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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 57 / 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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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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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辛巳,開寶寺貢院火。丁亥,命禮部鎖試別所。癸巳,上疾甚,遷禦福寧殿,三省、樞密院入見,請立皇太子及請皇太后權同聽政,許之。

三月甲午朔,立延安郡王傭為皇太子,賜名煦,皇太后權同處分軍國事。乙未,赦天下,遣官告于天地、宗廟、社稷、諸陵。丁酉,皇太后命吏部尚書曾孝寬為冊立皇太子禮儀使。戊戌,上崩于福寧殿,年三十有八。皇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皇后為皇太后,德妃朱氏為皇太妃。太皇太后權同處分軍國事。


  

九月己亥,上大行皇帝謚曰英文烈武聖孝皇帝,廟號神宗。

十月乙酉,葬于永裕陵。

贊曰:帝天性孝友,其入事兩宮,必侍立終日,雖寒暑不變。嘗與岐、嘉二王讀書東宮,侍講王陶講諭經史,輒相率拜之,由是中外翕然稱賢。其即位也,小心謙抑,敬畏輔相,求直言,察民隱,恤孤獨,養耆老,振匱乏。不治宮室,不事游幸,歷精圖治,將大有為。未幾,王安石入相。安石為人,悻悻自信,知祖宗志吞幽薊、靈武,而數敗兵,帝奮然將雪數世之恥,未有所當,遂以偏見曲學起而乘之。青苗、保甲、均輸、市易、水利之法既立,而天下洶洶騷動,慟哭流涕者接踵而至。帝終不覺悟,方斷然廢逐元老,擯斥諫士,行之不疑。卒致祖宗之良法美意,變壞幾盡。自是邪佞日進,人心日離,禍亂日起。惜哉!



本紀第十七

○哲宗一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諱煦,神宗第六子也,母曰欽聖皇后朱氏。熙寧九年十二月七日己丑生於宮中,赤光照室。初名傭,授檢校太尉、天平軍節度使,封均國公。元豐五年,遷開府儀同三司、彰武軍節度使,進封延安郡王。七年三月,神宗宴群臣于集英殿,王侍立,天表粹溫,進止中度,宰相而下再拜賀。八年二月,神宗寢疾,宰相王珪乞早建儲,為宗廟社稷計,又奏請皇太后權同聽政,神宗首肯。三月甲午朔,皇太后垂簾于福寧殿,諭珪等曰:「皇子性莊重,從學穎悟。自皇帝服藥,手寫佛書,為帝祈福。」因出以示珪等,所書字極端謹,珪等稱賀,遂奉制立為皇太子。初,太子宮中常有赤光,至是光益熾如火。

戊戌,神宗崩,太子即皇帝位。己亥,大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群臣進秩,賜賚諸軍。遣使告哀于遼。白虹貫日。庚子,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德妃朱氏曰皇太妃。命宰臣王珪為山陵使。甲寅,以群臣固請,始同太皇太后聽政。

己未,賜叔雍王顥、曹王頵贊拜不名。令中外避太皇太后父遵甫名。詔邊事稍重者,樞密院與三省同議以進。庚申,尚書左仆射、郇國公王珪進封岐國公。顥進封揚王,頵為荊王,並加太保。弟寧國公佶為遂寧郡王,儀國公佖為太寧郡王,成國公俁為咸寧郡王,和國公似為普寧郡王。高密郡王宗晟、漢東郡王宗瑗、華原郡王宗愈、安康郡王宗隱、建安郡王宗綽併為開府儀同三司。太師、潞國公文彥博為司徒,濟陽郡王曹佾為太保,特進王安石為司空,余進秩,賜致仕服帶、銀帛有差。辛酉,詔顏子、孟子配享孔子廟庭。

夏四月丙寅,初禦紫宸殿。辛未,蠲元豐六年以前逋賦。甲戌,加李乾德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董氈檢校太尉。詔曰:「先皇帝臨禦十有九年,建立政事以澤天下,而有司奉行失當,幾于煩擾,或苟且文具,不能布宣實惠。其申諭中外,協心奉令,以稱先帝惠安元元之意。」乙亥,詔以太皇太后生日為坤成節。丁丑,召呂公著侍讀。諭樞密、中書通議事都堂。詔遵先帝制,遣官察舉諸路監司之法。庚辰,呂惠卿遣兵入西界,破六砦,斬首六百餘級。辛己,遣使以先帝遺留物遺遼國及告即位,甲申,水部員外郎王諤非職言事,坐罰金。丙戌,以蕃官高福戰死,錄其子孫。丁亥,復蠲舊年逋賦。

五月丙申,詔百官言朝政闕失。資政殿學士司馬光過闕,入見。丁酉,群臣請以十二月八日為興龍節。壬寅,城熙、蘭、通遠軍,賜李憲、趙濟銀帛有差。甲辰,作受命寶。丙午,京師地震。復置遼州。庚戌,王珪薨。改命蔡確為山陵使。丙辰,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四百六十一人。戊午,以蔡確為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韓縝為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章惇知樞密院,司馬光為門下侍郎。

六月庚午,賜楚州孝子徐積絹米。丁亥,詔中外臣庶許直言朝政闕失、民間疾苦。

秋七月戊戌,以資政殿大學士呂公著為尚書左丞。詔府界、三路保甲罷團教。丙午,遼人來弔祭。丙辰,白虹貫日。吏部侍郎熊本奏歸化儂智會異同,坐罰金。罷沅州增修堡砦。

八月乙丑,詔按察官所至,有才能顯著者以名聞。己巳,鎮江軍節度使韓絳進開府儀同三司。癸酉,遣使賀遼主生辰、正旦。乙亥,以供奉王英戰死葭蘆,錄其子。


  

九月戊戌,以神宗英文烈武聖孝皇帝之謚告于天地、宗廟、社稷。己亥,上寶冊于福寧殿。己酉,遣使報謝于遼。

冬十月甲子,夏國遣使進助山陵馬。癸酉,詔仿《唐六典》置諫官。丁丑,令侍從各舉諫官二人。詔監察御史兼言事,殿中侍御史兼察事。罷義倉。己卯,詔均寬民力,有司或致廢格者,監司、御史糾劾之。河決大名。乙酉,葬神宗皇帝于永裕陵。丙戌,罷方田。以夏國主母卒,遣使弔祭。

十一月癸巳,詔按問強盜,欲舉自首者毋減。丁酉,祧翼祖,祔神宗于太廟,廟樂曰《大明之舞》。辛丑,減兩京、河陽囚罪一等,杖已下釋之,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己酉,遼遣使賀即位。十二月壬戌,于闐進獅子,詔卻之。開經筵,講《魯論》,讀《三朝寶訓》。罷《太學保任同罪法》。丙寅,夏人以其母遺留物、馬、白駝來獻。辛未,左仆射蔡確、右仆射韓縝並遷秩、加食邑,揚王顥、荊王頵併為太傅。壬申,章惇、司馬光等進秩有差。申戌,罷後苑西作院。乙亥,詔執政、侍臣講讀。戊寅,罷增置鑄錢監十有四。乙酉,遼遣蕭睦等來賀正旦。是歲,日有五色雲者六。高麗、大食入貢。

元祐元年春正月庚寅朔,改元。丙午,錄在京囚,減死罪以下一等,杖罪者釋之。丁未,詔回賜高麗王鞍馬、服帶、器幣有加。罷陝西、河東元豐四年後凡緣軍興添置官局。丙辰,久旱,幸相國寺祈雨。立神宗原廟。戊午,甘露降。

二月辛酉,以河決大名,壞民田,民艱食者眾,詔安撫使韓絳振之。乙丑,修《神宗實錄》。丁卯,詔左右侍從各舉堪任監司者二人,舉非其人有罰。庚午,禁邊民與夏人為市。辛未,董氈卒,以其子阿里骨襲河西軍節度使、邈川首領。庚辰,夏人入貢。辛巳,刑部侍郎蹇周輔坐變鹽法落職。

閏月庚寅,蔡確罷。以司馬光為尚書左仆射、門下侍郎。詔韓維、呂大防、孫永、范純仁詳定役法。壬辰,以呂公著為門下侍郎。丙午,守尚書右丞李清臣為尚書左丞,試吏部尚書呂大防為尚書右丞。白虹貫日。丁未,群臣上太皇太后宮名曰崇慶,殿曰崇慶壽康;皇太后宮曰隆祐,殿曰隆祐慈徽。庚戌,賜于闐國王服帶、器幣。辛亥,章惇罷。甲寅,詔侍從、御史、國子司業各舉經明行修、可為學官者二人。乙卯,以吏部尚書范純仁同知樞密院事。丙辰,掩京城暴骸。罷諸州常平管勾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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