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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 198 /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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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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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宗初,改如京使,出知滄、冀、磁三州。戎人犯境,蒙正調丁男乘城固守,有勞。未幾,以擅乘驛馬,責授亳州團練副使。咸平四年,卒,年七十二。

矇叟字道民,乾德中,進士甲科。歷岳、宿二州推官,以所知論薦,授太子中允、知乾興,拜監察御史,徙知濟州。俄以秦王子德恭判州事,就命為通判,郡事皆決於矇叟。遷右補闕,轉起居舍人、戶部鹽鐵判官。再遷屯田郎中,歷知廬、濠、滁、汝四州,遷都官。


  

咸平中,上疏曰:「陛下已周諒闇,方勤萬務,望崇儉德、遵守前規,無自矜能,無作奢縱,厚三軍之賜,輕萬姓之徭,使化育被于生靈,聲教加于中外。且萬國已觀其始,惟陛下慎守其終,思鮮克之言,戒性習之漸,則天下幸甚。」上嘉之,以本官直史館。

車駕北巡,令知中宮名。表獻《宋都賦》,述國家受命建號之地,宜建都,立宗廟。時雖未遑,後卒從之。會詔直史館各獻舊文,以矇叟所著為嘉,改職方郎中。景德中,以足疾,拜太常少卿致仕。卒,年七十三。

矇叟好學,善屬辭,著《五運甲子編年曆》三卷。

子宗儒,太子中書;宗弼、宗誨,併進士及第。

石熙載,字凝績,河南洛陽人。周顯德中,進士登第。疏俊有量,居家嚴謹,有禮法。宋初,太宗以殿前都虞候領泰寧軍節制,闢為掌書記。及尹京邑,表為開封府推官。授右拾遺,遷左補闕。丁外艱,將起複,以讒出為忠武、崇義二軍掌書記。太宗即位,復以左補闕召,同知貢舉。時梅山洞蠻屢為寇,以熙載知潭州。召還,擢為兵部員外郎,領樞密直學士。未幾,簽書樞密院事,詔賜官第一區。

太平興國四年,親征河東,以給事中充樞密副使從行,還,遷刑部侍郎。五年,拜戶部尚書、樞密使,以病足在告,寢疾久之未癒。八年,上表求解職,詔加慰撫,授尚書右仆射。九年,卒,年五十七。贈侍中,謚元懿。上為悲嘆累日,且謂其事君之心,純正無他,適當委用,而奄忽至此,深為可惜。國朝大臣謝事而卒,車駕臨視者,唯熙載焉。

熙載性忠實,遇事盡言,是非好惡,無所顧避。人有善,即推薦之,時論稱其長者。初,微時,為養負米。嘗行嵩陽道中,遇一叟,熟視熙載曰:「真人將興,子當居輔弼之位。」言訖不見。及居太宗幕下,頗盡誠節。典樞務日,上眷注甚篤,方將倚以為相,俄遘疾不起。

熙載事繼母牛氏以孝聞。弟熙導,牛氏前夫子,隨母歸石氏。以熙載故,奏補殿直。從弟熙古、幼弟熙政,皆登進士第,熙載撫之如一。熙載卒時,子中孚、中立皆幼,熙政患熙導以異姓居己上,乃詐傳上旨,令己籍熙導家財,由是交訟。有司歸罪熙導,上召問中孚、中立,令有司再鞫得實。熙導還本姓,中孚亦養子勿問,熙政坐除名。上素知熙載以母故育熙導甚厚,雖令還宗,而不奪其官,復以財產量給之。

咸平二年八月,熙載配饗太宗廟庭。熙政後至供備庫副使。中孚至尚書虞部員外郎,子行簡,大中祥符進士。

中立字表臣,年十三而孤。性疏曠,好諧謔,人不以為怒。初補西頭供奉官,後五年,改光祿寺丞。家財悉推與諸父,無所愛。擢直集賢院,與李宗諤、楊億、劉筠、陳越相厚善。校讎秘書,凡更中立者,人皆傳之。判三司理欠、憑由司。

帝幸亳,命修所過國經。為鹽鐵判官,累遷尚書禮部侍郎,判吏部南曹。註釋禦集,為檢閲官。改判戶部勾院,遷戶部郎中、史館修撰,糾察在京刑獄。以吏部郎中、知制誥領審官院。又同知禮部貢舉,判集賢院。坐舉官不當,落史館修撰,罷審官院。頃之,復糾察刑獄,領三班院。歷右諫議大夫、給事中,入為翰林學士,判秘閣。知制誥並知貢舉,詔中立與張觀兼行外製,遷尚書禮部侍郎,為學士承旨兼龍圖閣學士。景佑四年,拜參知政事。明年,災異數見,諫官韓琦言:「中立在位,喜詼笑,非大臣體。」與王隨、陳堯佐、韓億皆罷,以戶部侍郎為資政殿學士,領通進、銀台司,判尚書都省,進大學士。遷吏部侍郎、提舉祥源觀,以太子少傅致仕,遷少師。卒,贈太子太傅,謚文定。

中立練習台閣故事,不汲汲近名。喜賓客,客至必與飲酒,醉乃得去。初,家產歲入百萬錢,末年費幾盡。帝聞其病,賜白金三百兩。既死,其家至不能辦喪。子居簡,至太子中允、集賢校理。

李穆,字孟雍,開封府陽武人。父咸秩,陝西大都督府司馬。穆幼能屬文,有至行。行路得遺物,必訪主歸之。從酸棗王昭素受《易》及《莊》、《老》書,盡究其義。昭素謂曰:「子所得皆精理,往往出吾意表。」且語人曰:「李生異日必為廊廟器。」以所著《易論》三十三篇授之。

周顯德初,以進士為郢、汝二州從事,遷右拾遺。宋初,以殿中侍御史選為洋州通判。既至,剖決滯訟,無留獄焉。移陝州通判,有司調郡租輸河南,穆以本鎮軍食闕,不即應命,坐免。又坐舉官,削前資。時弟肅為博州從事,穆將母就肅居,雖貧甚,兄弟相與講學,意泊如也。


  

開寶五年,以太子中允召。明年,拜左拾遺、知制誥。五代以還,詞令尚華靡,至穆而獨用雅正,悉矯其弊。穆與盧多遜為同門生,太祖嘗謂多遜:「李穆性仁善,辭學之外無所豫。」對曰:「穆操行端直,臨事不以生死易節,仁而有勇者也。」上曰:「誠如是,吾當用之。」時將有事江南,已部分諸將,而未有發兵之端。乃先召李煜入朝,以穆為使。穆至諭旨,煜辭以疾,且言「事大朝以望全濟,今若此,有死而已。」穆曰:「朝與否,國主自處之。然朝廷甲兵精鋭,物力雄富,恐不易當其鋒,宜熟思之,無自貽後悔。」使還,具言狀,上以為所諭要切。江南亦謂其言誠實。

太平興國初,轉左補闕。三年冬,加史館修撰、判館事,面賜金紫。四年,從征太原還,拜中書舍人。預修《太祖實錄》,賜衣帶、銀器、繒彩。七年,以與盧多遜款狎,又為秦王廷美草朝辭笏記,為言者所劾,責授司封員外郎。

八年春,與宋白等同知貢舉,及侍上禦崇政殿親試進士,上憫其顏貌癯瘁,即日復拜中書舍人、史館修撰、判館事。五月,召為翰林學士。六月,知開封府,剖判精敏,奸猾無所假貸,由是豪右屏跡,權貴無敢幹以私,上益知其才。十一月,擢拜左諫議大夫、參知政事。月餘,丁母憂,未幾,起複本官。穆三上表乞終制,詔強起之,穆益哀毀盡禮。九年正月,晨起將朝,風眩暴卒,年五十七。

穆自責授員外郎,復中書舍人,入翰林,參知政事,以至于卒,不及周歲。上聞其死,哭謂近臣曰:「穆國之良臣,朕方倚用,遽茲淪沒,非斯人之不幸,乃朕之不幸也。」贈工部尚書。

穆性至孝,母嘗臥疾,每動止轉側,皆親自扶掖,乃稱母意。初,穆坐秦王事屬吏,其子惟簡紿祖母以穆奉詔鞫獄台中。及責授為省郎,還家,亦不以白母。每隔日,陽為入直,即訪親友,或游僧寺。免歸,暨于牽復,母終弗之知。及居喪,思慕以至滅性。

穆善篆隷,又工畫,常晦其事。質厚忠恪,謹言慎行,所為純至,無有矯飾。深信釋典,善談名理,接引後進,多所薦達。尤寬厚,家人未嘗見其喜慍。所著文章,隨即毀之,多不留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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