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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 347 / 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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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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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7頁

朗讀:

皇帝即禦坐。先知閣門官以下,各班起居如常儀。

次入內官下殿,各取合進呈書匣升殿,于殿上東壁各置案上,以南為上。知閣門官二員,自禦坐前導皇帝起詣三朝諸書香案前褥位,東向立。閣門提點奏請上香,三上香訖,又奏請皇帝再拜訖,知閣門官前導皇帝復歸禦坐。知閣門官歸東朵殿上侍立,儀鑾司徹香案、拜褥,降東朵殿。


  

次舍人請國史實錄院以下提舉官、禮儀使、宰執併進讀官升殿,于禦坐東面西立。國史實錄院、國史日曆所、編修經武要略所、玉牒所官,殿下依舊立。

俟入內官進禦案,《孝宗禦集》提舉官併進讀禦集官稍前立,分進讀禦集官于禦前過,西壁面東立。禦集提舉諸司官于《孝宗禦集》匣前,搢笏、啟封、開鑰訖,出笏,歸侍立位。禦集承受官搢笏,于禦集匣內取冊,轉授提舉官搢笏接訖,承受出笏,提舉官奉冊置禦案上,出笏。皇帝起前立,提舉諸司官、承受官分東西相向立,並搢笏揭冊訖,各出笏。進讀禦集官搢笏稍前,取篦子指讀,

逐版揭冊指讀,並如上儀。俟進讀畢,皇帝復坐,進讀禦集官置篦子于禦案上,出笏,卻于禦前東壁面西立以俟。提舉官搢笏、收冊,復授承受官搢笏接訖,提舉官出笏,稍後立。承受官奉冊入匣訖,出笏,提舉諸司官搢笏、鎖匣訖,出笏,歸侍立位。次讀《光宗禦集》、《寧宗實錄》、《光宗經武要略》,並同上儀。

次玉牒提舉官併進讀玉牒官稍前立,分進讀玉牒官于禦前過,西壁面東立。玉牒提舉諸司官于玉牒匣前搢笏、啟封鑰訖,出笏,歸侍立位。玉牒承受官搢笏取冊,授提舉官置禦案上,進讀亦如前儀,讀畢鎖匣,出笏,歸侍立位。次日曆提舉官併進讀日曆官啟封鑰,進讀亦同。

俱畢,入內官徹案,

承受官奉冊入匣訖,出笏,提舉諸司官搢笏、鑰匣訖,出笏,歸侍立位。儀鸞司徹卓子,降東朵殿。奉書匣下殿,各置腰輿上。國史實錄院、日曆所、編修經武要略所、玉牒所提舉官,禮儀使,宰執並降東階下殿,東壁面西立。舍人引各官及禮儀使一班當殿面北立定,引各直身出班、斂身稱謝訖,歸位立,揖,躬身贊拜,兩拜訖。贊各祗候直身立宣答,禦藥下殿宣答,提舉官、禮儀使並斂身聽宣答訖,

禦藥升殿。揖,躬身贊拜,兩拜訖。贊各祗候直身立,舍人引赴東壁面西立。

次引國史實錄院、日曆所、編修經武要略所、玉牒所官一班首直身出班、斂身稱謝訖,歸位立,揖,躬身贊拜,兩拜訖,贊各祗候直身立。如傳旨謝恩,知閣門官承旨訖,于折檻東面西立,傳與舍人承旨訖,再揖,躬身贊謝恩拜,兩拜訖,贊各祗候直身立。

不該賜茶官先退。

次引國史實錄院、日曆所、編修經武要略所、玉牒所提舉諸司官並承受官以下一班當殿面北立定,揖,躬身贊謝恩拜,兩拜訖,贊各祗候直身立,各歸位立。

次引國史實錄院、日曆所、編修經武要略所、玉牒所點檢文字以下一班當殿面北立定,揖,躬身,贊謝恩拜,兩拜訖,贊各祗候直身立,各歸位立。傳旨宣坐賜茶訖,舍人奏閣門無公事,皇帝起還宮,百官導送,奏安兩朝《禦集》、《實錄》于天章閣,《經武要略》于經武閣、《玉牒》于玉牒所、《日曆》于秘閣如儀。

大謝之禮,廢于五季,太宗始命有司草定儀注。其群臣朝謁如元會。酒三行,有司言「請賜王、公以下射」,侍中稱制可。皇帝改服武弁,布七埒于殿下,王、公以次射,開樂縣東西廂,設熊虎等侯。陳賞物于東階,以賚能者;設豐爵于西階,以罰否者。併圖其冠冕、儀式、表著、埻埒之位以進。帝覽而嘉之,謂宰臣曰:「俟弭兵,當與卿等行之。」

凡游幸池苑,或命宗室、武臣射,每帝射中的,從官再拜奉觴、貢馬為賀。預射官中者,帝為之解,賜襲衣、金帶、散馬,不解則不賜。苑中皆有射棚、畫暈的。射則用招箭班三十人,服緋紫綉衣、帕首,分立左右,以唱中否。節序賜宴,則宗室、禁軍大校、牧伯、諸司使副皆令習射,遂為定製。外國使入朝,亦令帥臣伴,賜射于園苑。

政和宴射儀:皇帝禦射殿,侍宴官公服、系鞋,射官窄衣,奏聖躬萬福,再拜升殿。酒三行,引射官降,皆執弓矢,謝恩再拜,三公以下在右,射官在左,不射者依坐次分立。


  
皇帝初射中,舍人讚拜,凡左右祗應臣僚,除內侍外,並階上下再拜。行門、禁衛、諸班、親從、諸司祗應人並自讚再拜。招箭班殿上躬奏訖,跪進碗。射官先傳弓箭與殿侍,側立。內侍接碗訖,就拜,起,降階再拜。有司進禦茶床,天武引進奉馬列射垛前,員僚奏聖躬萬福,東上閣門官詣禦前,躬奏班首姓名以下進酒。班首以下橫行立,贊再拜,班首奉酒進,樂作,飲畢,殿上臣僚再拜。舍人讚各賜酒,群官俱再拜,贊各就坐,群官皆立席後,引進司官臨階,宣進奉出,天武奉馬出,樂合,復贊就坐,飲訖,揖,興,諸司收坐物等。射官左側臨階,取弓箭侍立。皇帝再射中的或雙中,如上儀。

進酒臨時取旨,得旨進酒,更不進奉中扁碗。及解中,更不賀、不進酒。

臣僚射中,引降階再拜訖,殿下側立。禦箭解中,招箭班進碗,如上儀。舍人再引射,中官當殿揖,躬宣「有敕,賜窄衣、金帶」。跪受,箱過再拜,過殿側服所賜訖,再引當殿再拜,更不謝。

如宣再射,或更賜箭令射,如未退,即就位再拜。如再射中,禦箭再解中,賜鞍轡馬如上儀。臣僚射中,禦箭不解,引降階再拜,立。招箭班殿上躬奏訖,下殿,舍人宣「有敕,賜銀碗」。跪受執碗並箭,就拜,起,再拜。如合賜散馬,即同宣賜,宣「有敕,賜銀碗,兼賜散馬若干匹」。射訖,進禦茶床,諸司復陳坐物等,群官各立席後,贊就坐,群官俱坐。酒五行,宣示盞、宣勸如儀,皆作樂。宴畢,內侍舉禦茶床,三公以下降階再拜,退。

乾道二年二月四日,車駕幸玉津園,皇帝射訖,次命皇太子,次慶王,次恭王,次管軍臣僚等射,如是者三。每射四發,帝前後四中的。

淳熙元年九月,車駕幸玉津園,命從駕文武官行宴射之禮,皇太子、宰執以下,酒三行,樂作。皇帝臨軒,有司進弓矢。皇帝中的,皇太子進酒,率宰執以下再拜稱賀。宣皇太子射,射中,賜。宣預射臣僚射,使相鄭藻、起居舍人王卿月、環衛官蕭奪裡懶射中,各賜襲衣、金帶。

鄉飲之禮有三:《周禮》,鄉大夫,三年大比,興賢者、能者,鄉老及鄉大夫帥其吏,與其眾寡,以禮賓之,一也;黨正,國索鬼神而祭祀,則禮屬民而飲酒于序,以正齒位,二也;州長,春秋習射于序,先行鄉飲禮,三也。後世臘蠟百神、春秋習射、序賓飲酒之儀,不行于郡國,唯貢士日設鹿鳴宴,猶古者賓興賢能,行鄉飲之遺禮也。然古禮俯僎介,與今之禮不同。器以尊俎,與今之器不同。賓坐于西北,介坐于西南,主人坐東南,僎坐東北,與今之位不同。主人獻賓,賓酢主人,主人酬賓,次主人獻介,介酢主人,次主人獻眾賓,與今之儀不同。今制,州、軍貢士之月,以禮飲酒,且以知州、軍事為主人,學事司所在,以提舉學事為主人,其次本州官入行,上捨生當貢者,與州之群老為眾賓,亦古者序賓、養老之意也。是月也,會凡學之士及武士習射,亦古者習射于序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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