳目官,所以達不知也。若所謂前世女禍者,載在書史,陛下可自知也。」

夏國乞盟,甫上一利、曰害曰:「宿兵以來,國用空耗。今若與之約和,則邊兵可減,科斂可省。其為利一也。始,契丹聲言,嘗遣使諭西人使臣中國。今和議既成,必恃其功。去歲有割地之請,朝廷已增歲賂,若更有求,將安拒之?其為害一也。自承平四十年,武事不飭,及邊鄙有警,而用不習之將,不練之兵,故久無成功。然比來邊臣中材謀勇健者,往往複出,方在講訓不懈,以張中國之威。一旦因議和弛備,復如曩日,緩急必不可用。其為害二也。自元昊拒命,終不敢深入關中者,以唃廝囉等族不附,慮為後患也。今中國與之和,獲歲遺之厚,彼必專力以制二蕃,強大之勢,自茲為始。其為害三也。且朝廷恃久安之勢,法令紀綱,弛而不葺。及西戎累敗,王師始議更張,以救前弊。今見戎人請和,苟貪無事,他時之患,不可救矣。其為害四也。凡利害之機,願陛下熟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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