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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祥符元年正月,桂州甲仗庫災。二年四月,升州火,燔軍營、民舍殆盡。四年八月,徐州草場火。十月,鎮州城樓、戰棚火。七月,雄州甲仗庫火。八年二月甲寅,宗正寺火。四月壬申夜,榮王元儼宮火,自三鼓北風甚,癸酉亭午乃止,延燔左承天祥符門、內藏庫、朝元殿、乾元門、崇文院、祕閣、天書法物內香藏庫。九年五月甲子,左天廄坊草場火。
天禧二年二月戊寅,北宅蔡州團練使德雍院火,延燔數百區。三年春,京師多火。六月,永州軍營火,延民舍數百餘區。五年四月丁巳,事材場火。
天聖三年二月丁卯,蘄州榷貨務火。五年四月壬辰,壽寧觀火。七年六月丁未,玉清昭應宮災。初,大中祥符元年,詔建宮以藏天書。七年,宮始成,凡二千六百一十楹。至是,火發夜中,大雷雨,至曉而盡。
明道元年八月壬戌,修文德殿成。是夜,禁中火,延燔崇德、長春、滋福、會慶、延慶、崇徽、天和、承明八殿。
景祐三年七月庚子,太平興國寺火起閣中,延燔開先殿及寺舍數百楹。是夕,大雨雹。十月巳酉,澶州橫龍水口西岸料物場火,焚薪芻一百九十餘萬。
寶元二年六月丁丑,益州火,焚民廬舍二千餘區。
康定元年六月乙未,南京鴻慶宮神禦殿火。
慶歷元年五月癸亥,慶州草場火,延燔州城樓櫓。三年十一月丙寅,上清宮火。四年三月丙戌夜,代州五台山寺火。六月丁未,開寶寺靈感塔災。七月甲子,燕王宮火。六年七月辛丑,洪福禪院火。八年正月壬午,江寧府火。初,李景江南大建宮室、府寺,其制多仿帝室,至是一夕而焚,唯玉燭殿獨存。
皇祐五年正月丁巳,會靈觀火。
至和元年四月辛丑,祥元觀火。二年,并州太宗神禦殿火。
嘉祐三年正月,溫州火,燔屋萬四千間,死者五十人。
治平四年十二月壬子夜,睦親宮火,焚九百餘間。甲寅,廣親宮又火。
熙寧六年二月丙申,永昌陵上宮火,燔東城門。七年九月壬子,三司火,自巳至戌,焚屋千八百楹,案牘殆盡。十一月,洞真宮火。九年十月,魯王、濮王宮火。十年正月,仙韶院火。撤屋二百五十楹。三月丙子,開封府火。
元豐元年八月,邕州火,焚官舍千三百四十六區,諸軍衣萬餘襲,谷帛軍器百五十萬。四年六月,衡州火,燒官舍、民居七千二百楹。欽州大雷震,火焚城屋。五年二月,洞真宮火。八年二月辛巳,開寶寺火。時寓禮部貢院于寺,點校試卷官翟曼、陳之方、馬希孟焚死,吏卒死者十四人。
元祐元年三月,宗室宮院火。六年十二月,開封府火。
紹聖三年三月七日,內尚書省火,尋撲滅。上逾執政:禁中屢火,方醮禳,已罷春宴,仍不禦垂拱殿三日。四年七月甲子,禁中火。
元符元年四月,宗室宮院火。
建中靖國元年六月壬寅,集禧觀火,大雨中久而後滅。
崇寧二年六月,中太乙宮火。三年三月辛丑,大內火。
政和三年四月,蘇州火,延燒公私屋一百七十餘間。五月,封州火,延燒公私屋六百八十二間。五月辛丑,京師大盈倉火。是歲,成都府大慈寺、溫州絳州皆火。
重和元年九月,掖庭大火,自甲夜達曉,大雨如傾,火益熾,凡爇五千餘間,後苑廣聖宮及宮人所居幾盡,焚死者甚眾。
靖康元年十二月丙子夜,尚書省火,延燒禮、祠、工、刑、吏部,拆尚書省牌擲火中禳之乃息。二年三月戊戌,天漢橋火,焚百餘家。頃之,都亭驛又火。己酉,保康門火。
紹興元年十月乙酉,臨安府、越州大火,民多露處。十二月辛未,越州火,焚吏部文書,乙酉,移蹕錢塘。二年正月丁巳,宣州火,燔民居幾半。五月庚辰,臨安府大火,亙六七里,燔萬數千家。十二月甲午,行都大火。燔吏刑工部、御史台、官府、民居、軍壘盡,乙未旦乃熄。三年九月庚申,行都闕門外火,多燔民居。四年正月戊寅,行都火,燔數千家。六年二月,行都屢火,燔千餘家。十二月,行都大火,燔萬餘家,人有死者。時高宗親征劉豫,都民之暴露者多凍死。七年正月辛未,平江府火。二月辛丑,鎮江府、楚、真、揚、太平州火。是歲,臨安府火。八年二月丁酉,太平府大火,宣撫司及官舍、民居、帑藏、文書皆盡,死者甚眾,錄事參軍呂應中、當涂縣丞李致虛死焉。九年二月己卯,行都火。七月壬寅,又火。十年十月,行都火,燔民居,延及省部。十一月丁巳,溫州大火,燔州學、酤征舶等務、永嘉縣治及民居千餘。十一年七月癸亥,婺州大火,燔州獄、倉場、寺觀暨民居幾半。九月甲寅,建康府火,燔府治三十餘區,民居三千餘家。十二年二月辛巳,鎮江府火,燔倉米數萬石,芻六萬束,民居尤眾。是月,太平、池州及蕪湖縣皆火。三月丙申,行都火。四月,行都又火。十四年正月甲子,行都火。十五年,大寧監火,燔官舍、帑藏、文書。九月丙子,行都火,經夕,漸近太室而滅。十七年八月,建康府火。十二月辛亥,靜江府火,燔民舍甚眾。二十年正月壬午,行都火,燔吏部文書皆盡。二十五年,汴京宮室悉焚。二十六年。潭州南嶽廟火。二十九年四月,鎮江府火,焚軍壘、民居。十二月丙子,夔州大火,燔官舍、民居、寺觀,人有死者。
乾道元年正月,泰州火,燔民舍幾盡。是年春,德安府應城縣廄驛火。二年冬,真州六合縣武鋒軍壘火。十二月,婺州火。自是火患不息,人火之也。三年五月,泉州火。五年十二月壬申,太室東北垣外民舍火。七年十一月丁亥,禁垣外閹人私舍火,延及民居。九年九月,台州火,經夕,至于翌日晝漏半,燔州獄、縣治、酒務及居民七千餘家。
淳熙元年十二月丁巳,泉州火,燔城樓及五十餘家。二年六月戊午,潭州南嶽廟火。八月,嚴州火。十一月癸亥,麗正門內東廡災。是歲,瀘州火,坐上焚民居不實,守臣貶秩。三年九月,大內射殿災,延及東宮門。四年十一月辛酉,鄂州南市火,暴風通夕,燔千餘家。五年四月庚寅,興州沙市火,燔三百四十餘家,有死者。十一月,和州牧營火,燔一百六十區。七年二月,江陵府沙市大火,燔數千家,延及船艦,死者甚眾。八月,溫州試士,火作於貢闈。八年正月,揚州火。九月乙亥,行都火。九年九月,合州大火。燔民居幾盡,官舍僅有存者。十一年二月辛酉,興元府義勝軍壘舍火。十二年八月,溫州火,燔城樓及四百餘家。十月,鄂州大火,燔萬餘家。江風暴作,結廬堤上、泊舟岸下者,焚溺無遺。十四年五月,大內武庫災,戎器不害。六月庚寅,行都寶蓮山民居火,延燒七百餘家,救焚將校有死者。五月,成都府市火,燔萬餘家。十六年九月,南劍州大火,民居存者無幾。
紹熙元年八月壬寅,處州火,燔數百家。十二月戊申,建寧府浦城縣火。時查洞寇張海作亂,焚五百餘家。二年四月,行都傳法寺火,延及民居。言者以戚裡土木為孽,火數起之應。是月,徽州大火,夜燔州治、譙樓、官舍、獄宇、錢帑庫務,凡十有九所,五百二十餘區,延燒千五百家,自庚子至于壬寅乃熄。五月己巳,金州火,燔州治、官舍、帑藏、保勝軍器庫、城內外民居甚眾。三年正月己巳,行都火,通夕,至于翌日,闤闠焚者半。十一月,又火,燔五百餘家。十二月甲辰,鄂州火,至于翌日,燔八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