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己丑,日生承氣。丁酉,賈涉女侍後宮,詔封文安郡夫人。庚戌,葛洪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有流星大如太白。
八月己未,大元兵破武休,入興元,攻仙人關。辛酉,洪咨夔敘復元官祠祿。辛未,文安郡夫人賈氏封才人。
九月丙戌夜,臨安火,延及太廟,統制徐儀、統領馬振遠坐救焚不力,貶削有差。上素服視朝,減膳徹樂。庚子,建昌軍火。甲辰,流星晝隕。
冬十月戊午,太常少卿度正、國史院編修官李心傳各疏言:宗廟之制,未合于古,茲緣災異,宜舉行之。詔兩省、侍從、台諫集議以聞。甲子,以餘天錫為戶部侍郎兼知臨安府、浙西安撫使。癸酉,大元兵破蜀口諸郡,禦前中軍統制張宣戰青野原有功,詔授沔州都統。戊寅,以李為煥章閣直學士、四川制置使、知成都府,趙彥吶直龍圖閣、四川安撫制置副使、知興元府、利路安撫使,安癸仲戶部郎中、總領四川財賦。
十一月乙酉,詔忠義總管田遂力戰而歿,贈武節大夫、忠州刺史,加封立廟。十二月乙亥,以史嵩之為大理少卿兼京湖制置副使。
五年春正月己丑,以孟珙為京西路兵馬鈐轄、棗陽軍駐紮。庚寅,詔:李全之叛,淮東提刑司檢法吳澄等出泰州城謁賊,各追官勒停。其不出見賊者高夢月、劉賓雲循升二資。罵賊而死者海陵簿吳嚞,特贈朝奉郎,官其一子將仕郎。」壬辰,史嵩之進大理卿、權刑部侍郎、京湖安撫制置使、知襄陽府。壬寅,新作太廟成。
二月癸丑,帝謁太廟。
三月乙酉,詔京城內外免征商三月。丁酉,日後抱氣、承氣。
夏四月癸亥,以寶章閣直學士桂如淵頃帥蜀日,北兵攻城,不能合謀死守而遁,致軍民罹殃,反以捷聞,詔褫職罷祠。丁卯,起魏了翁以集英殿修撰知遂寧府。
五月己丑,詔:「昨鬱攸為災,延及太室,罪在朕躬,而二三執政,引咎去職。今宗廟崇成,神禦妥安,薛極、鄭清之、喬行簡並復元官。」辛卯,臣僚言:「積陰霖霪,歷夏徂秋,疑必有致咎之征。比聞蘄州進士馮傑,本儒家,都大坑冶司抑為爐戶,誅求日增,傑妻以憂死,其女繼之,弟大聲因赴訴,死於道路,傑知不免,毒其二子一妾,舉火自經而死。民冤至此,豈不上干陰陽之和?」詔都大坑冶魏峴罷職。癸巳,太白經天,晝見。戊戌,詔今後齊民有罪,監司、守臣毋輒籍沒其家,必具聞俟命。
六月乙丑,熒惑、填星合于婁,熒惑順行犯填星。丙子,詔諸獄官不理他務。
秋七月甲申,詔:「近歲北兵再入利、閬,迫近順慶,承奉郎胡元琰攝郡事,能收散卒,定居民,諭叛將,以全闔郡,以功特轉官三資。」太白入井。丙戌,監楚州大軍倉富起宗軍變死難,詔贈宣教郎,官一子文林郎。張煥同時被創,害及其家,詔轉官一資。丁酉,以吳潛為太府少卿、總領淮西財賦,陳貴誼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八月乙卯,起真德秀為徽猷閣待制、知泉州。丁巳,泗州路分劉虎、副都統董琳焚斷盱泗橋遏金兵。己未,魏了翁以寶章閣待制、潼川安撫使知瀘州。乙丑,賜進士徐元傑等四百九十三人及第、出身有差。壬申,太白、歲星合于張。甲戌,新作玉牒殿,奉安累朝玉牒。
九月乙巳,雨雹,雷。
閏月己酉,有流星大如太白。庚戌,彗星出於角。戊辰,史彌遠乞歸田裡,詔不允。
冬十月戊子,以星變,大赦。金將以盱眙軍來降,赦盱眙,改為招信軍。
十一月己巳,喬行簡累疏乞歸田,詔不允。十二月丙子朔,進封才人賈氏為貴妃。辛巳,皇太后不豫。壬午,大赦。皇太后崩。癸卯,群臣凡七表請聽政,從之。詔:外朝大典,不敢輕改,宮中自服三年喪。時宋與大元兵合圍汴京,金主奔歸德府,尋奔蔡州,大元再遣使議攻金,史嵩之以鄒伸之報謝。
六年春正月己酉,以少傅、保寧軍節度使、嗣秀王師彌判大宗正事,趙善湘光祿大夫、江淮制置大使兼知建康府、行宮留守,加食邑四百戶。戊辰,史彌遠加食邑千戶。
二月丁丑,上大行皇太后謚曰恭聖仁烈皇后。以趙范為工部侍郎兼中書門下省檢正公事,趙葵秘書監兼侍講,餘天錫禮部侍郎兼侍讀。癸卯,熒惑犯東井。
三月丙辰,大雨、雹。
夏四月壬寅,葬恭聖烈皇后于永茂陵。
五月庚戌,太白、熒惑合于柳。鄧州移剌以城來降。
六月丁酉,史嵩之刑部侍郎兼京湖安撫制置使兼知襄陽府。
秋七月,敗武仙于浙江。
八月,拔唐州。
九月壬寅朔,日有食之。辛亥,祀明堂,大赦。辛酉,經筵官請以御製敬天、法祖、事親、齊家四十八條及緝熙殿榜、《殿記》宣付史館。
冬十月,江海領襄軍從大元兵合圍金主于蔡州。甲申,史宅之太府少卿,史宇之將作少監,並賜同進士出身。丙戌,史彌遠進太師、左丞相兼樞密使、魯國公,加食邑一千戶;鄭清之光祿大夫、右丞相兼樞密使,加食邑一千戶。丁亥,史彌遠保寧、昭信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進封會稽郡王,仍奉朝請,加食邑封。以薛極為樞密使,喬行簡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陳貴誼參知政事兼簽書樞密院事。詔:「史彌遠有定策大功,勤勞王室,今以疾解政,宜加優禮。長子宅之權戶部侍郎兼崇政殿說書,次子宇之直華文閣、樞密院副都承旨,長孫同卿直寶章閣,次孫紹卿、良卿、會卿、晉卿並承事郎,女夫趙汝禖軍器少監,孫女夫趙崇榟官一轉。」己丑,詔崔與之、李、鄭性之赴闕。庚寅,以顯謨閣待制、知福州真德秀兼福建安撫使。乙未,史彌遠薨,贈中書令,追封衛王,謚忠獻。詔戒貪吏。
十一月乙巳,給事中莫澤等言,差提舉千秋鴻禧觀梁成大暴狠貪婪,苟賤無恥,詔奪成大祠祿。丙午,詔改明年為端平元年。己未,以魏了翁為華文閣待制、知瀘州、潼川安撫使,賜金帶。癸亥,進趙葵兵部侍郎、淮東制置使兼知揚州。甲子,台臣劾刑部尚書莫澤貪淫忮害,罷之。丙寅,權工部尚書趙范言:「宣和海上之盟,厥初甚美,迄以取禍,其事不可不鑒。」帝嘉納之。丁卯,詔趙葵任責防禦。戊辰,禮部郎中洪咨夔進對:今日急務,進君子,退小人,如真德秀、魏了翁當聚之於朝。帝是其言,命咨夔洎王遂同為監察御史。己巳,趙葵入見,帝問以金事,對曰:「今國家兵力未贍,姑從和議。俟根本既壯,雪二帝之恥,以復中原。」十二月戊寅,史宅之繳納賜第,詔給賜本家,仍奉家廟。庚辰,以薛極為觀文殿大學士、知紹興府兼浙東安撫使。甲申,吳潛太府卿,仍淮西總領財賦,暫兼沿江制置、知建康府。戊申,洪咨夔言:「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袁韶,仇視善類,諂附彌遠,險忮傾危。」詔袁韶奪職、罷祠祿。壬辰,台臣言:「趙善湘、陳晐、鄭損納賂彌遠,怙勢肆奸,失江淮、荊襄、蜀漢人心,罪狀顯著。」詔趙善湘有討李全功,特寢免;陳晐與祠,鄭損落職與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